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密织秦岭生态检察“保护网”
发布于:2023-07-18 10:11   来源:新华网   

近三年来,陕西检察机关牢记“国之大者”,坚决扛起保护秦岭的法律监督职责,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为抓手,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建设,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活动、办理重大案件,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聚力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生态环境检察融合履职,在依法追究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违法行为人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形成打击、监督、预防、修复‘四位一体’保护格局。”陕西省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部主任王洋介绍。

蒋某某伙同苟某某、杨某某、陈某某四人在长安区杨庄街道库峪河村某矿洞,使用剧毒物品氰化钠及强碱氢氧化钠非法洗矿,作业期间未采取任何防渗漏措施,导致部分废液直排洞外,造成矿洞内蓄水池和巷道、洞外排水口处均被污染。

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将应急处置危险废物作为“第一要务”,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联合履职,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处置工作,积极妥善治理环境。治污后,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00余万元。

最终,人民法院判处蒋某某等四人犯污染环境罪,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该案件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责任,编织起惩治犯罪、赔偿损失、修复环境的三层秦岭生态检察“保护网”。

陕西检察机关主动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以点带线、以线拓面,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社会化办理的陕西模式,在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陕西省检察院成立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实行案件线索“一网汇集、一网交办、一网调度”,通过一体指挥、实时管理、高效监督,实现生态环境检察监督整体效能最大化。

2020年以来,聚焦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陕西检察机关共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57504吨,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60个,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3593亩,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807亩,建立生态修复基地、公益林等60余万亩。“秦岭生态检察卫士”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周楚婷)

责任编辑:邓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