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网讯(记者 袁晨)理论点亮思想,交流凝聚共识。4月10日,省检察院“陕检·思享汇”青年干警检察理论沙龙正式启动。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勇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政法学院特聘教授王树义,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环境资源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王社坤,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参加首期主题沙龙研讨活动。

本次研讨以“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以检察之力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设置“多元探讨·把握要义”“知行合一·履职践行”“凝心聚力·长远展望”三个单元,专家解读、实务分享、点评总结环环相扣、层层深入。
研讨中,王树义教授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背景、重要意义、核心亮点与制度创新作深度解读,清晰阐释法典实施的时代价值与法治内涵。王社坤教授从法典编纂模式、编章逻辑、规范整合等方面,系统阐明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延续性与前瞻性。高洁副检察长全面介绍陕西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探索实践与成效成果,紧扣法典赋予检察机关的新任务新要求,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与实践路径。
来自全省检察机关的5名青年检察干警立足办案实践,对照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等各编规定,分享履职心得、交流办案思考。
西安市灞桥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丁旖提出,检察公益诉讼要坚持系统思维,紧扣“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要求,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由末端执法向系统治理转变,以检察监督助力城乡统筹、全链条监管。
秦岭北麓地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三级检察官助理李银霞,结合危害野生动物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生态环境法典对生态环境法律体系的重塑完善,强调办理生态领域刑事案件应树立体系化思维与预防性司法理念。
武功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康敏妮表示,基层检察院要深化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融合式履职,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三大法律责任,以生态修复成效为核心,实现司法办案多元价值统一。
省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孙帅认为,“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提出更高履职要求,需聚焦关中产业转型、陕北能源安全与减排、陕南生态价值转化,实施差异化履职,推动法典要求与区域实践深度融合。
省检察院直属分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王颖提出,生态环境法典整合预防、恢复、惩罚三重功能,有效破解属地分割、责任悬空、修复碎片化等难题,为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注入新动能,要持续优化一体履职机制,强化跨省协作与数据赋能,深度服务流域生态治理。
王社坤教授对青年干警发言逐一作专业点评,肯定实务思考与理论价值,并提出研究建议。
王勇副检察长作总结发言。他强调,要从政治法理、法治逻辑、历史脉络三个维度,深刻把握生态环境法典的里程碑意义,准确认识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政治属性与法治属性。以小切口理论研究承载生态文明建设大主题,以微视角理论剖析展现检察履职大格局,着力破解生态环境检察理论困惑与实践难题。他勉励全省青年检察干警,以“陕检·思享汇”理论沙龙为平台,深耕检察理论研究,推出更多有理论高度、法治分量、实践价值的高质量成果,以检察担当服务保障陕西生态文明建设。
据了解,“陕检·思享汇”青年干警检察理论沙龙,是陕西省检察院打造的青年检察人才培养与理论研究特色平台,旨在搭建思想交流、学术研讨、实务切磋、成果转化的常态化载体,引导青年干警强化理论素养、提升履职能力、锤炼专业本领。省检察院将定期举办沙龙活动,聚焦检察实践重点难点与法治前沿课题,持续凝聚理论研究合力,激发青年干事活力,为陕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理论支撑与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