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发布2024年1号总林长令
发布于:2024-03-21 14:18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记者 郭艳 史王萍

3月11日,渭南市发布2024年1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和资源保护工作的令》,进一步加强全市自然生态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总林长令指出,各级林长要严格履行森林草原防火第一责任人和属地领导责任,督导行业部门履职尽责,注重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支持基层配齐配强防扑火和避险装备,确保全年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分别低于0.9‰、2‰,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

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牢记“国之大者”,严格落实林草湿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积极支持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等工作,把好项目建设使用林草湿地申报审核关口,切实解决各类督查反馈发现问题,带头落实《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严控违法破坏林草湿资源现象发生。

总林长令强调,各级林长要切实扛起野生动植物保护责任,健全完善辖区内日常监测巡护、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等制度,支持指导行业部门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防监测预警、伤病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外来入侵物种管控等工作,从严查处乱捕乱猎、滥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好生物多样性。要严格按照《渭南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强化日常管护,重点对188棵特级保护古树开展一次全面体检,对长势濒危衰弱和生境受损的古树开展抢救复壮。白水县要积极落实《仓颉手植柏“一树一策”保护方案》,做好仓颉手植柏及仓颉庙古柏群保护工作。

责任编辑:李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