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安人民法院集中开庭审理并宣判十二起危险驾驶案件
发布于:2024-03-25 17:32   来源:陕西网   作者: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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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下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12起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庭审中,法官任洁在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后,依法省略了普通庭审程序中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在听取了各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后,综合案件事实和证据,当庭宣判12起案件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拘役一个月到二个月又十五日不等,并处罚金,对部分符合缓刑条件的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

本次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审理刑事案件,是在充分尊重事实和当事人意愿、确保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的前提下进行集中开庭、逐案审理。同时,法庭采用表格形式制作的刑事判决书,也是长安区人民法院首份“表格式”刑事判决书,要素齐全,制作高效,实现了当庭宣判、当庭送达。从开庭到宣判,整个审理过程不到一小时,极大的提升了审判质效。

下一步,长安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办案时间上做“减法”,在办案质效上做“加法”,跑出“简案快审、类案专审”加速度,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责任编辑:黄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