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 湿地总面积达5071.25公顷
发布于:2024-04-18 15:30   来源:陕西网汉中频道   作者:通讯员 李欣

陕西网讯(通讯员 李欣)近年来,略阳县始终坚持“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动湿地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截至目前,略阳县湿地总面积达5071.25公顷,占全市湿地总面积的12.91%。

持续优化湿地生态环境。编制《略阳县嘉陵江省级重要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18-2030)》,争取湿地保护专项资金,落实陕西嘉陵江省级重要湿地徐家坪段退化湿地植被修复、硬质河堤绿化、湿地类型植物栽植等举措,实施涉嘉陵江流域天然林保护工程和六期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先后实施封山育林16500亩、中幼林抚育42000亩、人工造林4500亩,划定国家Ⅰ级公益林保护21.6万亩,进一步改善县域内湿地生态环境。

强化湿地保护巡查管控。在全县持续开展湿地违法活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略阳县湿地保护制度。把“一法一条例”各项规定融入林山长管理范围,结合河湖长工作,坚持推行“智慧巡河”模式,配备10名县级河湖长、34名镇级河湖长、136名村级河湖长使用“智慧巡河”App进行巡河,初步形成“山水河湖”多部门协同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陕西嘉陵江省级重要湿地建成远程可视化监测系统,实现区域内24小时不间断监测。

严查严打湿地违法行为。按照“政府区块管理、部门联合执法、社会全程监督”的工作思路,强化公安、林业、水利等部门协调联动,严厉开展打击违法采砂、随意改变湿地用途、非法占用湿地等违法行为,坚持推行“3+1+1”巡河机制,对案件多发、举报频次较多水域不间断开展督查检查,严格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终身问责制,强化政策宣传,持续抓好长江流域十年禁捕,维护好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安全。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日(夜)间巡河850余人次,联合巡查30余次,处理河道信访投诉问题9个。

强化宣传凝聚社会共识。组织湿地保护相关部门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重要节日开展主题活动,加强湿地保护知识和法律宣传,全面提升社会各界湿地保护意识,着力构建领导重视、部门协同、公众自觉参与湿地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全县共印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读本3000余份、制作宣传版面20余面、悬挂横幅30余幅、推送手机短信10万条、出动宣传车50多台次,受教育群众2万余人次。


责任编辑: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