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7月1日起实施 韩城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享生育医疗保障
发布于:2026-06-26 23:01   来源:韩城新闻   作者:王喆悦

为持续健全生育保险制度体系,补齐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障短板,有效减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生育医疗费用压力,近日,韩城市正式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医疗待遇保障范畴,政策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进一步拓宽医保民生保障覆盖面,持续释放医保惠民红利,切实保障灵活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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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本次新政的惠及人群为韩城市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缴费方面,新政延续便民惠民原则,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无需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只要在韩城市医保统筹区域内正常足额缴纳职工医保,即可依规享受对应的生育医疗相关待遇,无需额外缴费、额外备案,大幅降低灵活就业群体的保障门槛。

在具体待遇保障上,新政明确了报销标准和享受范围。根据政策规定,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暂不享受生育津贴;参保人员正常分娩住院产生的合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全额报销、个人零自付;针对分娩过程中产生的并发症、合并症相关医疗费用,统一按照韩城市普通住院医保政策标准结算报销。同时,参保人员可正常享受产前检查、人工流产等各类生育相关医疗保障待遇,异地就医产生的合规生育医疗费用,也严格遵照韩城市现行医保政策统一执行报销,全方位破除异地生育报销壁垒,切实为灵活就业群体解忧减负。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全覆盖、多层次的生育保障体系,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同时,精准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保新政落地落细,做好政策宣传、业务经办、待遇保障等配套服务工作,切实把医保惠民政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民生福祉,全力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王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