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之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于:2025-05-13 19:32   来源:西部法治报   作者:翟全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等作出重点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肩负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使命,通过行使审判权,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行政审判: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力武器。行政诉讼制度是党的领导下行政权监督制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最重要的法律制度。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类行政行为进行严格审查。对于违法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撤销或确认违法,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于合法的行政行为,则依法予以维持,维护行政行为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一方面,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发现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后,与行政机关沟通,通过建议其自行纠正或实质化解争议等方式,积极推动、协调督促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行政机关不自行纠错的,再依法作出裁判。另一方面,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和尊重司法权威的自觉性,提高行政执法及应诉能力,支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自觉履行生效行政审判法律文书。

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除了行政审判,人民法院还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的方式,参与社会治理,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人民法院对于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类型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梳理总结研究,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切实帮助行政机关系统性、制度化解决问题,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2023年以来,仅最高人民法院就发出7份司法建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于2025年3月8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指出:“协同有关单位持续落实最高人民法院1至5号司法建议,涉房屋买卖、信用卡、保证保险等案件均大幅下降。针对医保基金监管、房屋征收补偿发出第6号、第7号司法建议,推动多发矛盾纠纷综合治理。”2024年,陕西全省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同比下降8.52个百分点。司法建议具有针对性、及时性和灵活性的特点,能够为行政机关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帮助其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收到司法建议的行政机关应当认真落实司法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及时将司法建议落实情况反馈给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对司法建议的重视和采纳,不仅有助于解决具体问题,还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的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府院联动:构建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府院联动是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促进了双方在依法行政、行政争议化解、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合作。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调研、信息通报等方式,双方能够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方面,人民法院对行政管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调研指导,推动问题系统性、制度化解决,实现风险隐患源头防控。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提前介入指导,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帮助行政机关做好合法性审核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另一方面,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推动以庭审观摩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提升执法能力。

司法公开:普法宣传的有力抓手。人民法院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定期召开行政审判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行政审判典型案例,重视以案释法工作,通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积极向全社会宣传行政审判工作。新闻媒体要加大对行政审判工作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强化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的法律宣传效果,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快形成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司法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力量。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行政争议的类型日益复杂多样,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要加强对行政审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通过组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学术交流等活动,不断更新审判人员的知识结构,提升其专业素养。同时,要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论研究,深入探讨行政审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审判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已经处于向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背景下,法治政府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通过行政审判、司法建议、府院联动等多种方式,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未来的工作中,人民法院应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作者单位: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孙雪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