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亮执行·2024丹衡咸法 如我在执”

长武法院:劳务合同起纠纷 失信限高显威力
发布于:2024-12-09 11:50   来源:陕西网咸阳频道   作者:通讯员 魏鹏

近日,长武法院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其发出限制消费令,促使其履行义务,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刘某诉巨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巨某支付刘某工资8000元。判决生效后巨某未履行,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中,法院依法向巨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巨某履行义务,巨某未履行。经网络查控,未发现巨某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赴巨某户籍地调查,也未发现巨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将执行情况告知刘某,刘某申请将巨某纳入失信人名单。经合议庭合议后,依法将巨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其发出限制消费令,巨某仍未履行。

一个月后,巨某主动联系法官,巨某准备承包工程,但本人在“黑名单”里,担心不利于工程开展,现承诺还款,并希望还款后法院解除对其实施的失信、限高措施。执行法官责令巨某限期履行本案义务,严肃批评了巨某不积极履行的行为。巨某表示已认识到自身错误,一定按期将本案案件款打入法院账户。待案款到账后,执行干警将钱及时发放给刘某,案件执行完毕。(供稿:长武法院


责任编辑:李永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