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双11”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
发布于:2024-11-01 15:18   来源:陕西网   作者:白晓玉

为进一步规范“双十一”期间网络促销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促销活动期间网络交易市场秩序,督促网络交易经营者保持底线思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守法诚信经营,引导和帮助网络交易经营者树立合规意识,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近年来网络集中促销监测监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向广大网络交易经营者提出以下九个方面的合规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大促期间,要切实落实平台审查核验义务,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经营,加大对平台内经营者,尤其是销售食品、药品经营者主体信息抽查比例,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提升线上经营行为透明度 。

二是严格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进行刷单炒信、商业诋毁、仿冒混淆、虚假广告、“二选一”以及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实施妨碍干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是严格规范直播营销行为。建立健全直播营销行为管理规范,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强化对平台内主播及其经营活动的审核监测。重点把控直播商品的质量,强化对直播选品、直播卖点等环节的审核把关。完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注重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

四是严格规范促销活动。在促销活动期间要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禁止以假劣商品为赠品进行促销,不得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未取得拍卖许可不得以拍卖名义开展竞价促销活动。

五是严格加强广告内容审核。平台内发布的各类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徽,党旗、党徽等机构的标志标识;不得含有低俗、庸俗、媚俗等内容等内容。网络交易经营者在促销活动期间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六是严格禁止销售违法违禁商品。禁止网络交易经营者通过网络从事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网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行为;禁止电商领域借庆祝名义从事商业牟利活动,网售“特供”“专供”“内供”商品和相关“纪念章”等行为,及时下架或删除违法违规产品链接。

七是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对于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内容转送平台内经营者,主动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公示相关信息。

八是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建立消费纠纷和解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督促平台内经营者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

九是强化政企沟通协作。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平台内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平台自治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共同引导平台内经营者提高守法经营意识。


责任编辑:窦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