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严厉打击跨区域处置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通告
发布于:2023-07-19 18:13   来源: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近期,我市范围内出现将外市建筑垃圾运至我市区域内违法处置事件,对我市人居环境、城市管理等造成严重影响。为加强环境保护,保障群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就严厉打击跨区域运输、倾倒、回填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通告如下:

一、我市市域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运输、倾倒、回填、消纳、利用等违法处置外市建筑垃圾的行为。

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辖区内跨区域处置建筑垃圾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依法调查并处罚。

三、对主动联络他人将外市建筑垃圾在我市范围内违法处置或者实施提供消纳场所,帮助联络、带路等行为,为违法处置建筑垃圾提供便利和帮助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共同违法行为人一并查处。

四、相关运输企业、驾驶人员及其他涉案人员应积极配合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对拒绝或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或实施扰乱公共秩序、殴打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举报电话:5301686

特此通告

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17日


责任编辑:王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