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市分行被罚117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网站截图
文号为陕金罚决字〔2025〕56、57、58、59、60号的行政处罚显示,时任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公司金融部总经理张晗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公司金融部客户经理蒋云龙被警告。时任邮储银行西安市长乐西路支行客户经理王龙被警告,时任邮储银行西安市长乐西路支行副行长、行长王自爱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