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的铜川,满目苍翠。在第55个世界环境日前夕,印台区三里洞红矸山山体公园里,一场揭牌仪式正在进行。随着红绸落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园”的牌子在满坡油松的掩映下格外醒目。眼前这片生机勃勃的绿林,其实是一张“罚单”。
事情要从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肖某某滥伐林木罪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审判执行说起。肖某某因滥伐林木被判刑,但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一个现实难题摆在了面前:原地已不具备补植条件。“破坏了就一定要修复,不能在原地种,就异地补种!”印台区人民法院联合区人民检察院、自然资源局印台分局想出了法子。依据专业设计方案,在法院主持下,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肖某某达成调解协议,由他在红矸山直观坡面上种下1328棵油松。
为了确保修复不走过场,三家单位实时跟踪修复进度,多次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经过三方严格验收,树高、冠径、行距、株距全部符合设计要求,成活率达到90%以上。如今,这片油松林不仅修复了生态,更成了山体公园里一道养眼的风景。“设立这个示范园,就是要把生态修复、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装进一个‘篮子’里。”一位参与揭牌的工作人员望着坡上的新绿感慨道,这是司法机关与行政部门携手的生动实践,目的就是告诉大家:谁破坏生态,谁就要负责给大地母亲“抚平伤疤”。
红矸山上的这片新绿,并非铜川法院系统守护绿水青山的个例。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将环境资源审判作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探索出一条“打击与修复并重、惩戒与预防结合”的司法护绿之路。在审判机制上,铜川中院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组建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对涉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专业高效的审理。在修复方式上,两级法院积极探索“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多元修复模式,让破坏者真正承担起修复责任,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实实在在的补偿。早在几年前,铜川法院就在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尝试了异地补植的做法,被告人因非法占用林地被判令在指定区域补种树木,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果和社会效果。这些探索和实践,为红矸山示范园的设立积累了宝贵经验。
恢复性司法的理念不仅体现在个案裁判中,更延伸到了更广泛的生态保护领域。铜川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案发地、搬到群众身边,通过巡回审判让老百姓直观感受破坏环境的代价,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两级法院还积极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修复监督等方面密切协作,形成了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共同守护绿水青山的合力。
生态环境好不好,最终要由老百姓说了算。从红矸山往东十几公里,王益区军台岭村的村委会会议室里同样热闹。6月2日,铜川中院与王益区法院的法官们来到这里,与村干部、村民代表围坐成一圈,开展了一场“学生态法典,守绿水青山”的专题普法活动。“自家地里砍几棵树要不要紧?”“邻居搞养殖气味太大,我该找谁说理?”面对村民七嘴八舌的提问,法官们没有照本宣科,而是翻开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用乡音土话把法条变成拉家常的“贴心话”。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从耕地保护到非法占用农用地,法官们还拿出近年审理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一个个身边的教训让村民们直拍大腿:“原来破坏环境的代价这么大,咱可得多长个心眼儿!”活动现场,普法资料被争相传阅,拿到宣传册的村民老李感慨:“这送法送到家门口,管用!保护绿水青山,咱心里得有本‘明白账’。”
打通法治惠民的“最后一公里”,是铜川法院环境司法一直以来的努力方向。除了把法律送到田间地头,两级法院还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走进矿区企业,为企业负责人讲解污染环境的法律风险;走进中小学校,用生动的案例在孩子们心中种下绿色种子;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公开庭审等方式,向社会传递“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鲜明导向。这些举措,让法治宣传从“被动等”变成了“主动送”,从“法官讲”变成了“大家谈”,让生态文明理念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