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任命:
梁梅为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何翰林的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梁梅的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
批准任命:
高北慰为韩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崔宏武为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雷永强为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燕崇纲为华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亚锋为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瑾为大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彩锋为澄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翔为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吉红东为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韬为富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振民为白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
闫永江辞去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严刚朝辞去华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贾成民辞去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崔宏武辞去大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韬辞去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苏新宇辞去富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增锐辞去白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马贵林的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贾俊海的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秦兆雄的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