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晶顶违规穿越案例警示:这些红线绝对不能碰
发布于:2026-07-24 16:11   来源:陕西网   

7月24日,西安市公安局通报,公安鄠邑分局查处一起四人违规穿越秦岭冰晶顶案件,涉事四人全部被依法查处,失联遇险人员承担全部救援费用,涉事网约车公司也被同步处罚。

这起案例再次敲响警钟:秦岭核心保护区违规穿越绝非“小众探险”,而是兼具生命风险、法律风险、生态危害的危险行为,多重权威依据清晰说明,野线违规穿越万万不可尝试。

自然环境极端凶险,随时可能酿成生命悲剧

冰晶顶海拔3015米,属于秦岭高海拔核心区域,营盘沟等野穿线路并非正规游览步道,存在多重致命风险,也是历年失联、失温事故高发地段。

气候瞬息万变,失温是头号威胁。山区小气候难以预判,山顶气温较山下低10至15摄氏度,即便盛夏,也可能突遇大雾、暴雨、阵风,衣物浸湿后极易快速失温,过往已有多名驴友因此遇难。

地形复杂艰险,搜救难度极大。线路分布大面积石海、陡坡、箭竹林,路面湿滑、暗藏裂缝,极易发生滑坠、崴脚;山区大范围无手机通信信号,人员失联后难以定位。

无补给、无救援通道。野线没有应急避险点、医疗保障设施,一旦人员受伤被困,救援队伍需要徒步穿越复杂地形开展搜救,搜救周期漫长,被困者与救援人员都会持续暴露在危险之中。

触碰法律红线,违规穿越本身属于违法行为

秦岭生态保护拥有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核心保护区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秦岭核心保护区不得进行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海拔2000米以上区域、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均划入核心保护区,冰晶顶正处于该管控范围。

根据《旅游法》第八十二条: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本次事件中失联人员自行承担全部救援成本,正是该法条的实践体现。

若违规穿越过程中损毁防护设施、野外违规用火、造成生态破坏,还将面临更高额度罚款;引发重大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还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重破坏秦岭生态,干扰野生动植物栖息

秦岭是我国中央水塔、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高海拔核心区是珍稀动植物重要栖息地。未经许可的穿越活动,人类频繁踩踏会破坏高山草甸、原始植被;丢弃食品垃圾、惊扰野生动物,会打破区域生态平衡。设立禁入管控区域,本质是为秦岭原生生态留出不受打扰的生存空间。

无端挤占公共应急救援资源

每一次失联搜救,都需要调度公安、消防、应急、民间救援力量大量人力、装备。救援人员深入高危山野开展搜救,自身同样面临滑坠、失温风险。因个人任性探险占用大量公共应急力量,一旦本地同时发生其他灾害险情,将会造成应急资源紧张,损害公众共同利益。

户外出行应当敬畏自然、敬畏法规。想要登山游览,请选择正规开放景区、官方成熟游览线路;自觉留意进山路口“严禁违规穿越”警示标识,远离冰晶顶、鳌太线等明令管控的野穿路线。切勿被网络短视频营造的“网红野线”误导,不要盲目跟风尝试高风险穿越。任何探险爱好,都不能凌驾于生命安全、法律底线与生态保护之上。

(陕西网综合)

责任编辑:李一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