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扎实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

——打好改革组合拳,推进改革提质增效

发布于:2023-12-25 14:40   来源:渭南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按照《陕西省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2023年深化“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3〕8号)要求,渭南市政府立足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目标扎实开展“标准地”改革探索实践。2023年以来,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共出让“标准地”22宗2272.67亩,保障了多个重点项目落地建设。

坚持目标导向,打好改革组合拳。坚持改革与渭南实际融合、与工程项目审批改革等重点改革事项融合,将以往成熟经验和成果纳入“标准地”改革应用,同时吸纳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多次前往西安等经济发展较快地区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建立了上门问政、部门会商、一线工作、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协同相关部门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等13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促进“标准地”改革工作落地落细。同步建立“标准地”业务指导、调研督导、培训观摩等制度,提升了各地改革的精准服务及业务能力水平,为“标准地”改革向纵深推进提供了支撑。

坚持问题导向,疏通堵点和难点。针对“标准地”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任务在一线推进、问题在一线解决、服务在一线体现”的工作方法,多次深入相关企业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以及发改、税务、工信、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充分听取企业、政府、部门等对于“标准地”改革的意见建议,通过评估分析、座谈论证等方式优化了指标体系,推行区域评估“6+N”模式、控制性指标“5+X”模式,规范了操作流程,推动了“标准地”改革的规范推进和扩围提质。

坚持结果导向,提升营商环境。选定工业规划健全、基础配备完善、新型工业集聚发展条件良好的渭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先行试点区域,率先推进“标准地”改革,严格落实“容缺+承诺+并联审批+全程帮办代办”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出让“标准地”时与“弹性出让”制度紧密挂钩,鼓励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灵活供地,提高配置效率的同时,有效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多次召开现场交流会、项目观摩会助推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开展“标准地”改革。

坚持开拓创新,推进改革提质增效。为加快形成开发区工业集聚区良性发展态势,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率,渭南高新区探索开展了“标准地+带方案”出让,可同步领取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现“交地发三证”。一是保障土地要素。“带方案供应”切实改革土地利用计划方式,能够让“项目等土地”变为“土地等项目”,让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从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要素的配置,为不断促进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提效。二是缩短建设周期。“带方案供应”将项目审批流程提前至土地出让前、编制审批责任落实到政府,有效降低用地企业成本。同时,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在“标准地”出让的基础上,真正实现了“拿地即开工”,缩短项目建设周期,还有助于规范土地开发建设行为,提高用地效益。三是提升规划管理。“带方案供应”可以加强规划对城市的引领和管控作用,提升城市整体规划建设风貌。

“标准地”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机制,创新了工业用地保障和项目监管方式,推进了土地要素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和工业项目快速落地,不仅优化了营商环境,也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更多更大空间。2024年我市将全面推行“标准地”改革,进一步优化“区域评估”成果的深度和质量,提升强化“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深入推进“标准地+承诺制”联审联办,不断完善提升“标准地”改革成果。

责任编辑:窦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