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保险承诺“无法兑现”?西安一市民要求全额退保却遭拒绝……
发布于:2024-04-30 19:50   来源:陕西网   作者:问政调查组

随着人们对保险知识的深入了解,以及保险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性。无论是为家人准备的寿险、为自己准备的健康险,还是为了应对突发状况的财产险,都是为了在风雨来临之时,能够有足够的保障。但当面对众多的保险公司和繁杂的保险条款时,一旦买到的是不称心的产品,消费者会有更多“糟心”的感觉。

近日,群众向《问政陕西》平台反映称,2016年1月和2017年7月通过线上分别购买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两份疾病险,购买时公司夸大宣传、承诺所有重大疾病都可以保,诱导群众消费。后期群众梳理保险单时发现已购保险只能保部分重疾,决定退保,却被告知只退少部分钱。群众曾多次拨打公司电话投诉、要求退款,保险公司均不予解决。

微信图片_20240430151944


3月1日,陕西网《问政陕西》平台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函询群众反映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的保单问题,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电话销售中心(以下简称“平安人寿西安电话销售中心”)第一时间进行核实调查。

调查反馈显示,反映问题的群众为平安人寿西安电话销售中心已离职员工,在职时间为2015年3月至2023年6月。

经核实,该离职员工于2016年1月、2017年7月在职期间自行在公司购买了两份疾病保险,属于自保件,即销售人员和投保人均为其本人。因公司有完善的培训体系,销售人员在销售产品前都将进行产品培训,包括产品特性、保障范围等内容。培训结束,考试合格的员工才可获得销售该产品的资格,群众反映的“公司宣传重大疾病都保,保的全,购买后发现只保部分重大疾病”的情况不属实。

关于调查函中反映的投诉未解决的问题,平安人寿西安电话销售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经查询通话记录,接到客户电话投诉后,平安人寿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工作人员一直积极主动联系解决问题。为保障客户利益,工作人员多次向其讲解保单权益,建议客户保留保单,客户坚持要求全额退保。工作人员明确告知该保单属于自保件,不存在销售误导行为,无法全额退保,中途退保只能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客户不满意,工作人员又多次邀请其至公司当面沟通解决,也未得到客户认可。

经反复沟通协调,为妥善解决保险消费纠纷,提升客户服务体验,目前平安人寿西安电话销售中心提供了三种解决方案。一是建议客户保留保单,继续享受保险保障服务;二是若客户坚持退保,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三是若以上方案客户都不接受,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上级机构申请复核、或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救济途径寻求解决。

问政简评:

保险合同是消费者与保险公司共同签订的契约,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消费者在落笔签字之前,务必要确保对保险合同及条款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尤其在影响到理赔顺利与否的方面,消费者不妨在心里给自己提些问题,看看是否已完全明了。对保险公司而言,理赔是公司兑现承诺、体现契约精神的关键环节,保险公司应切实承担消保主体责任,问题面前“向前一步”,为客户“多想一步”,只有“用心守护”消费者权益,才能换取消费者的“用心托付”,提振消费信心,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黄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