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中案例揭示的中国法治故事
发布于:2020-06-04 11:50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薛应军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该报告,报告赞成率97.43%,再创新高。

篇幅为近年来最短,起草时间为历年来最长,18页纸20个具体案例。今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为何提到了这么多具体案例?正当防卫、涉民营企业保护等案例为何入选?报告起草组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检察机关办案背后的司法理念及中国法治故事。

今天的唐雪,没有背负罪名,缘于“正当防卫”;浙江民营企业家刘某没有因研发的“走步机”不符合跑步机的国家标准而被起诉,缘于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

2020年5月25日,唐雪案和另外20个具体案例一起被写入共18页纸的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它们有一个鲜明的特点:用典型案例讲故事、讲政治、讲法治。

今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正文为近年来篇幅最短,起草时间为历年来最长,创下7个“首次”。和过去检察工作报告提到具体案例时一笔带过不同,2020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不仅增加了案例数,而且每个案例所占篇幅均有所增加。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该报告,报告赞成率97.43%,再创新高。

最高检工作报告为何提到多个具体案例?它有何深意?最高检工作报告起草组有关负责人介绍称,一方面,案例是最生动的法治教材,围绕案例讲法治,越讲越清楚。另一方面,案例是体现司法检察理念和政治、法治、政策考量的载体。检察工作报告中的案例,是要讲清楚检察机关办案背后的司法理念,向人们展现检察机关办案时的政治、法治、政策考量。

引领、重塑正当防卫理念

“指导地方检察机关查明涞源反杀案、邢台董民刚案、杭州盛春平案、丽江唐雪案等影响性防卫案件事实,依法认定正当防卫。”继2019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中出现正当防卫案例后,今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又提到4个正当防卫案例。

为何如此?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唐雪案等4个正当防卫案例引领、重塑正当防卫理念,让“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深入人心。

唐雪案发生在2019年。2019年春节期间,家住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下街村的唐雪,因村民李德湘酒后无故拦截其乘坐的车辆,对其言语挑衅,后双方及其家人多次发生争执。2019年2月9日凌晨1时左右,李德湘手持菜刀到唐雪家大门外侧砍砸、踢踹。唐雪听到砸门声起床,因感到害怕拿了削果皮刀、水果刀出门查看。李德湘冲上前朝唐雪腹部踢一脚,唐雪拿出削果皮刀反抗,李德湘在被几位朋友拉开后再次挣脱冲向唐雪,对其拳打脚踢。唐雪情急之下掏出水果刀反抗、挥刺,致李德湘急性失血休克死亡。案发后,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防卫过当)对唐雪提起公诉。

该案办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和社会公众对唐雪行为具有防卫性质并无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唐雪的防卫行为是否过当。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为确保依法公正处理该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厅专家现场复勘,重新调取证据,最终认定唐雪的行为系为保护本人和家人的人身安全而采取的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该案尘埃落定后,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明楷发文解读称,对唐雪的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是正确的。综合全案事实和证据分析,唐雪的正当防卫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虽有重大损害结果,但仍不构成防卫过当。

“走步机”进最高检报告

“明明是我们辛辛苦苦研发出来的创新产品,怎么就被认定为伪劣产品了?”浙江某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刘某想不通,自己好好办企业,为何要身陷囹圄?原来,刘某经营的公司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智能平板健走跑步机(下称“走步机”)等高档健身器材的民营企业。2017年11月至12月,该公司生产、销售总金额达700余万元的“走步机”,因质监部门抽检认为产品不符合跑步机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

2018年11月,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走步机”能否适用跑步机的办案标准?为弄清事实,永康市人民检察院组建特别调查小组深入企业调研后发现,涉案“走步机”在运行速度、产品结构等方面均与传统跑步机存在明显区别,且其系该公司历时3年研发的成果,曾获10余项专利,也未发现有人身、财产受损的情况发生。

针对这种情况,永康市检察院主动致函市场监管部门,商请层报国家标准委请示“走步机”的标准适用问题,并建议公安机关慎用羁押措施,对刘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19年3月2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函认定,“新型平板走步机”为创新产品,不适用跑步机国家标准。最终,永康市检察院对刘某作不起诉处理。

“这个案例完美诠释了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最高检工作报告起草组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个案例之所以能“走进”最高检工作报告,主要在于它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慎捕慎诉”原则;检察机关办案时不因循守旧、机械执法,而是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审慎办理涉及科技创新领域案件;检察机关依法保护创新,对党中央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落实,还推动了一个国家标准的确立。

公益诉讼是监督还是诉?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监督还是诉?”2019年11月22日,全国政协召开以“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主题的双周协商座谈会时,一位全国政协委员问出了许多人的疑问。对此,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回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就是以诉的形式履行法律监督的本职。

检察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什么?2020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一句话给出了答案——“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即检察公益诉讼目的是为了维护公益,而且努力追求不通过诉就能实现维护公益目的。实践中是如何做到的?最高检工作报告以两个公益诉讼案例作出了诠释。

2017年12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收集到多条反映大同市浑源县恒山景区及周边矿企开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线索,遂上报最高检。最高检对该线索予以挂牌督办。山西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抽调省市县三级院20余名检察官成立办案组办理此案。经调查,涉案32家矿企分别存在非法开采、无序开采,破坏开采,任意堆放矿房物料等破坏耕地、林地和草地情形,且侵害状态持续存在,案涉总计约8.4万余亩。随后,山西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分别向环保、国土、林业、水利、安监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该案的办理,得到山西省委高度重视和支持。目前,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正对涉案的11家矿企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与此同时,矿山治理、生态修复工作正逐步推进。

无独有偶,在黑龙江省二次供水安全公益诉讼案中,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也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二次供水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了全省二次供水领域“九龙治水”疏漏问题,遂向省政府正式发出检察建议,提出了加强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等综合治理工作等建议。黑龙江省政府高度重视建议,专门对加快推进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作出部署,目前,改造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这两起有些类似的公益诉讼案例为何能同时被选入最高检工作报告?最高检工作报告起草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双赢多赢共赢是新一届最高检党组履新之初就提出的重大理念之一。这两个案例体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的深化——检察机关与政府部门虽分工不同,但服务人民、追求法治的目标一致,公益诉讼并非‘零和博弈’。”

遏制“以法实现不法目的”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彭玉枫于2016年6月至2018年5月期间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频繁进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撤诉与申请执行,法院为此作出的相应生效裁判案件多达51件,金额共计271.67万元。发现可疑后,绍兴市检察机关通过自行研发的“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进行比对分析。原来这些借贷案件借条中的出借人处名字空白、无利息约定、无支付凭证、无诉讼代理人、被告缺席判决,涉嫌虚假诉讼的可能性极大。

绍兴市检察机关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该案不仅存在虚假诉讼情形,而且背后还存在一个以程瑞君、彭玉枫等人为首的高利贷犯罪团伙,遂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经查,以程瑞君为首,以彭玉枫等人为骨干的团伙,以开办二手车交易行和典当行作为放贷平台,与借款人、保证人签订借贷合同,约定高额利息,在扣除头期利息和各种手续费后交付借款本金,同时强迫对方出具虚增借款金额的借条。对借款人无力支付的高利贷,一方面采用暴力手段催讨;另一方面由未参与签约的彭玉枫作为原告频繁起诉和申请执行。

随后,绍兴市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对以彭玉枫为原告的50件民事虚假诉讼案件实施检察监督,法院启动再审后均撤销原判予以改判。2020年1月8日,程瑞君等14人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等犯罪分别被上虞区法院判处21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该系列案件办理过程中,绍兴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总结形成了“智能排查—人工审查—深入调查—移送侦查—判决监督”的“五步式”虚假诉讼监督模式,依托智慧监督系统,将虚假诉讼监督从个别、被动的监督转变为全面、主动的监督,实现民事检察监督的转型升级。

值得一提的是,该监督模式的运行,离不开法院和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早在2018年11月,绍兴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就联合制定《关于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联动衔接机制的意见》形成了公检法联动的线索双移送、结果双反馈机制。

“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总体是分工负责、各尽权责。”最高检工作报告起草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彭玉枫虚假诉讼案,是公检法机关既各尽权责又相互协作,让虚假诉讼现原形,并揪出背后涉黑涉恶犯罪的案例。它体现了最高检强调的“检察机关要与其他执法司法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理念。

让“案结”真正实现“事了”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如何发力?检察机关办理的周某养老保险待遇审批纠纷监督案给出了答案。曾就职于A公司的周某,于2013年10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年12月,A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周某作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下称2013年核准表)。周某对人社局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数额有异议,遂向相关单位寻求解决。2016年4月,A公司再次向人社局申请核准周某的退休审批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社局随后对周某作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下称2016年核准表),载明起始支付年月为2016年5月,周某随后向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16年9月14日,当地政府维持了人社局作出的上述核准表。2017年11月,周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区人社局作出的2016年核准表;执行2013年的核准表,补发2013年11月至2016年4月共计30个月的退休金及相应待遇;判决人社局重新核发2016年5月至今的退休金。法院一审认为,该案已超过15日的法定起诉期限,遂裁定驳回起诉。周某不服,后上诉、申请再审,均被法院驳回。2019年6月,周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周某提起本案诉讼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法院裁定合法,但考虑到基本养老金事关申请人的重大权益保护,遂向当地人社局、法院等单位了解基本养老金领取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情况认为,当地人社局在执行有关法律及配套规范性文件时,存在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形:按照规定从核准次月起领取养老金,但当地有关部门在实践中均认为应从退休次月起支付养老金,遂向人社局提出补发周某养老金的建议。同时,检察机关就超过起诉期限的问题向周某详细解释,并肯定其补发30个月养老金诉求的合理性,引导其与人社局协商调解。最终,这起长达6年的养老保险待遇纠纷案成功化解。

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周某养老保险审批纠纷监督案中,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确远超过了诉讼期限,法院判决并无不当,确系依法办事。但此案关系到周某的重大权益,是继续在程序上纠结还是实质性地解决周某的问题、化解争议?最终,检察机关选择了后者。最高检工作报告起草组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案体现的是检察机关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举措,同时也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在检察办案中的落实——在每一个案件中,不仅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形式上的、个案结果上的公平争议,也要让“案结”真正实现“事了”。

今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中还以“民航总医院杀医案”为例,对为何对杀医案依法快捕快诉进行了回应。最高检工作报告起草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民航总医院杀医案作为案例写入报告,就是要表明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惩处暴力杀医伤医犯罪的坚定决心,从而警示教育社会,引领法治意识和法治进步,让全社会一起尊崇、护佑“新时代最可爱的人”。从检察机关的办案数据看,暴力伤医、聚众扰医等案件已实现连续两年大幅度下降,但疫情期间也发生了一些“挟病伤医”的违法犯罪行为。这说明有些深层次问题的解决还有一个过程。但依法保护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将会对暴力伤医犯罪持续从严打击。


责任编辑:孙雪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