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 | “高薪聘司机”被套路!资深律师教你“见招拆招”
发布于:2023-03-30 11:29   来源:陕西网   作者:问政调查组

月薪过万诚聘司机送货、每天按时出车、货源稳定、就近安排仓库、还有五险一金……看到这样的招聘广告,不少人难免心动。其实这则招聘广告只是一个套路的开始。近年来货运行业套路接二连三,骗局防不胜防。许多运输公司,假借高薪招聘的名义,用高收入吸引应聘者买车,受骗中招的司机不在少数,最终造成了车货两空的糟糕局面,甚至有司机为购车债台高筑被列为失信人。那么货运公司的招聘陷阱该如何破解?已经被骗的司机又该如何维权呢?

招聘

为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陕西网《问政陕西》平台认真梳理群众反映的共性问题,并邀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政府与公共法律事务部王欢欢律师对大家关心的“高价购买汽车,入职却没活干,虚假招聘司机如何维权?“觉得自己被套路,现在想退车又退不掉,司机应该怎么办?”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群众留言一:今年年初,我在网上看到许多货运公司发布了高薪招聘司机的信息,前去应聘,工作人员就说成为司机的话必须得有自己的车,公司可以帮忙代购,然后再和公司签合作协议,公司与许多大平台有合作,会提供固定的线路往外地运输民生物资,每月保底能赚2万多元。购车签完合同后,我开始根据公司安排跑运输,但没多久就发现实际货运量和路线情况与此前约定不符。后来看到网上有许多与自己同类情况的维权,我去找公司,对方拖延扯皮威胁,请问法律上怎么维权?

群众留言二:西安市民马先生2022年11月12日与陕西顺威物流公司签订协议,物流公司承诺一个月最低15000元,每天500元以上货运流水。建议买新能源面包拉货车,顺威物流公司提供运输工作,吹嘘自己公司在西安市30多个仓库随便安排拉货。一时相信差一点被忽悠买车,最后和家人协商选择先租车,租期一个月3450元租金,收取服务费1000元,押金5000元。后经过安排,提供了一个调度电话,去就近仓库拉货,经了解才发现他们根本不认识仓库的人,可能只是有仓库的人的招聘电话。彼此都不认识。况且也达不到日流水500元,一天一趟货只能达到200元左右。后查实不可靠,自己没有拉货直接把车开回物流公司进行退租。车辆已当天交还顺威物流公司,但他们说我自己单方面违约,只退租金。服务费和押金4450元,不给退还。希望有关部门督促关注,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

车照片       

针对上述问题,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政府与公共法律事务部王欢欢律师给出了专业答案。

王欢欢律师认为,“招聘司机月入上万,聘请为假实卖车”,这种情况属于近两年较为常见的新型骗局手段,多个媒体平台已曝光此事。从招聘信息来看,货运公司是为招聘货车司机的,在此情况下,货运公司是要与司机建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司机受货运公司的行政隶属性管理和发放工资薪酬。但本案中,货运公司却要求应聘司机购买车辆并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刻意将双方的劳动法律关系转变为民事合作法律关系。从双方签订的民事合作协议来看,因货车司机已经签订民事合作协议,系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双方意思自治范畴,应当予以确认。即货车司机并不能因此提起劳动仲裁维护其合法权益,重在查看实际货运量和收入是否在合同中有约定,有约定但货运公司并未达到相关约定,可从民事合同角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从曝光出来的相似案件看,最终货车司机只留下货车并转手困难。但如果货车公司代为购买的货车存在问题,以旧车、改装车冒充新车售卖,或货车公司已经注销仍然用其名称签订合作协议,可能涉嫌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涉嫌诈骗罪。受害人可收集好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者在应聘过程中,如发现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要求提供担保或者收取财物,果断拒绝,切勿相信,以免追悔莫及。

王欢欢律师


责任编辑:代梦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