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牢乡村“钱袋子”步入振兴“快车道”
发布于:2024-06-27 15:17   来源:调研与决策   作者:​榆林市横山区农业农村局

守牢乡村“钱袋子”步入振兴“快车道”

——横山区创新“四四三”工作法破解“三资”监管难题

榆林市横山区农业农村局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强化农村改革创新,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农村集体的“三资”管理问题事关党的执政根基、农村稳定大局和农民切身利益,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当导致的信访案件占到农村信访案件的四成。为破解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难题,降低相关信访率,榆林市横山区先试先行、改革创新,从摸清“四类问题”入手,到制定“四四三”工作法发力,以坚持“四个必须”落脚,建立了一套科学的“三资”管理模式,有效防范化解农村集体经营各类风险,积极推动农村集体经济不断透明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一、立足区情,有的放矢,摸清“四类问题”

横山区位于榆林中部偏西,总面积4333平方公里,总人口38.4万。2017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来,全区214个行政村率先完成改革任务,2406个村民小组全部完成清产核资,共清查资源性资产748.17万亩,2023年资产总额40.79亿元,为2017年的两倍。目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均收入50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上、5万元以上的村分别有16个、92个、106个,分别占比8%、43%、49%。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集体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破解“三资”难题困境,强化“三资”监督管理成为农村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重视不够,“三资”管理力量薄弱。农村集体“三资”涉及点多面广,既包括现金、实物及资源,又包括专项收入、集体收入和集资捐资以及历史遗留问题。长期以来,镇村两级低估了工作难度,片面认为“三资”管理就是做做账、管管钱,责任不大、任务不重,疏于保障人员、经费、场所等基础条件,“三资”管理体系不健全、队伍不稳定、力量不匹配、能力不适应等问题日益凸显。

(二)体制不全,“三资”监管力度偏弱。一是区级农业部门重心偏移。《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实际中农业部门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发展区域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上,放松了对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二是镇级农经机构建立不全。村级账务主要由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两部分构成,村委会账务由镇财政所代管,由于部分镇未成立农经机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账务成了“村财镇管”的盲区死角。三是村级账户账务监管混乱。部分资金量较大的村违规开设多个账户,隐匿收入、逃避监管;部分村民小组将资金随意存入个人账户,支出随意、监管失控;部分村集体大额支出随意使用现金,违规流转、无法核实。

(三)落实不力,“三资”管理效率低下。一是村务公开流于形式。部分村公开事项不符、时间不对、内容不全、次数不够;有的村只公开结果,不提及过程;个别村甚至存在假公开、不公开现象。二是项目建设程序不当。个别村重大项目建设的招投标程序执行不规范,“四议两公开”落实不到位。三是信息建设普遍滞后。旧办法已不能满足农村“三资”管理的新要求,传统的管理统一性不足、监督管理效率滞后。

(四)渠道不畅,“三资”监管效能失严。区级农经机构作为主要监管部门,仅以专项检查的形式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开展换届离任审计等外部监督,治标不治本,常态化监管渠道亟待形成;镇党委政府作为属地监管单位,事多人少,大多兼职,执行力匮乏,日常化监督渠道并未形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有名无实,村民监督意识淡薄,集体观念弱化,文化程度不高,存在不愿监督、不会监督和不敢监督心理,民主化监督渠道难以形成。

15-督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督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二、真抓实管,力求实效,推行“四四三”工作法

横山区坚持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加快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有力载体,立足区情实际建立“四四三”工作法,为推进乡村振兴夯实基础、注入活力。

(一)组建四支队伍,形成责任闭环。一是完善统筹协调队伍。在“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区农业部门重点落实的工作专班,明确重点任务,落实专项经费,集中办公、包镇指导、统筹推进。二是组建“三资”管理队伍。落实镇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划片,一般干部包村,全区22个镇办经济综合服务站加挂农经站牌子,配备3名专业人员具体负责“三资”管理工作。三是建立自查自纠队伍。由支部牵头,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村委、监委会配合,全面开展多头开户、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等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同步开展业务培训累计1200人次。四是建强工作督查队伍。抽调纪委监委、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骨干力量,成立4个常态化督导组,边调研、边督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二)强化四项举措,务求工作实效。一是强化“村财镇管”。进一步理顺管理模式,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镇级财政所负责各行政村资金的拨付、监督,镇级农经站负责“三资”管理。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区《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收入管理制度》《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统一制作《资金拨付审批单》《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报账审批单》《预付款审批单》等付款单据模板,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强化专项监督。启动了37个乡村振兴示范村专项巡察和“三资”管理、财务收支专项审计工作,查实问题、全面规范,倒逼区级常态化、镇级日常化、村级民主化“三资”监管渠道畅通。全区214个行政村实现审计全覆盖,审计资金总额达12.7亿元,清理合同7147份,涉及金额10.6亿元。四是强化氛围营造。发布《公告》和监督电话,通过主流媒体、官方公众号、镇村公示栏等进行全面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

(三)形成三项机制,加强长效管理。一是平台集成监管机制。建立市、区、镇三级一体的“三资”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了“三资”运行平台管理、做账记账平台进行、合同信息平台录入,实现全区22个镇办全覆盖。二是“双管双备案”日常管理机制。各行政村“三资”财务报账和经济合同等资料全部由镇级统一备案、统一管理,并报区级专职单位备案,坚决杜绝管理盲区和漏洞。三是规范化公开公示机制。对村级“三资”管理、集体经济合同、村务账务等重大事项均在“三资”管理平台和村务微信群同步公开,让群众看到“明白账”,吃下“定心丸”。

三、综合施策,助推振兴,坚持“四个必须”

横山区乡村治理新路子,不仅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积累了有益经验。

(一)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必须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有效,党的领导是关键。横山区把“三资”管理作为乡村治理的有力抓手,将乡村治理作为基层党建的“一号工程”,探索建立健全区委指导、镇党委领导、村党支部为基础、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为纽带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从上层着力向基层着力转变,从局部推进向整体推进转变,从简单粗放向精准发力转变,有效提升了全区乡村治理水平。实践证明,只有把党的建设贯穿于基层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组织活力转化为振兴动力,才能真正做成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

(二)持续巩固基层稳定,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基层稳不稳定在于人民满不满意,人民满不满意取决于干群关系紧不紧密。横山区划清“三资”职责职能、规范“三资”财务管理、建成“三资”制度体系,将“三资”平台建成联系群众的“阳光”平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2023年全区未发生一起农村集体资产问题上访案件。实践证明,只有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面对面”倾听民声民情民意,“点对点”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花大力气解决群众的揪心事、操心事、烦心事,才能得民心、让民信、使民行,才能够依靠人民群众干出新业绩、展现新风采。

(三)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必须坚持以破促立。农村改革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握好“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横山区从实际情况出发,从矛盾问题入手,充分利用“三资”信息化平台,全面推广“互联网+村务公开”“互联网+农村集体经营”新模式,村级账务、往来明细、资产收益、财务报表等更加透明,集体资产、闲置土地等更快盘活,农民财产性收入显著增加,实现了“落一子而满盘活”。实践证明,农村改革在进行顶层设计时,既要立足高点,纵观全局,考虑到前期可能出现的难题、发展中绕不过的问题,又要找准落点,落子在目标、政策、措施集成的关键处、要害处,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勇于创新、靶向发力,就一定能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

(四)规范权力阳光运行,必须坚持风清气正。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是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正之风和建设清廉村居的有利契机,源头上整治“微腐败”、清理“绊脚石”是对侵害农村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的最好回应。横山区打通区、镇、村三级监管渠道,亮出巡察、审计“两把利剑”,通过“村财镇管”“印鉴双管”和“审”“记”分离为集体经济组织监管好资金、资源、资产,有效杜绝了村干部挥霍浪费、侵占挪用集体资金资产等现象的发生,2023年全区未发生一起财务违规案件。实践证明,打铁必须自身硬,只有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敢于面对新矛盾新挑战,敢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敢于斗争,敢于亮剑,就一定能刹住歪风邪气、营造风清气正,也一定能守牢乡村“钱袋子”、步入振兴“快车道”。

责任编辑:窦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