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鹏鲲律师事务所与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校地合作协议》在西安财经大学签订
发布于:2020-11-14 15:13   来源:陕西网   作者:张凡

陕西网讯(通讯员 张凡)11月11日,陕西鹏鲲律师事务所与西安财经大学《校地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西安财经大学翠华西校区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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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史卫民教授、副书记薛小刚教授、经济法学系主任王景龙、学工办主任郝青,陕西鹏鲲律师事务所所主任崔建国律师、高级合伙人姚永奇律师、张凡律师出席了签约仪式,法学院20多名商洛籍学生参加了签约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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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由西安财经大学史卫民院长致辞,介绍了西安财经大学发展史、学科建设、科研成果等情况。陕西鹏鲲律师事务所所主任崔建国律师介绍了陕西鹏鲲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方向以及发展规划。双方就促进理论与实务结合、学生实习、实践等合作内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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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史卫民院长与崔建国主任签署了《西安财经大学与陕西鹏鲲律师事务所校地合作协议》,确定陕西鹏鲲律师事务所为“西安财经大学实习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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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副书记薛小刚宣读了聘请崔建国、李延俊、姚永奇3位律师为法学院客座教授的决定,经济法学系主任王景龙宣读了聘请李五一、张冷夫、张凡3位律师为法学院实务导师的决定,并向6位律师颁发了聘书。

史院长表示,陕西鹏鲲律师事务所所系西安财经大学建立的“实践教学和法律实务教研基地”,希望以此为契机,加强校地深入交流与合作,努力实现资源共建共享,为高素质的法治人才培养提供有力的平台和保障。崔建国主任律师亦表示,希望通过西安财经大学的合作与交流,能够为陕西鹏鲲律师事务所培养优秀的实务型法律人才、为律师事务所发展壮大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为律所的长期建设与发展建立良好的保障。

责任编辑:刘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