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群众“钱袋子” 西安警方成功识破3起网络诈骗
发布于:2023-05-17 18:12   来源:陕西网   作者:王超

日前,西安市公安局党委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清单”变成公安机关的“履职清单”,实施“眼睛向下关注群众三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人往下走和群众打成一片”“资源下沉为群众提供优质便利服务”的“三下”工程,全方位关注社情民意,积极为民排忧解难,以民意为导向提升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质效。

针对此项活动,记者梳理了“五一”期间各个分局和辖区派出所民警开展“三下”工程以来取得的实效,看看他们是如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社会关切,构建警爱民、民爱警的新型警民关系。

5月1日,西安公安阎良分局胜利路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自己的女儿(13岁)用手机在网上遇到诈骗,准备转账4万元!为了第一时间进行劝阻,派出所值班民警姚操带领辅警李陈刚迅速赶往现场。

到群众家中后,被诈骗的小女孩不愿相信父母的话,将自己锁在房间里面,仍和骗子在保持手机通话,民警敲门劝阻无果,家长无意间说小孩使用的手机没有电话卡,通过家中无线上网,民警迅速关掉其家里的WIFI ,切断了小女孩与骗子的视频联系,紧急制止了小女孩与骗子的沟通和转账。

办案中

随后,小女孩打开房门,经民警询问了解,近期,女孩与一名陌生QQ网友联系,对方称可以免费帮助其获得偶像的签名照片,由于女孩年纪尚小不具备防诈骗能力,在诈骗分子的引诱下,用其父亲的微信贷款4万元整,准备转给骗子获取更多偶像产品。

由于民警及时赶到,切断网络成功制止了女孩的转账,当女孩的父母看到银行卡里的4万元还在,激动不已,对民警表示感谢。民警给小女孩宣传了防诈骗知识,用现实案例讲解了诈骗套路,小女孩这才恍然大悟,意识到自己被人欺骗,向父母道歉。

5月3日下午17时许,公安阎良分局蓝天路派出所接到王先生报警求助称:自己接到一客服电话,要求转账至指定账户,以此调整贷款利率,否则将会影响自己的征信。

接到报警后,蓝天路派出所民警党誉权立即和报警人取得联系,经过了解,前期王先生确实通过微信微粒贷贷款13万,今天突然接到自称客服的电话,要求将前期的13万贷款转移到其指定账户,以降低利率。正要准备转账时,王先生觉得此事有蹊跷,于是向派出所民警求助。

讲解

“你的信息被泄露了,千万不能转账,这是诈骗!”民警意识到王先生正在遭遇典型的“微信微粒贷”电信诈骗,立刻提醒并立即终止转账操作,防止上当受骗。随后,民警向王先生宣传了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知识,提高其防范意识,指导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

5月3日22时许,西咸新区分局建章路派出所接到群众南某报警,称经朋友介绍在聊天软件上购买加油充值卡可能被骗,寻求民警帮助。民警迅速展开工作,最后通过支付订单号和交易号确定了支付宝收款账户的联系信息。

为尽快帮助群众挽回损失,民警采取联系支付宝收款账户的人员,经过反复交涉,了解到该支付宝账户所有人从事网上兼职工作,并称自己不知道该兼职存在骗钱行为。

办案

为了确保被骗款如数追回,民警对支付宝账户所有人进行反诈宣传教育,并着重将“断卡”行动向其进行宣教,告知该支付宝用户出租、出售、出借个人名下银行卡、手机卡属于违法行为。通过大量的工作及民警的反复协商,终将南某被骗的15000元全部追回。

在收到追回的资金后,南某对民警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及亲民的公安形象表示肯定,并由衷的道谢。

警方提示:陌生人+转账=诈骗,即使熟人转账也要再三核实,务必通过电话或者当面核实确认后再进行操作。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责任编辑:孙雪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