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大管家 | 胡乔木
发布于:2021-06-21 16:50   来源:陕西网   

新闻大管家——胡乔木

(1912—1992)

21、胡乔木

胡乔木,1912年6月1日出生于江苏省盐湖县鞍湖乡,原名胡鼎新,进入延安后取笔名为“乔木”。

1932年,胡乔木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先后主编了《海霞》《文艺青年》,1939年发表名为《青年运动中的思想问题》的文章。当时许多中共领导人对胡乔木的文章备加赞赏,连毛泽东都称胡乔木是个不可多得的、可塑性极高的人才。

1941年2月起,胡乔木被毛泽东任命为秘书。

在延安工作期间,胡乔木协助毛泽东编撰了《六大以来》《六大以前》和《两条路线》等重要历史文献。

解放战争爆发后,他随毛泽东转战陕北,历经艰险。1948年2月,由他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改革中各阶级的划分及其待遇的规定(草案)》受到毛泽东的赞扬。

1950—1956年间,先后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中共中央副秘书长以及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1951年,胡乔木撰写的《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是新中国第一本具有开创性的简明党史。粉碎“四大帮”后,在邓小平指导下,他负责《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起草工作,为拨乱反正作出了重大贡献。

他撰写的《驳蒋介石》《无可奈何的供状》等重要社论,犹如犀利地投枪,对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正是因为在解放战争期间主管和从事大量的新闻工作,胡乔木得到了“新闻大管家”的美誉。

纵观胡乔木的一生,从29岁开始到毛泽东身边任秘书,由领袖的助手成长为“党内ー支笔”,再发展为新中国的“新闻大管家”,胡乔木为党和国家的新闻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

文字来源:书籍《中国红色记者》、网络资料等

责任编辑: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