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医者仁心,救死扶伤,是医院和医生的本职工作。可这家医院,没病也把患者当有病治!我只是想做个简单检查,现在孩子也没了……”近日,西安市民周女士(化名)向《问政陕西》平台倾诉了她在西安华都妇产医院就医时的痛心经历。
3月27日,周女士前往西安华都妇产医院就医时,院方在未如实告知她病情及风险的情况下,擅自开展针管治疗并实施人流手术。事后,因种种疑问,周女士辗转问诊公立三甲医院,医生明确表示,她当时的炎症若没有明显症状,无需特殊处理,最多服用药物即可,根本没必要进行那些复杂的治疗。
据周女士回忆,在就诊过程中,医院也存在诸多违规操作,除了未告知她真实病情,开药、收费等一系列流程都很混乱。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医院在未讲清怀孕天数的情况下,擅自为她实施人流手术。手术前,医院还以“血压高,无法进行局麻,必须选择无痛”为由,进一步增加了她的治疗成本与身体负担。
图源:《问政陕西》平台留言
周女士认为,西安华都妇产医院严重隐瞒、夸大病情,存在过度医疗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她承受了经济损失,更给身体带来了巨大伤害。为此,她强烈呼吁相关监管部门能够彻查该医院,并退还她在医院花费的全部费用,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4月21日,《问政陕西》向西安市卫健委转达了周女士诉求。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西安市卫健委立即责成碑林区卫生健康局进行调查核实。
经了解,西安华都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25日,注册地址为西安市碑林区湘子庙街1号,法定代表人方国辉,审批机关为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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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2025年3月27日有两名患者因“早孕”前往西安华都妇产医院就诊,欲进行人工流产。患者1于当日完成人流产术;患者2因诊断出“霉菌性阴道炎”,经过三天(3月28日至30日)治疗后,于3月30日进行了“人工流产钳刮术”。
经现场调取医师资质、患者检查、检验报告单,以及患者签字的《手术知情同意书》及《治疗单》,尚未发现反映内容中“未告知”“过度医疗、隐瞒病情”“侵犯其知情权和选择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据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反馈,此前已收到患者2通过12345市民热线的相关投诉,工作人员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医患双方进行过调解,但双方未达成一致。该局已建议投诉人可申请人民调解或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周女士投诉事项,西安市卫健委则回应称,目前患者身份信息没有确认,暂无法开展针对性核查。市卫健委将督促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强化监管职责,对辖区医疗机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问政简评:
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不仅是良好医患沟通的基础,也是预防医疗纠纷、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满意度的重要手段,患者有权知晓病情、治疗方案及潜在风险,并且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治疗。近年来,过度医疗之害,早已罄竹难书,既造成医疗资源浪费,加剧“看病难、看病贵”的社会问题,还掏瘪患者及家属的钱包,患者在本就痛苦的求医过程中,额外承受了经济和心理上的双重压力,更严重损害医疗行业公信力,加深医患信任危机。对于涉事医院来说,个别医生的职业失范也暴露出医院管理体系的漏洞,医院应尽快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法律意识,规范诊疗行为。与此同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也要加强对辖区内有关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水平,切实为辖区群众打造安心、舒心、放心的诊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