汉滨法院张滩法庭:法庭搬进村委会 耐心调解止纷争

发布于:2020-05-11 09:18   来源:汉滨法院   

  5月9日上午,汉滨法院张滩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陈某英与被告吴某红系邻居关系,2019年8月15日,原告在给被告搬运玉米杆时,不慎摔倒受伤,被安康市中医医院诊断为左股骨下段粉碎性骨折、左腓骨骨折,住院治疗20天,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进行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9万元。

  本案在公开开庭审理后,承办人了解到原告至今尚未痊愈,行动不便,被告又因故未能按时到庭参加诉讼。为妥善处理该案件,承办人在庭审后电话征求原、被告的意见,获知双方都有调解意向,遂前往双方当事人所在地县河镇姚河村村委会进行调解,并邀请该村委会干部、当事人的亲属参与调解,通过耐心细致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案例,给其现场释法,原告的家属对其赔偿数额做了一定让步,被告亦认识到此事故虽非其故意致伤,但其有一定管理责任,亦愿意向原告赔偿一定经济损失,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一起邻里纠纷划上了圆满句号

  今年以来,张滩法庭不断加大“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全面推动诉讼调解机制建设,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原则,将调解贯穿案件审判全过程,同时进一步加强与辖区镇、村干部的联系沟通,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案件调解,截止目前该庭通过调撤方式结案  37件。(张世钧)

责任编辑:孙雪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