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碑林区公园南路东新城市花园小区业主司先生向陕西网《问政陕西》反映称,小区垃圾集中投放点设置不合理,业主日常垃圾投放不便。小区内虽设有垃圾桶,但保洁人员严禁业主就近投放,要求必须前往集中投放点,给居民日常生活造成极大困扰。群众多次向物业反映无果。
1月21日,陕西网将相关情况转达给碑林区人民政府。
1月23日,碑林区太乙路街道办事处回应称,经核实,东新城市花园小区共有居民600户。物业严格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意见》中“每500户左右设置一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的明确要求,结合小区建筑布局、居民出行动线等实际情况,在东门、西门分别规划设置了垃圾分类投放点,投放点的选址与数量均符合省市两级垃圾分类政策的刚性规定。
投放点实行分时段开放,开放时间为每日早6:00-9:00、晚17:30-21:00,该时段设置既契合《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倡导的错峰投放原则,也匹配多数居民的日常作息规律。集中投放点的设置不仅是落实政策要求,更能实现垃圾集中清运、分类处理,避免分散堆放导致的二次污染,从而维护整个小区的环境卫生与居住品质。
针对业主反映“小区内有垃圾桶但不让就近投放”的问题,经了解,小区内设置的小型垃圾箱,是物业依据《西安市精细化物业服务标准》中“公共区域零星垃圾收集设施配置”相关要求增设的配套设施,其用于业主投放烟头、纸屑等临时产生的小型零星垃圾,并非用于投放生活垃圾和其他垃圾。
若允许生活垃圾在小型垃圾箱内随意投放,易出现垃圾满溢、异味扩散、蚊虫滋生等问题,既违背了《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也会损害全体业主的共同居住权益。
碑林区太乙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已要求物业进一步加强与业主的沟通解释,通过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宣传垃圾分类投放规则及各类垃圾箱的功能 定位,争取业主的理解与配合。同时,要求物业密切关注业主需求,在严格遵守垃圾分类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优化投放服务细节,为居民营造整洁、便利的居住环境。
问政简评:
小区垃圾集中投放点的设置,如何兼顾规范与便利,是物业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定时定点应根据小区居民原有投放习惯及垃圾房位置,按照便民原则,合理确定点位、投放时间。在执行过程中,物业管理既要维护小区公共环境和整体秩序,也要积极倾听业主诉求,在落实中注入温度,让“被动遵守”成为“主动参与”,共建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