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三个强化”助推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于:2023-07-11 10:24   来源:陕西网   作者:费涛 刘纪渊

为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公务员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贯彻落实工作任务,咸阳市三原县细致部署,严格审核,扎实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强化顶层设计,细化考核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出台《三原县公务员考核办法》,依照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结果和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综合评价情况,将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考核内容区别开来,加强不同部门、岗位公务员的考核针对性,各单位以公务员岗位职责及所承担工作任务为依据,结合实际,根据不同类别、职位公务员特点,按照体现政治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并紧扣德、能、勤、绩、廉等日常表现,通过科学分类,多角度考核,确保评价更全面、重点更突出。并通过指标赋分的方式,切实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

强化督查督导,确保考核成效。强化业务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务员考核全过程的监督,明确规定在公务员考核的各个环节上考核主体的责任,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对不按实施方案操作,随意更改考核内容、分值、权重及考核程序的单位及时纠正。公务员管理部门对各单位的考核工作进行抽查,严查考核形式化、表面化、落不实、考不严等问题,听取广大公务员意见建议,防止年度考核工作“走过场”,从而保证考核的公平、合理、公正、准确。

强化实绩导向,激励担当作为。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突出基层导向,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按照县级部门不超过25%的比例确定,乡镇年考核优秀比例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确定,以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同时被评为县级以上乡村振兴“优秀驻村第一书记”“优秀驻村工作队员”的,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确定为评先评优推荐人选的,优先选派参加上级遴选、外出学习、奖励性培训、挂职或实践锻炼,符合职务职级晋升条件的,在职数范围内优先晋升,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最大程度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在全县上下营造出崇尚实干、担当实干、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袁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