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3年5月31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发布于:2023-06-01 07:49   来源:陕西日报   

(一)

决定任命:

戴彬彬为陕西省公安厅厅长。

决定免去:

徐大彤的陕西省公安厅厅长职务。

(二)

免去:

王选民、张聪利、王小蕙、惠沛文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武志敏的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郑鸿的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

刘孟骐、穆兰、卜敏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晓林为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韦媛媛为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强海涛为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韦媛媛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徐萍的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强海涛的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晓林的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责任编辑:崔慧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