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社保仍被原单位“扣留”?西安市人社局回复:当事人已申请劳动仲裁
发布于:2023-01-13 18:08   来源:陕西网   作者:孙倩

“ 离职这么长时间,原单位就是不给我转出社保” 11月下旬,西安市民周女士向“问政陕西”平台反映称,其在陕西荣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旗下荣民宫园学府项目工作5年,今年10月20日以邮件和扫描件形式通知单位负责人接触劳动关系。现该公司恶意扣押社保不给转出,多次沟通不予处理,导致新单位无法正常缴纳社保,给就业带来不便。

11月21日,陕西网“问政陕西”平台向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达群众反馈情况。

12月6日,针对群众反映问题,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称:

经查,周女士于2017年10月24日入职陕西荣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先后从事客服和人事岗位。该公司称,周女士在劳动合同期限未终止且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与2022年10月自行离职,办理离职交接手续。该公司称,周女士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后,可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12月5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联系周女士核实相关情况。周女士称,由于该公司欠缴其社会保险费,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且不存在未办理离职手续情况。群众提出三项主张,一是陕西荣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其补缴2017年10月至2022年3月期间的社会保险,二是向其本人支付2022年未休法定带薪年休假的劳动报酬,三是为其本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鉴于周女士已就上述主张向莲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工作人员告知群众,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建议该群众及时关注莲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进展。


责任编辑:代梦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