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发布于:2024-12-09 11:47   来源:商洛日报   

近期,我市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安全环保、方便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我市老旧农机淘汰工作,推广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农业机械,助推我市农业机械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高效绿色发展。

据了解,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的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报废补贴农机种类为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微耕机、旋耕机、碾米机。操作程序按照报废旧机、注销登记、兑现补贴执行。(通讯员 岳占良)

责任编辑:寇诗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