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国务院,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本届政府依法履职的第一年。面对异常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付出艰辛努力,新冠疫情防控实现平稳转段、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
——经济总体回升向好。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26万亿元,增长5.2%,增速居世界主要经济体前列。城镇新增就业1244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为5.2%。居民消费价格上涨0.2%。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未来产业有序布局,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一批重大产业创新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国产大飞机C919投入商业运营,国产大型邮轮成功建造,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全球比重超过60%。
——科技创新实现新的突破。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有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丰硕,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第四代核电机组等高端装备研制取得长足进展,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等前沿领域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28.6%。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持续提升。
——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央层面基本完成,地方层面有序展开。加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政策。自贸试验区建设布局进一步完善。出口占国际市场份额保持稳定,实际使用外资结构优化,共建“一带一路”的国际影响力、感召力更为彰显。
——安全发展基础巩固夯实。粮食产量1.39万亿斤,再创历史新高。能源资源供应稳定。重要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提升。经济金融重点领域风险稳步化解。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
——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地表水和近岸海域水质持续好转。“三北”工程攻坚战全面启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历史性超过火电,全年新增装机超过全球一半。
——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脱贫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8.4%。加大义务教育、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财政补助力度,扩大救助保障对象范围。提高“一老一小”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6600多万纳税人受益。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供给,惠及上千万家庭。
回顾过去一年,多重困难挑战交织叠加,我国经济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成绩来之不易。从国际看,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地缘政治冲突加剧,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外部环境对我国发展的不利影响持续加大。从国内看,经历三年新冠疫情冲击,经济恢复发展本身有不少难题,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加速显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又接踵而至。外需下滑和内需不足碰头,周期性和结构性问题并存,一些地方的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隐患凸显,部分地区遭受洪涝、台风、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在这种情况下,政策抉择和工作推进面临的两难多难问题明显增加。经过全国上下共同努力,不仅实现了全年预期发展目标,许多方面还出现积极向好变化。特别是我们深化了新时代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积累了克服重大困难的宝贵经验。实践充分表明,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人民有勇气、有智慧、有能力战胜任何艰难险阻,中国发展必将长风破浪、未来可期!
一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针对严峻挑战和疫后经济恢复特点,我们统筹稳增长和增后劲,突出固本培元,注重精准施策,把握宏观调控时、度、效,加强逆周期调节,不搞“大水漫灌”和短期强刺激,更多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用力,全年经济运行呈现前低中高后稳态势。围绕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延续优化一批阶段性政策,及时推出一批新政策,打出有力有效的政策组合拳。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加强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全年新增税费优惠超过2.2万亿元,增发1万亿元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货币政策精准有力,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两次下调政策利率,科技创新、先进制造、普惠小微、绿色发展等贷款大幅增长。出台支持汽车、家居、电子产品、旅游等消费政策,大宗消费稳步回升,生活服务消费加快恢复。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制定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制造业投资较快增长。因城施策优化房地产调控,推动降低房贷成本,积极推进保交楼工作。制定实施一揽子化解地方债务方案,分类处置金融风险,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是依靠创新引领产业升级,增强城乡区域发展新动能。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全面部署推进新型工业化。出台稳定工业经济运行、支持先进制造业举措,提高重点行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推动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业企业利润由降转升。数字经济加快发展,5G用户普及率超过50%。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进一步放宽放开城市落户条件,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6.2%。强化农业发展支持政策,有力开展抗灾夺丰收,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完善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在落实区域重大战略方面推出一批新举措,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区域发展协调性、平衡性不断增强。
三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出台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总体工作方案,清理一批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分别推出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发展政策,建立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加强违规收费整治。深化财税金融、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等领域改革。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出口增长近30%。完善吸引外资政策,拓展制度型开放。扎实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与共建国家贸易投资较快增长。
四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抓好水土流失、荒漠化综合防治。加强生态环保督察。制定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政策。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启动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建设。积极参与和推动全球气候治理。
五是着力抓好民生保障,推进社会事业发展。聚焦群众关切,办好民生实事。高度重视稳就业,出台支持企业稳岗拓岗政策,加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促进服务,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超过3300万。强化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建设,做好“双减”工作,国家助学贷款提标降息惠及1100多万学生。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措施,扎实做好流感、支原体肺炎等传染病防治。实施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提高优抚标准。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有效应对海河等流域特大洪涝灾害,做好甘肃积石山地震等抢险救援,加强灾后恢复重建。推动文化传承发展,旅游市场全面恢复。群众体育蓬勃开展,成都大运会、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成功举办,我国体育健儿勇创佳绩。
六是全面加强政府建设,大力提升治理效能。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当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提高政府履职能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10件,制定修订行政法规25部,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自觉依法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注重调查研究,努力使政策和工作符合实际、贴近群众。优化督查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有力推进金融单位、国有企业等巡视整改工作。创新和完善城乡基层治理。扎实做好信访工作。狠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推动完善国家安全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平安中国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全面推进。习近平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访多国,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等重大多双边活动。成功举办中国-中亚峰会、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重大主场外交活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深化拓展全球伙伴关系,在解决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中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中国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我代表国务院,向全国各族人民,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表示衷心感谢!向关心和支持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各国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地区热点问题频发,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国内大循环存在堵点,国际循环存在干扰。部分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困难。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公共服务仍有不少短板。一些地方基层财力比较紧张。科技创新能力还不强。重点领域改革仍有不少硬骨头要啃。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任重道远。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不容忽视。政府工作存在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较突出,一些改革发展举措落实不到位。有的干部缺乏担当实干精神,消极避责、做表面文章。一些领域腐败问题仍然多发。我们一定直面问题和挑战,尽心竭力做好工作,决不辜负人民期待和重托!
二、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政府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综合分析研判,今年我国发展面临的环境仍是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我国具有显著的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的需求优势、产业体系完备的供给优势、高素质劳动者众多的人才优势,科技创新能力在持续提升,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在加快壮大,发展内生动力在不断积聚,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必须增强信心和底气。同时要坚持底线思维,做好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充分准备。只要我们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抓住有利时机、用好有利条件,把各方面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一定能战胜困难挑战,推动经济持续向好、行稳致远。
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粮食产量1.3万亿斤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5%左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提出上述预期目标,综合考虑了国内外形势和各方面因素,兼顾了需要和可能。经济增长预期目标为5%左右,考虑了促进就业增收、防范化解风险等需要,并与“十四五”规划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相衔接,也考虑了经济增长潜力和支撑条件,体现了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要求。实现今年预期目标并非易事,需要政策聚焦发力、工作加倍努力、各方面齐心协力。
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稳是大局和基础,各地区各部门要多出有利于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政策,谨慎出台收缩性抑制性举措,清理和废止有悖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规定。进是方向和动力,该立的要积极主动立起来,该破的要在立的基础上坚决破,特别是要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政策工具创新和协调配合。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综合考虑发展需要和财政可持续,用好财政政策空间,优化政策工具组合。赤字率拟按3%安排,赤字规模4.06万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800亿元。预计今年财政收入继续恢复增长,加上调入资金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28.5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1万亿元。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9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000亿元。为系统解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进程中一些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问题,从今年开始拟连续几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今年先发行1万亿元。现在很多方面都需要增加财政投入,要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严控一般性支出。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适当向困难地区倾斜,省级政府要推动财力下沉,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严禁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各级政府要习惯过紧日子,真正精打细算,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出实效来。
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精准有效。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加强总量和结构双重调节,盘活存量、提升效能,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避免资金沉淀空转。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优化融资增信、风险分担、信息共享等配套措施,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围绕发展大局,加强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科技、环保等政策协调配合,把非经济性政策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强化政策统筹,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各地区各部门制定政策要认真听取和吸纳各方面意见,涉企政策要注重与市场沟通、回应企业关切。实施政策要强化协同联动、放大组合效应,防止顾此失彼、相互掣肘。研究储备政策要增强前瞻性、丰富工具箱,并留出冗余度,确保一旦需要就能及时推出、有效发挥作用。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为重要标尺,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精准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完成今年发展目标任务,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集中精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系统观念,把握和处理好重大关系,从整体上深入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继续固本培元,增强宏观调控针对性有效性,注重从企业和群众期盼中找准工作着眼点、政策发力点,努力实现全年增长目标。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更多为发展想办法、为企业助把力。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以发展思维看待补民生短板问题,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从根本上说,推动高质量发展要靠改革。我们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深化改革开放,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持续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三、2024年政府工作任务
党中央对今年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紧紧抓住主要矛盾,着力突破瓶颈制约,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充分发挥创新主导作用,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促进社会生产力实现新的跃升。
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着力补齐短板、拉长长板、锻造新板,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加快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弘扬工匠精神。加强标准引领和质量支撑,打造更多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制造”品牌。
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实施产业创新工程,完善产业生态,拓展应用场景,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巩固扩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领先优势,加快前沿新兴氢能、新材料、创新药等产业发展,积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制定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开辟量子技术、生命科学等新赛道,创建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优化产业投资基金功能。加强重点行业统筹布局和投资引导,防止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制定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加快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应用,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建设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支持平台企业在促进创新、增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大力推动数据开发开放和流通使用。适度超前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形成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培育算力产业生态。我们要以广泛深刻的数字变革,赋能经济发展、丰富人民生活、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坚持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一体统筹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一体部署实施,深化教育科技人才综合改革,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加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各级各类教育的生命线。制定实施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开展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深化“双减”,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学负担。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大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实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优化学科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建强应用型本科高校,增强中西部地区高校办学实力。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力发展数字教育。弘扬教育家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我们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厚植人民幸福之本,夯实国家富强之基。
加快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基础研究系统布局,长期稳定支持一批创新基地、优势团队和重点方向,增强原始创新能力。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部署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集成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社会创新资源,推进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加强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研究。完善国家实验室运行管理机制,发挥国际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辐射带动作用。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化布局,推进共性技术平台、中试验证平台建设。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深化产学研用结合,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牵头重大攻关任务。加强健康、养老、助残等民生科技研发应用。加快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深化科技评价、科技奖励、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改革,健全“揭榜挂帅”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政策举措。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培育创新文化,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
全方位培养用好人才。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推进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建设,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发现和培养机制,建设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平台,打造卓越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积极推进人才国际交流。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优化工作生活保障和表彰奖励制度。我们要在改善人才发展环境上持续用力,形成人尽其才、各展其能的良好局面。
(三)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经济实现良性循环。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更好统筹消费和投资,增强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促进消费稳定增长。从增加收入、优化供给、减少限制性措施等方面综合施策,激发消费潜能。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实施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促进政策,积极培育智能家居、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鼓励和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提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推动养老、育幼、家政等服务扩容提质,支持社会力量提供社区服务。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消费促进年”活动,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实施标准提升行动,加快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推动商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改善生活需要。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重点支持科技创新、新型基础设施、节能减排降碳,加强民生等经济社会薄弱领域补短板,推进防洪排涝抗灾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各类生产设备、服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实施“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拟安排7000亿元。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额度分配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的地区倾斜。统筹用好各类资金,防止低效无效投资。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着力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落实和完善支持政策,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拆除各种藩篱,在更多领域让民间投资进得来、能发展、有作为。
(四)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都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要不断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打造更多世界一流企业。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做强做优主业,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建立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制度。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及配套举措,进一步解决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民营企业贷款占比、扩大发债融资规模,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分类帮扶支持。实施降低物流成本行动,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积极支持企业家专注创新发展、敢干敢闯敢投、踏踏实实把企业办好。
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引。着力推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制度规则统一。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出台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法规,完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监管规则。专项治理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招商引资不当竞争等突出问题,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坚持依法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推进财税金融等领域改革。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先行区。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落实金融体制改革部署,加大对高质量发展的财税金融支持。深化电力、油气、铁路和综合运输体系等改革,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深化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药卫生、养老服务等社会民生领域改革。
(五)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互利共赢。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推动外贸质升量稳。加强进出口信贷和出口信保支持,优化跨境结算、汇率风险管理等服务,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促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健康发展,优化海外仓布局,支持加工贸易提档升级,拓展中间品贸易、绿色贸易等新增长点。积极扩大优质产品进口。完善边境贸易支持政策。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出台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创新发展政策。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办好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数贸会、消博会等重大展会。加快国际物流体系建设,打造智慧海关,助力外贸企业降本提效。
加大吸引外资力度。继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放宽电信、医疗等服务业市场准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鼓励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保障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标准制定,推动解决数据跨境流动等问题。加强外商投资服务保障,打造“投资中国”品牌。提升外籍人员来华工作、学习、旅游便利度,优化支付服务。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赋予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更多自主权,推动开发区改革创新,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抓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的落实落地。稳步推进重大项目合作,实施一批“小而美”民生项目,积极推动数字、绿色、创新、健康、文旅、减贫等领域合作。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
深化多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推动落实已生效自贸协定,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商签高标准自贸协定和投资协定。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推动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全面深入参与世贸组织改革,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让更多合作共赢成果惠及各国人民。
(六)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标本兼治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维护经济金融大局稳定。
稳妥有序处置风险隐患。完善重大风险处置统筹协调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属地责任,提升处置效能,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优化房地产政策,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要一视同仁给予支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进一步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妥善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严防新增债务风险。稳妥推进一些地方的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完善商品房相关基础性制度,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分类推进地方融资平台转型。健全金融监管体制,提高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完善粮食生产收储加工体系,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推进国家水网建设。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加大油气、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加快构建大国储备体系,加强重点储备设施建设。提高网络、数据等安全保障能力。有效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支撑国民经济循环畅通。
(七)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
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巩固大豆扩种成果,推动大面积提高单产。适当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在全国实施三大主粮生产成本和收入保险政策,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加大产粮大县支持力度,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扩大油料生产,稳定畜牧业、渔业生产能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支持节水农业、旱作农业发展。加强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控。加大种业振兴、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严守耕地红线,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强黑土地保护和盐碱地综合治理,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补助水平。各地区都要扛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责任。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必须践行好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始终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
毫不放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进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强化易地搬迁后续帮扶。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让脱贫成果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稳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深化集体产权、集体林权、农垦、供销社等改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着眼促进农民增收,壮大乡村富民产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培养用好乡村人才。繁荣发展乡村文化,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大力改善农村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强充电桩、冷链物流、寄递配送设施建设,加大农房抗震改造力度,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八)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大力优化经济布局。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
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我国城镇化还有很大发展提升空间。要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行动,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把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摆在突出位置,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人地钱”挂钩政策,让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培育发展县域经济,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使县城成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注重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加快完善地下管网,推动解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停车等难题,加强无障碍环境、适老化设施建设,打造宜居、智慧、韧性城市。新型城镇化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本,提高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生活。
提高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加快崛起、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等战略,提升东北和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发展优势地区更好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抓好标志性项目在雄安新区落地建设。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加强边疆地区建设,统筹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加强国家战略腹地建设。制定主体功能区优化实施规划,完善配套政策。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
(九)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强化固体废物、新污染物、塑料污染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组织打好“三北”工程三大标志性战役,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建设。加强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加快重点领域节能节水改造。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相关市场化机制,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发展,促进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应用,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行好保基本、兜底线职责,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多措并举稳就业促增收。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要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加强财税、金融等政策对稳就业的支持,加大促就业专项政策力度。落实和完善稳岗返还、专项贷款、就业和社保补贴等政策,加强对就业容量大的行业企业支持。预计今年高校毕业生超过1170万人,要强化促进青年就业政策举措,优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工作,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加强对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分类完善灵活就业服务保障措施,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坚决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适应先进制造、现代服务、养老照护等领域人才需求,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努力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继续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强化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以患者为中心改善医疗服务,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着眼推进分级诊疗,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加强县乡村医疗服务协同联动,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种类。加强罕见病研究、诊疗服务和用药保障。加快补齐儿科、老年医学、精神卫生、医疗护理等服务短板,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培训。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筑牢人民群众健康防线。
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提高20元,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完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在全国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做好退役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力度。加强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优化生育假期制度,完善经营主体用工成本合理共担机制,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救助。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完善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政策。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统筹防止返贫和低收入人口帮扶政策,把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织密扎牢。
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和档案等事业。制定推动文化传承发展的政策举措。深入推进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深化全民阅读活动。完善网络综合治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高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加强文物系统性保护和合理利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深化中外人文交流,提高国际传播能力。加大体育改革力度。做好2024年奥运会、残奥会备战参赛工作。建好用好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基层基础,增强风险防范、应急处置和支撑保障能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做好洪涝、干旱、台风、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防范应对,加强气象服务。严格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强化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健康发展。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各位代表!
新征程新使命,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全面履行好政府职责。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宪法法律。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政策要遵循规律、广聚共识、于法有据。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作用。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政府工作人员要遵守法纪、廉洁修身、勤勉尽责,干干净净为人民做事。
全面提高行政效能。围绕贯彻好、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坚持正确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勇于打破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积极谋划用好牵引性、撬动性强的工作抓手,在抓落实上切实做到不折不扣、雷厉风行、求真务实、敢作善为,确保最终效果符合党中央决策意图,顺应人民群众期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大兴调查研究,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加快数字政府建设。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精简文件和会议,完善督查检查考核,持续为基层和企业减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完善干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广大干部要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并切实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善作善成,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新业绩。
各位代表!
我们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和改进侨务工作,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汇聚起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致力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过去一年,国防和军队建设取得新的成绩和进步,人民军队出色完成担负的使命任务。新的一年,要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打好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攻坚战。全面加强练兵备战,统筹推进军事斗争准备,抓好实战化军事训练,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构建现代军事治理体系,抓好军队建设“十四五”规划执行,加快实施国防发展重大工程。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优化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和布局,加强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我们要继续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治澳,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支持香港、澳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我们要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和外来干涉,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坚定不移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增进两岸同胞福祉,同心共创民族复兴伟业。
我们要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和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反对霸权霸道霸凌行径,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各位代表!
使命重在担当,奋斗创造未来。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懈奋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异常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顽强拼搏、勇毅前行,新冠疫情防控实现平稳转段,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社会大局保持稳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
过去一年,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常委会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人大的使命任务,主动适应发展大势和时代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二是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依法履职的基本功;三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四是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大各项工作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与人民同心同向;五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六是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法治保障。
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实现良好开局。
一、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常委会认真履行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的法定职责,把宪法实施和监督、宪法宣传教育贯穿到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方面工作中,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健全保证宪法实施的法律制度。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常委会坚持依宪立法,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每一个立法环节都把好宪法关,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落实宪法关于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等规定,培育和增进全体人民对中华民族大家庭和伟大祖国的情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两次审议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并决定提请本次大会审议,这是落实国家机构组织法定原则、保障国务院依宪依法履行职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加强宪法监督工作。宪法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一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纠正。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是人大加强宪法监督的重要抓手。常委会深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对所有提请审议的法律案进行合宪性审查,对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中的合宪性、涉宪性问题进行审查研究,推动制定机关纠正不符合宪法规定、原则、精神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作出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报送备案的1753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司法解释、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对公民、组织提出的2878件审查建议逐一研究,督促制定机关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文件260多件。为保证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有效实施,推动有关方面对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探索备案审查案例指导工作。推动地方人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
深化宪法宣传教育。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常委会坚持宪法实施、宣传、教育一体推进,不断提升中国宪法理论和实践的说服力、影响力。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召开“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宪法保障”座谈会,坚定宪法自信,培育宪法文化,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发挥人大代表在模范遵守宪法、带头宣传宪法、推动宪法实施中的作用。结合当代中国宪法制度和宪法实践,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讲好中国宪法故事。
行使宪法赋予的任免权。任免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港澳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共55人次,任免和决定任免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工作人员251人次。组织7次宪法宣誓仪式,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
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补选全国人大代表3人,终止代表资格24人。目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实有代表2956人。
二、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
立法是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神圣工作。常委会认真行使国家立法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维护国家安全所急的法律制度。一年来,共审议法律案34件,通过其中21件,包括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8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7件。终止审议法律案1件。决定批准或加入条约、重要协定10件。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共300件。
编制和实施立法规划。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主持召开8场座谈会,听取省(区、市)人大常委会、中央和国家机关、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代表议案建议,向177个中央和地方单位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报请党中央批准并转发实施。立法规划对本届立法工作作出统筹部署,其中一类项目79件、二类项目51件,还有一些需要研究论证的三类项目,并对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建议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律案作出安排。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部署落实立法规划,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
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全面修订公司法,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激发市场创新活力。作出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港澳律师内地执业试点工作期限的决定、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的决定,推动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审议增值税法、关税法草案。初次审议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依法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继续审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建立健全无障碍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推动解决残疾人、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修改慈善法,提高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初次审议学前教育法、学位法草案,回应社会反映的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不足、学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初次审议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强化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加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力度,用严格措施、严密法治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以国家立法形式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推动全民增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启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扎实有序推进,努力在本届内编纂出一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生态环境法典。
完善国家安全立法。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对耕地保护利用和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应急、节约等各环节作出系统规定,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法治根基。修订反间谍法,将防范化解风险的关口前移,丰富反渗透、反颠覆、反窃密斗争的法律工具箱。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
推进社会治理领域立法。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二),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增加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的规定,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修订行政复议法,优化案件受理和审理程序,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初次审议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推动文物合理利用。继续审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管理能力。初次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作弊、妨碍公共交通工具驾驶、高空抛物、违法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纳入处罚范围。
加强涉外法制建设。制定对外关系法,将我国长期坚持的外交方针政策和新时代发展对外关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理念主张、职责任务等用法律形式予以确认,为构建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夯实基础。制定外国国家豁免法,对涉及外国国家及其财产民事案件的管辖作出全面系统规定,填补涉外领域相关立法空白。修改民事诉讼法,完善涉外民事诉讼程序,适当扩大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推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统筹立改废释纂,坚持时、度、效相统一,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遵循和把握客观规律、立法规律,在立项、起草、审议、表决等各环节把好关,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保证立法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努力让每一部法律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一年来审议的法律案中,由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的有14件,占41%。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和工作,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共45个,带动省、市两级人大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6500多个,发挥立法听取民意“直通车”作用。24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建议20多万条。统筹运用调研、座谈、论证、评估等方式,广泛凝聚立法共识。
三、用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保证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一年来,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22个报告,检查5件法律实施情况,组织开展2次专题询问、7项专题调研,作出2项决议。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57212件次。
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努力实现预期目标任务。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建议。检查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推动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检查种子法实施情况,促进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区域协调发展情况报告,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等专题调研,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乡村全面振兴。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报告,依法推动新时代侨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凝聚侨心侨力。审议国务院关于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情况中期报告,为探索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支持。
做好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出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中央决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财政文化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2022年中央决算,推动国务院和有关方面优化支出结构,加强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统筹规范高效使用财政资金。作出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督促做好查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问题整改“下半篇文章”一体推进。持续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加强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建设。开展健全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部分政府性基金管理等专题调研。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监督。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制度,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2023-2027)。审议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审议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推动金融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促进国资国企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有资产联网监督,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建立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推动解决民生突出问题。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情况报告,提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教育公平等建议。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精神卫生工作情况报告,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提升精神卫生服务水平。开展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情况专题调研,促进更好保障失能失智人群的基本生活权益。围绕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检查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推动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强化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工作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一府两院”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司法能力建设,依法惩治各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可再生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情况专题调研。
健全完善监督工作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总结监督法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监督工作实践经验,研究起草并初次审议监督法修正草案,拓展监督内容,健全程序机制,为各级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提供更为完善的制度保障。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省级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检查、调研,推动各级人大上下联动,形成监督工作合力。通过前期调研、交流询问、随机抽查、问卷调查、法律知识问答、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加强普法宣传。把监督与立法紧密结合起来,围绕粮食安全、生态环保等,统筹安排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立法修法,运用法治方式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
四、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常委会以设立代表工作委员会为契机,以加强常委会同代表联系、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为抓手,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健全和落实常委会联系代表的制度机制。常委会组成人员与418位代表建立直接联系,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直接联系相关领域的代表。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邀请273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5次列席代表座谈会,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就法律草案征求代表意见,共有2985人次代表反馈意见建议。邀请740多人次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调查研究、预算审查监督、对外交往等工作。支持省级人大常委会加强同本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
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组建全国人大代表小组,鼓励代表通过参加代表小组、代表家站活动等方式,倾听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呼声。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组织香港、澳门、台湾代表赴广东、甘肃、天津、浙江、福建等地视察调研,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围绕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快长江上游航运能力建设等开展跨区域调研。
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71件议案,交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完毕并答复代表,其中涉及的16个立法项目已审议通过或提请审议、59个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规划或计划。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8314件建议、闭会期间提出的130件建议,交由承办单位办理并答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75%。确定19项重点督办建议,由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督办,推动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完善建议交办协调机制,压实办理责任,加强同代表的沟通联系,召开办理推进会、座谈会,努力提升办理工作质效,积极推动从办文到办事、从答复到落实、从解释到解决的转变,切实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增强代表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专业性,举办4期代表学习班、1期少数民族代表学习班,1300多人次代表参加,实现新任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基础学习全覆盖。优化升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功能,为代表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保障。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指导省级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
五、服从服务国家总体外交,积极开展人大对外交往
人大对外交往是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覆盖面广、层级丰富、方式灵活等特点优势。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按照党中央对外工作统筹部署,积极有效开展对外交流交往。一年来,共派出57个团组赴65个国家访问或出席国际会议,接待30个国家和3个多边议会组织的来访团组,开展视频活动25场,同有关国家和多边议会组织签署6项立法机构合作协议。
同外国议会交流合作更加活跃。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率团访问21个国家,与访华的150多位外国政要会见会谈。明确25个对外交流机制的负责人和组成人员,组建141个对外双边友好小组。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友好小组、代表和议员、办事机构之间的对口交流。举办中俄议会合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与美国国会进行接触对话,与欧洲国家议会广泛沟通交流,同周边国家、发展中国家议会深化友好合作。在疫情防控转段后的第一年,积极“走出去”、“请进来”,加强面对面沟通交流,在增进理解互信、促进务实合作、巩固人民友谊、维护核心利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多边议会交往富有成效。派出28个团组出席二十国集团议长会议、金砖国家议会论坛、各国议会联盟会议、亚太议会论坛等多边活动,促进中国理念和主张成为国际共识。邀请各国议会联盟主席和秘书长、阿拉伯议会议长、中美洲议会议长等访华。与阿拉伯议会正式建立交流机制。参与推动中美洲议会取消台湾地区“立法院”“常驻观察员”地位,接纳中国全国人大为常驻观察员。举办发展中国家、非洲英语国家、太平洋岛国、尼泊尔议员研讨班,23个国家的95位议员和议会高级官员来华参访交流。
对外宣介更加自信主动。在对外交往中,积极宣介中国式现代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一带一路”、“三大全球倡议”等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深刻阐释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功效,增强中国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安排来访团组参观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实地参访代表家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近距离感知中国发展成就和治理经验。针对个别国家议会涉华消极法案和错误言行,通过发言人谈话、发表声明、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阐明原则立场,正声辟谣,坚决捍卫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六、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常委会把“四个机关”作为自身建设的目标任务,整体把握、一体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明显成效。举办常委会专题讲座9讲,组织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8次,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在结合实际、结合职责、创造性落实上下功夫。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推动各级人大把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加强全国人大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依法履职的思想、政治、组织保障。
大兴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人大履职的基本工作方法,也是人大的法定职责。贯彻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常委会党组确定16个重点题目,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开展120多次调研和执法检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全国人大机关开展490多次调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基层、注重实效,自觉把调查研究作为受教育、转作风、增进同人民群众感情的过程,夯实人大工作民意基础。
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面修订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从政治、思想、能力、作风等方面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修改委员长会议议事规则、常委会会议工作程序、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建立委员长会议定期听取信访情况、外事工作情况报告机制。推动全国人大机关制定和修改39件工作规范。
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作用。召开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座谈会,统筹修改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更好保证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依法履职。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紧紧围绕常委会中心任务,结合实际履职尽责,做了大量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加强人大新闻舆论和理论研究工作。全方位宣传报道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成效,讲好中国人大故事、中国民主故事、中国法治故事。做好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立法中的热点问题、重大舆情,增进各方面对立法的了解和认同。加强代表履职宣传报道,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人大新闻舆论阵地建设,推动“刊网微端”深度融合。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首个全国生态日等专题宣传活动。新增发布27件法律、决定的英文译本,对外宣介法治建设成果。发挥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智库作用,出版人大制度理论研究文集和成果汇编。
加强全国人大机关建设。抓好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巩固深化中央巡视整改成果。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履行好参谋服务保障的主责主业。制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学习培训规划,建好全国人大网络学院。完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
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协同。举办省、设区的市两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举办2期地方立法培训班,完成对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的新一轮集中培训。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会。及时向省级人大常委会通报有关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专门委员会通过工作座谈会、学习研讨班等形式,加强与地方人大的对口联系交流。
各位代表!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这些成绩,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担当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国务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充分信任、积极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人大新闻舆论和理论研究工作有待进一步拓展。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今后一年的任务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常委会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完善宪法相关规定直接实施工作机制,加强合宪性审查工作,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认真实施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依法纠正和撤销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实施好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好国家宪法日活动。召开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40周年座谈会。
(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落实常委会立法规划。编纂形成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并提请审议。围绕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修改代表法、监督法、监察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制定金融稳定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增值税法、民营经济促进法,修改矿产资源法、企业破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会计法、招标投标法、统计法、民用航空法。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建设文化强国,制定学前教育法、学位法,修改科学技术普及法、文物保护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安定,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法治宣传教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社会救助法,修改仲裁法、监狱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围绕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制定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能源法、原子能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修改国防教育法、网络安全法。加强涉外领域立法,制定关税法,修改国境卫生检疫法、反洗钱法,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做好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相关工作。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法律体系建设和立法工作规律的研究,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深入推进高质量立法。
(三)扎实有效做好监督工作。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今年预安排35个监督项目。检查企业国有资产法、农业法、社会保险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黄河保护法等5件法律的实施情况。做好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决算、审计、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等监督工作,首次安排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民营经济、财政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资金分配和使用、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托育服务、养老服务、生态环境、耕地保护、防沙治沙、行政审判、行政检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结合听取审议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情况报告、黄河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围绕金融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加强新时代安边固边兴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预算法实施、政府采购管理与改革、城市安全发展、“八五”普法决议执行、发挥侨务资源优势等开展专题调研。加强人大信访工作,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制定关于加强全国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更好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健全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人大代表的制度机制,丰富联系的内容和方式,发挥代表在立法、监督、对外交往工作中的作用。定期召开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会。提高代表视察、调研实效,稳妥推进代表跨区域考察视察调研活动。支持代表通过多种方式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的处理反馈机制。围绕“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优化代表议案建议全流程工作机制,提升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质效。做好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加强专题培训和履职经验交流。及时向代表通报情况、提供信息资料,保证代表知情知政。
(五)拓展深化人大对外交往。贯彻落实党中央外交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特点优势,增强对外交往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更好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同外国议会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多形式的交流合作,广泛参与多边议会组织活动,继续办好有关国家议员和议会工作人员在华研讨班。积极主动、精准有效对外宣介中国道路、制度、理念、主张、成就。运用法治方式开展涉外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六)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水平。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真学真信真用上下功夫。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全国人大党的建设质量。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人大新闻舆论工作。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作用,加强全国人大机关建设,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同地方人大的联系、协同、联动,深化与各方面的协调合作,完善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的制度机制,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精心组织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活动,总结、研究、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实践经验、优势功效,坚定制度自信,增强历史主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各位代表!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团结奋斗、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委员:
我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接续奋斗、砥砺前行,坚决克服内外困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冠疫情防控平稳转段,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安全发展基础巩固夯实,民生保障有力有效,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极大增强了全国各族人民信心和底气。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政协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坚持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政协工作,守正创新、团结奋进,在历届全国政协打下的良好基础上,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为推动十四届全国政协履职工作开好局,我们着重在以下四方面下功夫、求实效。
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牢履职正确政治方向。我们深刻认识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组织,自觉把坚持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到人民政协全部工作之中,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制定全国政协党组、机关党组向中共中央请示报告事项清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全国政协党组会议、主席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9次、182篇。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制度、工作台账、督查机制。对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批示和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文件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学习领会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外事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重要部署,全国政协及政协机关、各专门委员会制定实施落实工作方案64份。
二是强化政治培训,提高政治能力和履职本领。我们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本领为关键,制定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集中学习培训规划和培训工作办法、全国政协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培训工作办法等。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等,举办新任委员学习研讨班、专门委员会主任会议暨学习研讨班、委员专题学习研讨班、各级政协干部专题培训班等,8740人次参加学习培训,全国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参加并带头授课,引导广大委员和机关干部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强基固本,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更好为国履职、为民尽责。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体系,夯实履职制度基础。我们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的重要要求,围绕学习培训、调研视察、协商议政、谈心交流、新闻宣传、委员读书、机关建设等工作,制定和修订87项制度。严格制度执行,梳理汇编全国政协层面57项、机关层面171项制度,对重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落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求。全国政协机关抓好配套制度建设,做到定岗定责问效、依规依制履职。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调研议政质量。我们把握人民政协工作定位和特点,对协商议政工作进行全流程规范和优化,在“深、实、细、准、效”上持续用力。坚持调研于协商之前,贯彻中共中央大兴调查研究要求,制定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意见,探索建立由主席会议成员牵头、跨专门委员会的专题研究制度,针对协商议政中一些深层次问题组织力量跟进研究,通过“调研-协商-再调研”把问题研深议透。改进重要协商会议筹备组织工作,增强参会委员专业性和代表性,创造条件帮助委员掌握情况、熟悉政策,促进深度协商互动、广泛凝聚共识。从1755个建议议题中遴选出21个重点协商议政题目,围绕中心任务和群众期盼协商议政、建言资政。
一年来,全国政协常委会履行各项职能,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我们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政协工作的总纲,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实现思想上共同进步、行动上步调一致。统筹开展政协党组和机关党组、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等主题教育,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实效。围绕学习领会《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中共二十大报告等,举办5次全国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2期专题读书班、4次主席会议集体学习、3次常委会学习讲座。坚持把学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穿于协商议政活动之中,增强建言资政针对性和思想引领有效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小组共举办学习座谈会35次,委员参加619人次,覆盖34个界别。制定全国政协委员读书活动工作办法,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12个主题读书群。出台加强和改进理论研究工作意见,引导委员结合履职围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以研促学。支持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举办“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理论研讨会。在全国政协机关报刊开设理论学习专栏,刊登全国政协党组成员、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书记、地方政协主要负责同志、政协委员理论学习文章516篇。通过学习和研究,广大委员和机关干部更加深刻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边建,广泛征求往届全国政协领导同志、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政协委员、政协机关干部、各省级和副省级市政协意见和建议,结合全国政协党组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明确69条整改举措,按计划全部落实。
(二)围绕中共二十大重大部署协商议政,服务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我们认真组织实施中共中央批准的年度协商计划,举办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远程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界别协商会、对口协商会、专家协商会、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等各类协商活动94场次,共5087人次参加、1602人次发言。召开“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等开展系列调研协商,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就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等开展系列调研,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举办4次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座谈会,开展政协委员谈经济等系列活动,助力提振发展信心。召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发挥新增设环境资源界作用,就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运用法治方式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等深度协商,针对新污染物治理、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国家水网建设等问题开展研究。召开“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专题协商会,就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旅融合等调研建言,服务文化强国建设。扩大协商参与面,增加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发言人数,增加双周协商座谈会列席委员。加强同地方政协沟通协调,就相关议题开展联动协商。制定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发挥协商式监督优势,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的10个重点问题接续开展专项民主监督,92人次参加。推荐21名委员担任国家监委特约监察员、30名委员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10名委员担任公安部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
(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助推保障和改善民生。我们坚持履职为民,引导委员立足实际服务群众。召开“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题协商会,围绕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高产业工人创新技能、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协同发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深入调研,就中小学教研体系建设、加快社会适老化改造、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等进行协商。创新开展委员履职“服务为民”活动,创办“委员科学讲堂”,开展“科普万里行”活动,组织委员面向青少年、基层群众等举办科普讲座、法治宣讲等44场次。开展“政协委员企业进校园促就业”和医卫、体育、文化、科技“下基层惠民生”等活动,组织委员开展捐资助学、扶残助弱、技术培训、法律援助、项目帮扶等服务群众活动2480项,引导广大委员担当尽责,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政协为人民的理念。
(四)抓实经常性工作,提升履职效能。我们加强调研活动统筹安排,精简团组人数,避免集中扎堆调研,减轻基层负担。开展全国政协党组成员领题调研、主席会议成员专题研究和专门委员会调研视察考察等138项。委员参加全国政协视察考察团组17个、202人次,参加81项专题调研、600多人次。创设《政协调研》。修订提案工作条例,提高提、立、办、督、评工作质量,收到提案5621件,立案4791件,办复率达99.9%,1982名委员参与提案,1811名委员作为第一提案人提交提案,编发《重要提案摘报》和专报。遴选并督办重点提案72项,有22名主席会议成员牵头督办31项重点提案。制定加强和改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意见,收到各方面信息来稿43995篇,采用6010篇。其中,1154名委员报送信息7421篇,采用1715篇,委员报送信息最多的93篇、采用最多的23篇。编报各类信息刊物1063期,其中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报送信息594期,转化提案、大会发言、谈心交流、调研视察、协商议政成果编报信息233期,各类议政建言成果收到批示578人次、反馈报告76个,为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出台措施提供了重要参考。政协机关报刊刊发重要协商活动报道680篇、委员履职报道2278篇,《人民政协报》开设专栏刊发各地政协经验做法的系列报道278篇。改进大会发言遴选和组织工作,增强发言代表性和感染力,编发大会发言901篇,65位委员作口头发言。《人民日报》和全国政协机关报刊刊发常委会会议、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委员发言818篇次。制定完善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意见,全国政协委员共开展6806项联系界别群众活动。制定《十四届全国政协文史资料选题协作规划》及征编方案。召开全国政协机关工作座谈会和11场机关干部座谈会,同19个室局324名机关干部面对面交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抓好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组织机关808名党员干部自查自纠自报自改。成立全国政协党组巡视机构,制定专项巡视工作办法及5年规划,部署对10个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开展全覆盖巡视。支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建设模范机关取得新成效。组织7轮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机关安全运行。
(五)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功能,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我们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实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作用,有关专门委员会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开展联合调研5次、联办协商活动9次,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提交提案563件、大会发言144篇。设立委员联络机构。全国政协党组成员同党外委员开展“一对一”谈心交流403人次,交流情况、沟通思想、增进共识,许多重要意见得到有关部门重视采纳。组织党外委员专题视察11次,健全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机制,828名中共党员委员同1157名党外委员建立联系。注重在履职中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沟通交流、联系联谊。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就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推进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等赴西藏、新疆、四川涉藏州县开展10次调研视察,就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阐释和宣传教育、加强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等深入研究。召开少数民族界、宗教界反映社情民意座谈会,组织开展“委员促三交”系列活动。围绕促进港澳青年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等开展调研,组织深化港澳与内地交流合作专题视察,完善联系港澳委员工作机制。围绕加强两岸产业合作、打造两岸共同市场等协商建言,举办第六届两岸基层治理论坛,助推两岸融合发展。接待海外侨团来访367人次,就海外侨胞深度参与共建“一带一路”调研座谈,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
(六)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往,服务党和国家对外工作大局。我们按照党和国家对外工作总体部署,统筹开展公共外交、民间外交、智库外交,助力营造有利外部环境。全国政协及所属机构组织出访23批次,同50个国家的200多个机构交流互动,新建立同41家国外智库和12个民间组织的联系,举办国际组织驻华代表、外国驻华使节、“东方奖学金”高级访问学者等3场“进政协”活动,同外方各界人士2100余人次开展交流,参访、来访或来华出席国际会议的人员涉及84个国家和25个国际组织,增进外方人士对中国式现代化和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政协的了解认知。组建十四届全国政协中非友好小组,开展对非友好交往。支持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举办第二届“跨宗教交流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研讨会。支持指导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办好以“开放、发展、文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主题的2023年中国经济社会论坛等活动,宣介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引导委员对外积极发声,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各位委员,一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各方面大力支持和人民政协各参加单位、广大政协委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对此,我代表全国政协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围绕重大问题深入研究论证、深度协商议政系统性不足,协商式监督创新举措不够,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活动和载体不够丰富,制度落实存在薄弱环节等。这些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改进。
二、2024年主要任务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人民政协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推进思想政治引领,积极建言资政,广泛凝聚共识,加强自身建设,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汇聚智慧和力量。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成立人民政协时的初心所在,是75年来人民政协始终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我们要发扬优良传统、牢记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深刻把握人民政协制度和人民政协组织的鲜明政治属性,把中国共产党领导贯穿到协商议政、民主监督、凝聚共识、调查研究、团结联谊、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之中,把中国共产党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确保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政协得到全面贯彻。
——坚持不懈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学习贯彻这一思想要常抓常进、真信真用。我们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常态化开展委员读书和理论学习及政治培训,更好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能力,转化为以高水平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实践。要加强理论研究,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开展研讨交流,以理论学习带动政治能力和履职水平提升。要筹备好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相关活动,引导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势,不断把人民政协事业推向前进。
——聚焦中国式现代化目标任务献计出力。我们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紧扣中共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履职建言。要实施好中共中央批准的全国政协2024年协商计划,强化专门委员会基础性作用和委员主体作用,发挥界别优势,大兴调查研究,深入一线了解实践创造的鲜活经验、人民群众的愿望诉求、政策实施的难点堵点,增强对策建议前瞻性和精准度,拓展议政建言深度,提高民主监督实效,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更好服务科学民主决策,助推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致力于画好最大同心圆。我们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特点和规律,增强团结联谊、谈心交流等工作实效,深入开展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和委员履职“服务为民”活动,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宣传政策、解疑释惑、凝心聚力、促进团结的工作。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善于用中国式现代化宏伟蓝图和生动实践鼓舞人、激励人、感召人,不断提升共识度、拓展团结面,促进全体中华儿女紧密团结起来。要发挥人民政协在对外交往中的作用,宣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
各位委员!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政协工作,对我们的政治能力和履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重要要求,加强“两支队伍”建设,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重实情、做实功、务实效。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克服和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展现政协委员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要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倡导精益求精、追求极致的工作态度,完善规章制度,增强工作计划性、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提高机关干部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各位委员!团结凝聚力量,奋斗铸就伟业。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不断开创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最高人民法院收案21081件,结案17855件,同比分别增长54.6%、29.5%。全国各级法院收案4557.4万件,结案4526.8万件,同比分别增长15.6%、13.4%。
一、做实为大局服务,以公正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求,找准司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依法惩处从事间谍活动的梁成运等,形成有力震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1855件11191人,同比增长5.1%(件数,下同),其中36件认定不构成黑恶犯罪。推动打早打小,针对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领域以及农村家族宗族势力黑恶犯罪,提出防治建议,促进长效常治。
促进公共安全治理。依法严惩重大恶性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2万件6.2万人,同比增长17.2%,对杀害多人、潜逃多年的劳荣枝依法核准、执行死刑。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3.3万件5万人,同比下降10.4%,对大宗走私、制造毒品犯罪分子、累犯等坚决重判。严厉惩治境内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1万件6.4万人,同比增长48.4%。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幕后“金主”、组织头目和骨干分子。审结涉枪爆犯罪案件7998件10090人,同比持平。二氧化碳气体爆破技术产品尚未列入国家民爆物品名录,对运用该技术生产民爆物品的行为,法院考虑其用于生产且严格管理,认定不构成犯罪,同时推动有关部门将新产品纳入管理名录,规范、促进新技术推广应用。
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始终坚持对腐败犯罪依法严惩,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4万件2.7万人,同比增长19.9%,依法惩处沈德咏、盛光祖、李文喜等30名原中管干部,赃款赃物一律追缴。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严惩多次、巨额、向多人行贿犯罪。高某向某城投公司高管行贿1200万元承接该公司金融业务,法院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20万元,违法所得1.02亿元全部追缴。审结外逃人员回国受审案件371件,依法判处外逃20年“红通人员”许国俊无期徒刑;审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没收违法所得特别程序案38件,追缴违法所得4.5亿元及价值数亿元房产等,坚决打破腐败分子“一人逃亡、全家得利”的迷梦。
助力加强金融法治建设。一体做实解纠纷、防风险、促治理,审结金融案件303.2万件,同比增长8%。依法惩治洗钱犯罪,以洗钱罪审结案件861件1019人,同比分别增长23.5%、22.2%。针对信用卡和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持续增长,发出2号、4号司法建议,促进授信审查、规范保险业务,协力加强金融监管。加大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判罚力度。某新三板公司在股票发行中虚增营收3亿元、少披露银行借款10亿元,欺诈增发股份,法院判令其赔偿投资者4900万元,公司高管、疏于核查验证的中介机构承担相应连带责任。金融行为须合规,高管违法要严罚,中介失职必追责。
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制定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7条意见,把依法平等保护原则融入司法政策、落到个案办理,以法治的确定性助力提信心、稳预期、促发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实事求是、依法再审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42件86人。将社会危害性作为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坚决纠正把经济纠纷当犯罪处理,一、二审对16家企业、34名企业主和管理人员依法宣告无罪。力解中小企业急难。推动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执行到位金额187.8亿元。辽宁高院积极作为,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相关行政机关主动履约,法院执结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积案1702件19.4亿元,做实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上海法院会同金融机构建立小微企业涉诉信息澄清机制,据实为涉诉企业“正名”,半年来已帮助122家小微企业获得信贷3.2亿元。助力完善企业治理。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审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件6779件8124人,同比增长26.6%。对658家涉案民营企业适用刑事合规程序,依法从宽处罚同时,充分运用第三方监管机制,促其合规经营。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从刑事领域拓展至民事、行政、执行领域,相关案件已达1711件。某纺织印染企业超标排污多次被罚、资金链断裂、陷入半歇业,法院会同环保部门促其合规整改、更新环保设备、全面复工复产,去年四季度产值同比增长85.7%,基本清偿几近压垮企业的债务。司法助力企业走出困境,有政策、有空间,携起手,更有作为!
破产审判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审结破产案件2.9万件,同比增长68.8%,力促“僵尸企业”及时出清,涉及债权2.3万亿元。引导可重整的不清算,助“危机”企业寻“新机”,审结破产重整、和解案件1485件,762家陷入困境企业成功重整,盘活资产8790亿元,11.8万名员工稳住就业。审理易安财险破产重整案,引入实体企业投资35亿余元,清偿全部债权,众多投保人利益得到保护,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助力企业“破茧重生”。深圳法院2021年起实施《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受理个人破产申请227件。梁某被法院裁定适用个人破产重整程序,与债权人协商免除利息和滞纳金、三年内偿还本金,梁某努力打拼、积极偿债,提前15个月完成履约,我国境内首宗个人破产案审结执结。个人可破产、可重整,更可再创业!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9万件,同比增长1.8%。适用惩罚性赔偿319件,同比增长117%,判赔金额11.6亿元,同比增长3.5倍。审理“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案,依法判令侵权方赔偿2.18亿元,执行中促成全面和解,侵权方获得使用许可,权利人最终获偿6.58亿元,刷新国内知识产权案件纪录。“钓鱼式维权”须遏制。某公司宣传其“自助建网”软件可“免费”下载使用,却以用户未在网站页面保留其版权标识等为由,提起诉讼9000多件。法院审理认为,其以不当经营方式诱发大批量“侵权”,靠索赔获利不应支持,大幅下调判赔标准,批量诉讼应声而落。携手同行,走得更远。两家均拥有专利近千项、估值超百亿的“独角兽”企业多次互诉侵权,法院引导双方摒弃零和思维,就10多起专利纠纷促成一揽子和解。发出保护电影知识产权3号司法建议,推动金鸡百花电影节首次举办电影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影视从业者对影视创新创作更有信心,以多种方式在作品中、映前广告里共融共创“观影是享受,守法是义务”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着眼区域发展需要,支持重庆、成都、乌鲁木齐设立集中管辖的环境资源法庭,支持南京、青岛设立国际商事法庭。举办第五届京津冀司法论坛,京津冀法院全面加强司法协作,助推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沪苏浙皖法院推动区域司法协同,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注入法治动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出台意见服务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举办2023长白法治论坛,辽吉黑及内蒙古法院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成渝金融法院发挥跨省域管辖作用,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围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强化司法政策供给,助力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3.2万件,同比下降5.8%,其中涉环境污染案件5386件,同比下降11.5%,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惩治环评造假行为,对弄虚作假、情节恶劣的“环评报告贩子”定罪判刑,终身禁止环评执业。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会同国家文物局发布典型案例,提升文物保护管理与利用法治化水平。福建、陕西等10地法院建立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一体守护自然瑰宝。发布司法服务“双碳”指导意见,审结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案件17万件,同比下降8.2%,涉碳案件108件,同比增长21.3%。某公司因风电和光伏发电收购问题被提起公益诉讼,经诉中调解,安排数亿元用于电网配套建设,推动了新能源消纳责任的落实,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健全。
服务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助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升涉外司法效能。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2.4万件、海事案件1.6万件,同比分别增长3.6%、5.3%,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近10天。某境外海域船舶碰撞案,多国享有管辖权,外国当事人选择我国法院管辖并协议适用中国法,经引入外轮所属希腊船东保赔协会共同调解后全额履行。我国民企在海外承建体育场馆被拖欠巨额工程款,1670万元履约保证金也被不当索赔面临划扣风险,我国法院准确适用国际通行的止付令机制,48小时内裁定要求境外银行中止支付,并受理保函欺诈诉讼,促使涉案外方40天内付清工程款。尊重并运用国际规则和惯例,更利平等保护“一带一路”各方利益。便捷规范化解国际商事纠纷。深化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促进诉讼与仲裁、调解有机衔接。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发挥来自24个国家和地区61位委员作用,主持调解国际商事纠纷、为域外法查明和适用等提供咨询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成功调处一中外企业间标的额10亿元纠纷,促使双方各自撤回境内外多起关联诉讼,合作关系得以修复。调解这一“东方经验”漂洋过海,彰显中国法治智慧。审结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6万件,同比增长5%;加强仲裁监督,裁定撤销仲裁裁决552件,同比持平;裁定承认(认可)和执行境外仲裁裁决69件,同比增长16.9%,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深受认可。深化司法国际交流合作。举办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等,与新加坡最高法院签署司法调解合作备忘录。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开放签署,成为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联合国国际海事公约。
二、做实为人民司法,以公正司法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如我在诉”意识公正办好每一起民生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贯彻实施好民法典。用准用好民法典新制度新规则,以公正司法引领风尚。制定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针对合同效力的认定、“阴阳合同”和“名不符实”的处理等明确裁判标准,弘扬契约精神、促进公平交易。用好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顾氏三兄弟为孤寡老人养老送终,能否分得遗产形成诉讼,法院判定三人因扶养事实有资格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进而分得相应遗产。敬老助老美德善举,司法褒奖就是引领。准确把握民法典医疗机构免责事由规定,明确医疗机构善尽诊疗义务或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不担责,让符合规范的诊疗活动有保障,全力救治患者的医务人员受保护。
用心办好百姓身边案。审结涉教育、就业、养老、食品安全等民生案件539.1万件,同比增长14.2%。关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规则,兼顾左邻右舍、楼上楼下不同利益,引导互谅互让,携手解决老年人、残疾人上下楼难题。我国超龄劳动者数以千万计,工伤认定、社保缴纳等方面存在堵点,每年约5万件此类劳动争议诉至法院。发出5号司法建议,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加强对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引导和保障“老有所为”,助推劳动力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审结涉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14.2万件,同比下降10.2%。根据实际用工,判断外卖小哥等与平台企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破除以劳务连环外包、诱导注册个体户等方式规避用工责任的“障眼法”。明确把“付出实质性劳动”和“明显占用时间”作为线上“隐形加班”的认定标准,让在线工作有收益,离线休息有保障。有力支持依法维权。加大拖欠薪资案件审判执行力度,帮助农民工追回21.8亿元“辛苦钱”。依法审理“宠物伤人”案件,发布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明确饲养宠物是个人权利、管住管好是法定义务。李某向多地制销30余种不合格农药,严重危害收成、农民损失惨重,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坑农害农、国法不容。
用情断好百姓家务事。审结婚姻家事案件217万件,同比增长19.5%。充分运用民法典离婚经济补偿、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等规则,有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协同妇联等单位运用家事调查、调解等机制,联动化解婚姻纠纷。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家暴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发布2批反家暴典型案例,对以“爱”之名家暴未成年人、离异后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予以司法规制。明确恋爱、同居遭遇对方暴力,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各类人身安全保护令5695份,同比增长41.5%。牟林翰凌辱同居女友致其自杀,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确立了婚前同居施暴须以家庭成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司法规则。社会在发展,司法须前行。
助力保交楼稳民生。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商品房已售难交付纠纷债权受偿顺序,优先保障购房群众权益。发出1号司法建议,推动健全合同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衔接机制、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强化预售信息查询和购房风险提示,促进做实保交楼、防纠纷。湖南某民营地产企业资金链断裂,法院审理推动重整引资、复工续建,促成13家关联企业成功合并重整,盘活资金168亿元,解决1.6万户交房难题。
依法惩治网络暴力。针对网络暴力“按键伤人”、“按键杀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司法政策,严惩网暴恶意发起者、组织者及屡教不改者。明确网络侮辱诽谤,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身心严重损害后果,或者随意以普通公众为侵害对象等,以公诉案件追究刑事责任。审结网络诽谤公诉案件32件,判决有罪人数85人,同比分别增长10.3%、102.4%。杨某为泄私愤在网上散布未成年人私密信息,致被害人不堪受辱自杀身亡,被提起公诉,法院以侮辱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公权力要为受害者撑腰,网暴行为必须付出代价。
全方位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审结案件4.1万件6.1万人,同比增长28.5%。法律和伦理底线不容挑战。对“姐弟坠亡案”被告人张波、叶诚尘,假借恋爱性侵多名幼女的倪笃群,线上“隔空猥亵”线下威逼强奸的王小山、孙保昌等,依法判处死刑。督导失责父母当好合格家长。未成年人孙某因父母忙于生计、疏于陪伴,沾染不良习气致违法犯罪。法院判罚后向其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履行监护责任、关注孩子身心健康。经回访,在父母关爱下孙某回归正常生活。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但不纵容。同时,努力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对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依法适用缓刑7690人,同比增长63.8%,持续做好回访帮教,落实犯罪记录封存。3.7万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走进课堂播下法治种子,融司法保护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依法引领校园保护。小学生体育课意外受伤,家长起诉学校,校方已尽必要教育管理责任和救助义务,法院判定学校不担责。对学校依规组织体育活动等不施以苛责,有利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学生校内“抽凳子”玩闹受伤,学校强调学生守则,老师经常提醒,已充分尽职,法院判决由“闯祸”孩子家长承担赔偿责任。孩子虽在校,家长也有责,校园安全须共同守护。
久久为功解决执行难。执结案件976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2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4%、13.1%,初次执行结案平均用时67.9天,同比缩短7%。注重区分失信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能”。对有能力履行却恶意逃避、抗拒执行的,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开展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罚款2736人次,拘留1876人次,移送追诉拒执犯罪176人。针对“黄牛”和中介平台帮助“老赖”绕开“限高令”非法牟利,移送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推动对其一并追责,斩断灰色利益链条。对核实确无能力履行义务的,不纳入失信名单,记录失信320.7万人次,同比下降3.1%;为努力偿债的被执行人及时修复信用208.3万人次,同比增长15.9%,依法执行、人性化执行受到称赞。做实以执行促发展。善用“活封活扣”、执行和解等措施,以“放水养鱼”更实保障各方权益。某地产企业被申请财产保全,楼盘面临烂尾风险。法院通过公开听证,以资产置换方式解冻账户6100万元资金,府院联动设立“共管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促成执行和解,实现全面复工。保生产经营不停,利双方更利发展。交叉执行化解难案。针对久执不结案件,力推异地法院交叉执行,排除各种干扰,攻坚难案积案,把法律规定的提级执行、指定执行落到实处。去年10月以来,异地交叉执行案件10767件,取得实质进展4203件,执行到位金额206.7亿元。
强化人权和诉讼权利保障。做实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对465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39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同比分别增长31.4%、22.4%。实事求是、依法纠正冤错案件,再审改判无罪87件122人,同比增加21件42人。向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8.4亿元。做实以程序促公正。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纠纷,事实之争、法理之辩,要做实“庭上见”。二审开庭率增长10.55个百分点,再审审查询问、听证率增长3.04个百分点;上诉率下降0.18个百分点。做实“有信必复”。针对涉诉信访多为重复访的情况,以“就是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办好”的决心推进“有信必复”。去年9月以来,全国法院7日内程序性回复19.1万件,期限内回复率91.4%;实质性答复10.7万件,期限内答复率95.6%。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带头,各级法院领导包案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妥善化解“停尸不化”14年“骨头案”等一批陈年积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社区工作者等对疑难复杂案件公开听证,既解“法结”,更化“心结”。
有力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严惩破坏军事设施、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318件,同比持平。加强涉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科技强军。军事法院全面加强军事行政诉讼工作,助推依法治军。用心用情做好涉军司法服务,海南军地法院协同实现部队常设、法院巡回、舰艇流动等法律服务站全覆盖。某战士父亲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去世,“拥军法庭”通过“绿色通道”快速办理,依法促调赔偿到位,为军属解忧、让军人安心。某测绘公司无人机“黑飞”,异常空情造成国防战备资源耗损,河北法院判令承担赔偿责任,并与军地相关单位会商,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切实服务国防战备、保障军事安全。
强化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障。审结涉港澳台案件2.5万件,同比下降5.8%;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9265件,同比增长17.3%;审结涉侨案件7279件,同比下降62.9%。浙江、福建、广东法院探索“海内+海外”、“线上+线下”侨益保护路径,便利侨胞诉讼。台商林某将合作公司诉至法院,台胞调解员以同乡同音优势促成调解,维护争讼双方合法权益。292名港澳台青年学生在人民法院交流学习,深度了解国家法治建设与发展。加强与港澳司法机构交流合作,建立完善粤港澳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创设内地与香港法官双向交流机制,第七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在澳门成功举行,共同为中华法治文明进步贡献力量。
三、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以公正司法促推国家和社会治理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实诉源治理,促推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治理、源头治理。
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案件总量以年均13%的增幅快速上涨,10年增加2.4倍;法官年人均办案由2017年187件,增至2023年357件,人案矛盾日益突出。推进“总对总”多元解纷。会同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金融监管总局等13家单位建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携手发挥行业专业调解优势,努力把各类纠纷化解在成讼之前。全国法院通过委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调解组织等成功调解纠纷1199.8万件,同比增长32%,占同期诉至法院民事行政案件总量40.2%。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责。会同司法部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街道村镇社区、各行各业落地落实。通过业务培训、案例指导等方式,不断提升调解质效,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培训调解员47.2万人次。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法院在13家银行指导设立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去年化解纠纷3500件,占全区金融纠纷总量1/3。
做实行政争议诉源治理。近年来,行政案件上诉率居高不下,亟需做实依法监督、协同治理,助推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规范工伤认定、土地征收等行政执法标准和程序,合力加强重点领域纠纷源头治理。山西、黑龙江、上海、河南、广西、海南等25家高院研判行政诉讼情况,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推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周某与配偶经法院调解离婚,婚姻登记信息系统未及时变更,当事人无法办理公积金,请求变更婚姻登记信息遭拒。江苏法院判决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履责,并推动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建立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做实“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支持行政复议发挥更重要作用。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与司法部举办首届全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标准,支持行政机关严格执法,推动行政违法行为更多通过复议予以纠正,促进行政争议及时有效化解。努力实现行政诉讼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一些行政争议涉及面广、矛盾复杂,“一判了之”解决不了、解决不好,要在法律框架内寻求群众更满意、政府也支持的最佳方案。审理周某等诉县政府行政赔偿申请再审案,指导地方三级法院协同化解,彻底解决当事人历经3年、4次诉讼没有解决的争议。综合施策取得成效,行政案件上诉率下降1.68个百分点。
坚持办案就是治理。法院通过审判明规则、促治理,是履职重要方面。针对近年来涉彩礼纠纷增多甚至引发恶性案件,制发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既尊重传统习俗,又明确禁止以彩礼为名索取财物,依法遏制高额彩礼,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针对“知假买假”索赔有利惩治假冒伪劣,也存在借维权敲诈等乱象,发布典型案例,亮明惩治造假售假司法态度,同时明确只在“生活消费”范围内支持惩罚性赔偿请求,公众、商家广泛认可,延宕20多年“知假买假”裁判标准不一问题得到规范。张某46次刷卡购买46枚过期咸鸭蛋,依据赔偿金额不足1千元按1千元赔偿的规定,起诉商家赔偿4.6万元。法院以不符合消费习惯不予支持,依法认定总价款101.2元为“生活消费”,支持10倍惩罚性赔偿共1012元。“两高两部”制定完善醉驾法律责任意见,衔接刑事惩罚与行政处罚,落实宽严相济、重在“治理”。2020年8月,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发依法适用正当防卫的指导意见,2021年至2023年,对77名被告人以正当防卫宣告无罪。付某酒后夜间到马某家砸门、叫嚣杀人,马某告知其找错人并报警,付某不予理会并砸碎多片窗玻璃,马某持刀出门制止,付某与其厮打,马某手、背部受伤,付某被刀伤多处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法院认定马某属正当防卫,宣告其无罪!“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是口号,刑法“第二十条”还要持续落到实处。
深化用好司法建议。司法建议重在堵制度漏洞、补治理短板。制定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规定,以规范促实效。最高人民法院示范带动,制发1至5号司法建议,各级法院跟进发出司法建议9429件,携手相关部门力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安徽滁州法院针对物业纠纷大幅增长情况,向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府院联动开展专项整治,该类案件同比下降58.6%,司法建议内容被纳入正在制定中的地方性法规。
充分发挥律师促公正、助治理作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全国律协建立“四方会商”机制,推动解决制约律师作用发挥的堵点难点问题。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等问题,畅通反映渠道,及时调查处置,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促推建立律师参与调解市场化机制,共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杭州法院协同司法局、律协等开展以律师调解为主的市场化解纷试点,两年来律师调解员化解纠纷2.4万件。“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得到律协和广大律师有力支持,一批优秀推荐案例已获首批入库。
四、抓实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以能动履职保障司法公正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把审判管理融入队伍建设,坚决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以扎扎实实“学思想”促进“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带着信仰信念和使命担当学思想,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大兴调查研究,让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把“调研促进办案、办案也是调研”落实落细,查找问题242个,转化调研成果184项。对矛盾实质化解不力等11个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改,一体推进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刀刃向内解决顽瘴痼疾。改革完善诉讼文书公告送达机制,将主要由纸媒发布改为除法律明确规定外一律网上发布;原数周见报,现当天上网,费用减少1/3。深入开展向“时代楷模”鲍卫忠等英模学习活动,涌现出周淑琴等一大批秉公司法、公正为民的好法官好干部,黄光德等14名司法人员倒在法庭、牺牲在执行现场,为党和人民的审判事业献出宝贵生命,永远激励我们奋力前行。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定不移推进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与时俱进、深化落实。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阅核”职责,各级法院裁判质效进一步提升。推动解决法官逐级遴选落实中的问题,优化人员分类管理,让广大干警职业发展可预期、干事创业有劲头。深化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改革,进一步做实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做优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持续深化司法公开,每季度公开发布司法统计数据。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今年已上网文书216.5万件,同比增长111.6%,覆盖审判领域增加、案件类型增多;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上网文书3.5万件,同比增长4.7倍。重视保护涉案当事人隐私等合法权利,隐去相关识别信息,确保当事人及其家人生活工作、企业单位经营发展不受文书上网影响。部署推进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深化司法大数据分析应用,完善智能辅助审判系统、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功能,推动智慧法院迭代升级,提升案件审理、审判管理、促推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制定司法解释15件,发布指导性案例13件、典型案例57批610件。规范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上级法院提级管辖具有指导意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2205件,同比增长110%。严格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条件,上级法院依法能改判的不发回,防止程序空转。创建“人民法院案例库”,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入库案例,法官办案必须参考;同时向社会开放,供当事人诉讼、律师办案、学者科研、群众学法使用。建立贯通四级法院的“法答网”,及时解答法官提出的法律适用问题。去年7月1日“法答网”上线以来,累计提问28万件、答疑23万件,据此总结修改或起草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27份。
充分发挥科学考评“指挥棒”作用。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部署,贯通案件质量管理和全员考核。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将年度结案率调整为审限内结案率,去年审限内结案率为97.7%,同比增长2个百分点,多年难以解决的一些地方“年底立案难”问题从根子上得到治理。设定“案-件比”指标,强化案件全周期管理,努力促进一审案结事了,防止“一案结多案生”、徒增群众讼累,全国法院“案-件比”逐月改善。开展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全国法院审结三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1914件、久押不决案件2455件6909人,清理占比分别为81.3%、86.8%。
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政治责任,自觉接受、大力支持各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加强监督。最高人民法院17名干警因违纪违法被查处,地方各级法院1128名干警因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被查处,追究刑事责任420人。贯通司法巡查、审务督察,见人见事通报问题,层层传导严的压力。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把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落点,靶向整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每月通报正反典型,121.1万人次记录报告信息193.8万条,同比分别增长7.5倍、11.8倍。
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全国法院选派123名优秀干部援藏援疆援青。督导地方各级法院深化优秀法官交流。宁夏法院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选派25名法官到人案矛盾突出的基层法院挂职锻炼。把司法能力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依托“人民法院大讲堂”等线上线下平台培训法官等484万人次。组建人民法院讲师团赴广西、贵州、云南、西藏、新疆和兵团等巡回授课60余场,培训法官等4.5万人次。接收10名挂职锻炼专家学者和130名法律实习生,助力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坚持强基导向,组织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首批确定106家相对薄弱基层法院进行精准联系帮扶,以点带面夯实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基层基础。
五、自觉接受监督,以能动履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代表高度关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我们及时出台办理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严惩侵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代表建议加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保护,我们出台意见,依法制裁恶意诋毁、贬损、丑化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侵权违法行为,着力建设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并接受专题询问,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以深化理念变革引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参加有关会议、旁听庭审等5270人次;邀请专业领域代表共同开展诉源治理等调研,成果务实转化为“抓前端、治未病”、促推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司法政策、司法建议等。认真办理代表建议335件、代表审议意见2778条、日常建议286件,充分采纳代表意见,努力改进工作,做深做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全国政协通报法院工作,办理政协提案153件,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318人次,认真研究采纳各项意见建议。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多方听取意见,共商服务发展良策。与全国工商联等举办第五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合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国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5万次,同比增长12.6%。公正审理抗诉案件1.1万件,依法改判4598件,同比分别增长1.2%、21.3%。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意见,规范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任不同行业、领域特约监督员149名,认真听取主要为专家学者的特邀咨询员意见建议,努力把接受监督做深做实。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职,共参审案件117.2万件。通过12368热线及时了解当事人意见建议,针对问题改进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加强与社会公众互动,召开发布会28场,会同媒体深度解析“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讲好新时代中国司法故事,共促法治中国建设。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得益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监督,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支持,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要求相比,法院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一是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能力需提升,能动司法要不断做深做实。二是强化诉源治理的认识和能力要进一步提升,在党委领导下与有关各方形成治理合力的自觉性主动性要进一步增强。三是审判管理制度落实仍有不少问题,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有待深化推进。四是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审判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教训深刻,正风肃纪反腐应持续加力。五是存在专业领域审判人才短缺等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改进。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能动司法,抓实提质增效,强化监督管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第一,坚持公正司法,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并促进转化运用,依法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从源头加强数据权利和个人信息保护,完善数字权益保护规则。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依法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大破产案件审理力度,充分发挥“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依法惩治涉税犯罪。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法加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力度,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法治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房地产开发、配租配售等合同纠纷,积极服务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强“三农”领域审判执行工作,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治理,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依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运用司法裁判引领法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做实以案释法。加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保障。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依法保障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加强港澳台同胞合法权益保障。依法维护国防安全和国防利益,切实保障军人军属、军队文职人员、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坚持司法政策与其他政策协同发力,形成合力效应,以高质量司法审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狠抓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做实院庭长“阅核”。完善法官逐级遴选制度,推进员额和编制跨地域统筹使用。深化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未成年人等审判领域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改革。完善涉外司法审判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涉外司法效能。深化司法国际交流合作。做实“有信必复”工作,加强信访源头治理,做好矛盾实质化解。持之以恒解决执行难,全面推进交叉执行,做优善意文明执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推诉源治理,做实指导调解,大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把“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加强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建设,抓实援藏援疆援青工作,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法院建设。加强审判监督指导,优化深化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建好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做实做优“法答网”。推进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以数字法院助力提质增效。
第三,完善监督体系,着力锻造堪当重任的法院铁军。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全面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各方面监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提升法官业务能力,加强涉外、知识产权等领域专业化审判人才培养储备。加强对新兴领域、涉外领域重要法律问题的研究和审判指导。抓实法院全员考核,激励担当作为。以党建促队建,贯通落实审判管理、政务管理和队伍管理。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持续落实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进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严惩司法腐败,加强法院廉洁文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严明司法。
各位代表,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信心、开拓奋进,求真务实、担当作为,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融入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425.3万件,同比上升28.9%。
一、为大局服务,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惩治犯罪是检察机关维护稳定的基本职责。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2.6万人,提起公诉168.8万人,同比分别上升47.1%和17.3%。对严重犯罪保持“严”的震慑。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把开展反恐怖反分裂斗争与推动维稳工作法治化常态化结合起来,促进新疆等地长治久安。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1.5万人。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6.1万人。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诈骗、毒品犯罪,起诉35万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命案积案攻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蒋四兴、薛三元锤杀船员等137起发案二十年以上的命案依法核准追诉,让正义虽久必至、虽远必达。
宽严相济促犯罪治理。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针对轻罪数量持续增长、占比持续上升,协同各方推进轻罪治理。对轻微犯罪依法少捕慎诉慎押,减少对抗、增进和谐。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26.6万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9.8万人,同比分别上升22.5%和12.6%。会同公安部制定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规定,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2.9万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超过90%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6.8%,高出未适用该制度案件36个百分点。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专门意见,统一全国醉驾执法司法标准,形成行政处罚与刑事追究衔接的醉驾治理体系。
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万人,同比上升9.3%;已起诉1.8万人,其中原省部级干部25人。加强配合与制约,与国家监委共同规范提前介入工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占受理案件的61.1%;自行补充侦查3020件、退回补充调查808件。积极参与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治理,分别起诉金融、医疗领域职务犯罪348人和580人;指导湖北检察机关办理足球领域系列腐败案,已起诉中国足协原主席陈戌源等15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2593人,同比上升18.9%。协同追逃追赃,对14名逃匿、死亡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原行长许国俊贪污挪用巨额公款后潜逃国外二十年,经持续追逃被强制遣返,广东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后其被判处无期徒刑,彰显有逃必追的坚定决心。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注重运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1万人,同比上升20.4%。起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9428人,同比上升10.9%。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制定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3条检察意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等界限,持续清理涉企“挂案”,坚决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坚决纠正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促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针对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侵害企业利益问题,出台12条检察举措,促进健全民营企业内部反腐机制,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的,督促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办理相关案件3866件,对整改合格的1875家企业、2181名责任人依法决定不起诉,对415名责任人起诉时提出依法从轻判处的建议;42家企业整改不实,对企业或责任人依法提起公诉。
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出台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案件45条举措,强化综合保护。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1.8万人,同比上升40.8%。加强诉讼环节商业秘密保护,防止“二次泄密”。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508件,是2022年的2.7倍。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873件。开展涉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某文化传媒公司假冒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人提起恶意诉讼5800余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指导广东、山东等9个省市检察机关同步依法监督法院再审,并批准逮捕5名犯罪嫌疑人,促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坚决维护金融安全。制定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23条检察意见,严厉打击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7万人,其中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1.8万人,保持惩治涉众型金融犯罪高压态势,尽最大努力追赃挽损。协同完善证券犯罪执法司法标准,挂牌督办重大案件,起诉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346人,共同维护资本市场安全、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典型案例,从严打击涉外汇违法犯罪。与各级监委、公安机关加强反洗钱协作,起诉洗钱犯罪2971人,同比上升14.9%。项某帮助他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高价收购“虚拟币”并通过境外交易商抛售,非法汇兑18亿余元至境外,上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决不让“黑钱”漂“白”。
推动网络空间依法治理。制定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21条意见,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32.3万人,同比上升36.2%。坚决惩治网络暴力“按键伤人”,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制定指导意见,对在网上肆意造谣诽谤、谩骂侮辱、“人肉搜索”等涉嫌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维护公民人格权益和网络秩序。严厉打击“网络水军”造谣引流、舆情敲诈等违法犯罪,净化网络舆论环境。依法严惩电诈网赌,积极参与打击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深挖严打组织者、领导者及幕后“金主”,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1万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14.7万人、网络赌博犯罪1.9万人,同比分别上升66.9%、13%和5.3%。针对互联网领域侵犯个人信息、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乱象,办理公益诉讼6766件,督促落实监管责任和平台责任,用法治力量维护网络清朗。
推进社会治理。在履职办案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法治社会建设。持续引领正当防卫理念,审查认定属正当防卫依法不捕不诉261人,同比上升25.5%。快餐店老板与持刀闯入店内敲诈行凶的歹徒对砍致其死亡,棋牌室管理员制止酒后持刀滋事者将其划伤,检察机关均认定不构成犯罪,“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公平正义“最大公约数”。某学院副院长猥亵未成年女生,该生父亲愤而将其打成轻伤涉嫌犯罪,检察机关综合考量,对事出有因、情节较轻且自首的打人者依法决定不起诉;对仅被行政拘留的猥亵者监督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彰显法理情统一的司法力量。坚持标本兼治,结合履职办案发出检察建议3.9万份,促进诉源治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储粮集团公司发出第九号、十号检察建议,防治职务犯罪,共护粮食安全;针对养老机构内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问题,向民政部发出第十一号检察建议,促进强化监管。北京检察机关深挖办案中发现的涉及上万张特种作业假操作证问题,推动查办制贩假证人员126人,督促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溯源整治假冒国家机关官方网站226个。
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专题部署服务“三农”工作。着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起诉农村宗族黑恶势力犯罪604人。依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犯罪,起诉820人;指导吉林、黑龙江、河南等地检察机关开展农机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维护农业生产安全。依法守护耕地红线、保护高标准农田,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2883人,办理涉土地保护公益诉讼9753件。针对废弃农用薄膜散落田间造成污染,指导江西、贵州、青海、新疆等地检察机关以专项监督促进清理回收,保护土壤生态。向因案致生活陷入困境的1.3万名农村地区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亿元。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同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起诉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等犯罪2089人,同比上升37.4%。办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2734件。会同国家文物局发布惩治文物犯罪、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强协作,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指导辽宁、江西、广西、重庆等地检察机关加强红色资源公益保护,山西、福建、海南、西藏、青海等地检察机关加强石窟寺文物、涉台文物、南海文物、传统村落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保护,用法治守护中华文脉。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深化区域检察协作,更好服务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加快崛起、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指导京津冀检察机关优化协作举措,共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服务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指导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完善跨区域一体履职机制。支持广东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指导海南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港建设。制定专门意见,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依法办理涉外刑事案件4243件、刑事司法协助案件220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开通英文官方网站,在陕西举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巩固深化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等多边司法合作机制,发挥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作用,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助力大国外交。
二、为人民司法,在检察履职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紧紧围绕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理念,“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
守护群众身边安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案挂牌督办,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4750人,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1.7万件。黑龙江检察机关开展校园场馆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整治隐患5500余处。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坚决依法严惩,起诉1.3万人,同比上升31.5%。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2.4万件,同比上升16.8%。协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发出检察建议7442件,推动治理驾驶资格监管漏洞、违法限高限速等问题。与国家邮政局等持续推进平安寄递见成效,起诉寄递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犯罪3139人,同比下降36.3%。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专项治理医疗美容行业非法行医、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问题。依法惩治故意伤医扰医犯罪,起诉226人,同比下降51.6%。协同整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依法守护老百姓的“救命钱”。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同整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起诉污染环境犯罪3831人,同比下降11.3%。加大对破坏资源保护领域犯罪惩治力度,起诉3.5万人,同比上升6.4%。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8.4万件。贯彻长江保护法,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对长江干支流船舶污染问题以公益诉讼立案,沿江检察机关同步办理关联案件575件,推动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全闭环。贯彻黄河保护法,举办首届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检察论坛,会同水利部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协同国家林草局抓实林草湿荒保护治理。会同中国海警局等专项整治盗采海砂。指导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等地检察机关专项监督外来物种治理、荒漠化防治、黑土地保护。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环境资源检察工作,得到有力监督支持。
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部署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包案办理信访案件4.6万件;排查交办1062件重复信访积案,已办结1024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山东、宁夏等7个省区市检察机关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试点,对申诉人首次提出刑事申诉、请求国家赔偿的,由公益律师免费代理。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收到88.6万件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99.8%,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7.3%。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性侵、伤害、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6.7万人,同比上升14.9%。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情节较轻的,依法附条件不起诉3.1万人;犯罪严重的,依法起诉3.9万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协调推动河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地加强专门学校建设,依法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会同全国妇联等发布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制发督促监护令5.7万份。与教育行政等部门联动,共建2120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机制。推动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制度、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发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指导性案例,严惩“隔空猥亵”、线上联系线下侵害等犯罪,协同防治网络沉迷,引导安全用网上网。推动主管部门完善电竞酒店、盲盒市场、剧本杀、密室逃脱等监管制度,促进破解新业态未成年人保护难题。优化检察综合履职,携手各方为孩子们撑起法治蓝天。
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部署全面加强妇女权益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犯罪,起诉4.6万人,同比上升10.7%。一犯罪嫌疑人将偷拍的女性露脸隐私视频发布在网上,江苏检察机关以侮辱罪提起公诉。起诉家庭暴力犯罪563人。与全国妇联开展专项工作,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2.3万名妇女予以司法救助。深化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重点监督就业歧视、贬损妇女人格等违法行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1490件。发布典型案例,依法保护农村妇女涉土地合法权益。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总工会等出台规范指引,推动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在四级检察院开设接待专窗,畅通妇女儿童权益特殊保护的“绿色通道”。
依法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会同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发布两批典型案例,依法保障残疾人就业、教育、康复等权益。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1983件,让爱无“碍”,共享美好生活。针对药品说明书“字小如蚁”影响用药安全,指导江苏、上海等地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推动大字版、简化版等适老化改造;天津检察机关推动公交软件增加语音报站功能;湖北检察机关推动急救电话增加文字报警功能,保障老年人和残疾人便捷融入社会生活。积极参与欠薪治理,发布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典型案例,起诉1082人,追索欠薪3.8亿元。对权益受损但因经济困难或法律知识欠缺,无力起诉的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支持提起民事诉讼7.7万件,同比上升16.8%,保障公民依法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
坚决守护“国防绿”“英烈红”。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犯罪,起诉364人,同比上升7.1%。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军人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1202件。持续推进军用机场净空、军用港口和舰艇航道保护专项监督。协同加强部队训练场安全风险防控,防止非法挖捡买卖未爆弹药干扰战备训练、危害公共安全。协同开展“守护戎装”专项行动,依法惩治非法制售军服犯罪。救助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1331名。办理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875件。针对一些散葬烈士墓管护不到位问题,山东检察机关携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持续三年开展专项活动,督促集中迁建或就地保护5326处。3名网络自媒体博主恶意制作、传播虚假视频,将一开国少将污蔑成叛徒,浙江军地检察协作,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责令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责任,英烈荣光不容亵渎。
切实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依法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深化与港澳司法机构、廉政公署高层交流和务实合作,为港澳司法法律界人士开设研修培训课程。携手中国侨联,指导省级检侨合作,护航侨企发展、维护侨胞权益。指导福建检察机关制定服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意见,为台胞台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三、为法治担当,以检察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与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中国海警局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撤案13.9万件,同比上升68.2%。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21万人、不起诉5.4万人,同比分别上升51.1%和10.4%;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1.9万人、追加起诉9.9万人,同比分别上升12.8%和66%。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876件,法院已审结6114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4885件,改变率79.9%。陈仓伙同他人入室盗窃,被发现后杀人灭口,案发十七年后被查获。因其翻供,原审法院认为证据间存在矛盾判其无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链条,能排除合理怀疑,依法提出抗诉,被改判为死缓。四川检察机关审查“毛某强奸杀人案”时,发现客观证据不能认定其作案,真凶另有他人,督促公安机关依法释放并持续跟进监督,十四年后真凶落网。让有罪者受惩、还无辜者清白,彰显法治正义。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制定巡回检察三年规划,直接对4所监狱、4个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在福建、河南、重庆、甘肃等9个省区市试点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制定依法推进假释适用、规范暂予监外执行指导意见,既监督纠正“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又防止该减不减、该放不放。受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同比上升25.2%;对提请、决定或裁定不当的,提出检察意见2.6万人次。对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督促收监执行3652人。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9.5万件,推动执行6.7亿元。
做优民事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4万件,法院已审结8537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7549件,改变率88.4%,最高人民检察院对41件典型案件提出抗诉。会同最高人民法院规范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加强同级监督。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3万件。对5.5万件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强化释法说理,维护司法权威。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依法纠正9359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925人。某涉黑组织围猎司法工作人员,以虚假诉讼逃废债务,辽宁检察机关在依法惩治涉黑犯罪及其“保护伞”的同时,督促纠正相关案件184件。
加大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24件,法院已审结305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231件,改变率75.7%。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5万件。会同有关部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2万件,其中争议十年以上的780件。湖南某县两个村民小组因山林田土权属纷争,不接受行政决定、不执行行政判决,发生4次械斗致18人获刑。市县两级检察院受理监督申请后,会同当地政府引导村民从对抗走向对话,持续二十余年的争议终得化解。
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机衔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2万件,同比上升50.2%。深化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提出检察建议2036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869件,防止以罚代刑;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11.3万人,防止当罚不罚。
深化公益诉讼检察。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9万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6.8万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6万件,回复整改率99.1%,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后仍未解决的,依法提起诉讼1.3万件,99.96%得到裁判支持。完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转化机制,与中央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中央共建“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有志愿者反映网购的灭火器无法灭火,安徽检察机关调查发现该类灭火器确有重大安全隐患,遂以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专项整治、强化监管,查获伪劣灭火器数百万具,抓获涉案人员22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列入立法计划,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配合,推动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法制化。
加大检察侦查工作力度。检察侦查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对在诉讼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等犯罪,依法立案侦查1976人,同比上升36.5%。十年前4名监狱民警殴打一服刑人员致死,编造系因病死亡,其家属多年控告未果。最高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中发现该线索并交办,甘肃检察机关立案侦查,4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对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确需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依法立案侦查176人。某派出所副所长伙同他人组局敲诈,湖南检察机关立案查办8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司法腐败严重损害司法公正、影响司法公信,必须依法严惩。
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制定数字检察规划,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机制。天津检察机关研发骗税类案监督模型,筛查出假报货物名称、虚增产品数量、虚假收汇结汇等异常数据上万条,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并以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堵塞漏洞、强化监管、挽回损失。北京、山西、浙江、四川等地检察机关研发公租房违规使用、临时用地到期未复垦、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违法抽取城市地下水等法律监督大数据应用模型,促进系统治理,维护公共利益。
四、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在人民监督下依法履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学习贯彻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组织四级检察院一体落实。聘请95名全国人大代表担任新一届特约监督员。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1715人次;走访2239名全国人大代表,当面听取意见。认真研究全国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调研座谈时提出的3016条意见建议,逐条落实、逐人回复。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230件书面建议,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务实举措。内蒙古、江苏、安徽、贵州、陕西等省级人大常委会专门就加强法律监督、检察建议工作作出决定,有力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履职。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邀请全国政协委员参与专题调研、公开听证等活动296人次。认真办理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72件提案。组织特约检察员专题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常态化联系,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深化与全国工商联协作,共同举办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民营企业家专场检察开放日活动,共促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捕不诉案件依法全面审查。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复查、落实责任。分别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建立年度交流会商机制。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全国律协建立年度四方会商机制。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制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十条意见并联合督导落实,纠正执法司法人员侵犯律师执业权利2355件,同比上升32.3%。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向案件当事人全面公开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向社会及时公开重要案件办理情况、检察法律文书,每季度发布检察办案数据、典型类案等。做实检察公开听证,对有争议有影响的审查逮捕、拟不起诉、信访申诉等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参与评议,帮助当事人解“法结”、化“心结”。共举行听证25.8万件次,同比上升22.1%,其中信访案件听证后化解率78.6%。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24.8万件次,同比上升96.1%。对媒体反映的涉检问题快速核查、及时回应,真诚接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五、强化自身建设,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定实施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意见,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制定政治素质考察办法,组织政治轮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弘扬检察英模精神,表彰38个全国模范检察院和马玮玮、屈欣等59名全国模范检察官,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
加强专业素能建设。制定检察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常态化开展检察官与其他执法司法人员、律师同堂培训。评选49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举办全国十佳公诉人等业务竞赛,培养检察业务领军人才。制定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28件,发布指导性案例33件。深化检校合作,邀请11名专家学者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挂职,组织106名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精选180门检察实务课程进课堂,共建38家检察研究基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相融互促。
强化检察业务管理。制定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健全检察业务指导体系、评价体系、制约监督体系,遵循司法规律,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与2022年相比,个案平均审查起诉时间减少4.8天,捕后判决无罪和免予刑事处罚下降24.8%,受理刑事赔偿案件下降30.5%,抗诉案件改变率上升6.3个百分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信访下降7.9%,法律监督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检察改革五年规划,明确36项改革任务。完善一体履职机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支持下,规范上级检察院统一调用辖区检察人员办案制度。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检察官遴选制度,优化检察官助理培养。四级院检察长常态化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推动天津、云南、宁夏、新疆等15个省区市建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放权与管权并重、管案与管人结合,坚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与检察长领导检察院工作相统一,检察长切实负起“管”检察官办案的责任。完善检察官惩戒、权益保障制度。围绕刑事案件不捕不诉、民事案件抗诉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健全内外部、上下级制约监督机制。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纠治检察履职存在的问题,促进检察权依法公正高效廉洁运行。加强对最高人民检察院自办案件监督管理,专项清理未结积案,以上率下规范履职。
深化全面从严治检。法律监督机关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更要勇于自我监督。坚持严的基调,深化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坚决防治“灯下黑”。扛起系统内巡视政治责任,制定五年规划,扎实开展对省级检察院党组第一轮巡视。剖析通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身边人身边事做实警示教育。持续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问必记录,逢案必倒查,有责必追究,检察人员记录报告23.8万件,同比上升40.8%。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最高人民检察院3人因违纪违法被查处;地方检察机关413人因利用检察权违纪违法被查处,同比下降13.1%,其中追究刑事责任78人,同比下降20.4%。
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深化上级检察院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机制,协助地方党委配齐配强基层院领导班子。加大培训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培训基层检察人员2.1万人,其中基层院检察长685名。会同财政部制定基层院装备配备标准。深化检察对口援助,组织讲师团到西部地区巡讲支教,选派322名业务骨干到西藏、新疆、青海支援工作。优选20名基层院检察长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挂职,选派最高人民检察院28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墩苗”。
各位代表,迈上新征程,伴随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人民检察事业稳步前进。这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也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配合与制约,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热忱关心,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我谨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不少突出问题。一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履职仍需加强,融入国家治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深度不够,检察为民还需进一步做实。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存在薄弱环节,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力的问题仍然存在,行政检察、民事检察仍是短板弱项。三是检察人员监督办案理念、素质能力不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四是一些检察政策、措施在基层落实不够,基层基础工作仍待加强。五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仍需深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尚待完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仍有发生。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第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强化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制度机制,持续推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
第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全力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毒品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打早打小、打准打实,不降格、不拔高。完善监检衔接机制,推进反腐败斗争。协同开展“净网”行动,专项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依法惩治网络犯罪,促进依法管网治网。深入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推动完善轻罪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促进诉源治理、社会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办案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助力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深化军地检察协作,服务推进新兴领域战略能力建设,有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军队文职人员、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加强涉外检察工作,深化检察国际交流合作,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第三,依法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与宏观政策取向保持一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为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提供法治保障。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加强涉企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涉企民事行政案件检察监督,推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用法治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从严惩治金融犯罪,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促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数字经济建设,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加强环境资源检察工作,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助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服务文化强国建设。融入平安、法治、美丽乡村建设,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第四,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冤错案件,维护司法公正。着力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推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深化“派驻+巡回”检察机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稳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以专门立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深化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探索建立法律监督与法治督察衔接配合机制,让法律监督更有力有效。
第五,做实人民群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加强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加大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力度,深化检察听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坚决从严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加强食药安全、医保、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与相关部门深化协作,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合法权益,合力保障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第六,持之以恒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一体加强政治能力、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化人才强检,加强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涉外法治等紧缺人才培养。深化落实检察改革规划,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修订完善落实司法责任制意见、司法责任追究条例,落实检察官惩戒制度,强化检察业务管理,优化检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扎实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力开创人民检察事业新局面,努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同日公布施行 2024年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了健全国务院的组织和工作制度,保障和规范国务院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第三条 国务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国务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第四条 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国务院应当自觉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第五条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
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分管领域工作;受总理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根据统一安排,代表国务院进行外事活动。
第六条 国务院行使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职权。
第七条 国务院实行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制度。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国务院全体成员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第八条 国务院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部署国务院的重要工作。
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法律草案、审议行政法规草案,讨论、决定、通报国务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布。
国务院根据需要召开总理办公会议和国务院专题会议。
第九条 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任免人员,由总理签署。
第十条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
国务院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工作。
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第十一条 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确定或者调整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第十二条 国务院组成部门设部长(主任、行长、审计长)一人,副部长(副主任、副行长、副审计长)二至四人;委员会可以设委员五至十人。
国务院组成部门实行部长(主任、行长、审计长)负责制。部长(主任、行长、审计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委务、行务、署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签署上报国务院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发布的命令、指示。副部长(副主任、副行长、副审计长)协助部长(主任、行长、审计长)工作。
国务院副秘书长、各部副部长、各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副审计长由国务院任免。
第十三条 国务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优化协同高效精简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设立若干直属机构主管各项专门业务,设立若干办事机构协助总理办理专门事项。每个机构设负责人二至五人,由国务院任免。
第十四条 国务院组成部门工作中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大行政措施,应当向国务院请示报告,由国务院决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主管部门可以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发布命令、指示。
国务院组成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第十五条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
第十六条 国务院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第十七条 国务院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政府督查等工作,坚持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第十八条 国务院组成人员应当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民务实,严守纪律,勤勉廉洁。
第十九条 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应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
第二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各位代表:
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新冠疫情防控实现平稳转段、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我国经济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总体回升向好,主要发展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
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126.06万亿元,增长5.2%;城镇新增就业1244万人,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2%;居民消费价格(CPI)上涨0.2%;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年末外汇储备规模为32379.77亿美元。
(一)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组合政策效应持续显现。密切跟踪分析经济运行走势变化,宏观政策突出固本培元,系统打出一套“组合拳”,分批次明确阶段性政策后续安排,常态化开展政策预研储备,有力有序推出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新政策举措,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
一是财政货币政策协同发力。延续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的支持力度。增发1万亿元国债,聚焦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优先支持建设需求迫切、投资效果明显的项目。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8万亿元,支持一批补短板、强弱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全年新增税费优惠超过2.2万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6万亿元,增长5.4%,民生、基层“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先后2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2次下调公开市场操作和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1年期和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分别下降0.2个和0.1个百分点,企业贷款利率下降0.29个百分点。充分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支农支小、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2023年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和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分别增长9.7%和9.5%。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22.75万亿元,比上年多增1.31万亿元。
二是政策统筹进一步强化。加强新出台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清理和废止有悖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规定,持续提升宏观政策的协同性、精准性、有效性。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三是经济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强。积极宣传阐释习近平经济思想,加力做好经济形势和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回应社会热点和舆论关切,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全方位、多角度讲好中国经济故事,旗帜鲜明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
(二)积极促消费扩投资,内需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大力促进有效投资,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11.4%,其中最终消费支出贡献率为82.5%。
一是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出台实施恢复和扩大消费的20条政策措施。稳定和扩大汽车、家居、电子产品等重点消费,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达859.6万台。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推动文化、旅游、餐饮等生活服务消费加快恢复,全年服务零售额增长20.0%,国内出游人次、居民出游花费分别增长93.3%和140.3%。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7.15万亿元,增长7.2%,其中,网上零售额达到15.43万亿元,增长11.0%。成功举办中国品牌日活动。开展“消费提振年”活动。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
二是有效投资持续发力。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制定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管办法,加强和改进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进一步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行业范围,将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普通高校学生宿舍等纳入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完善推进有效投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用地、用海、用能、环评等要素保障,川藏铁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国家水网骨干工程等“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以及其他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取得重大进展。制定出台促进民间投资的17项措施,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特许经营项目,稳妥推进投贷联动试点合作,将消费基础设施等更多领域纳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行范围。建立全国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截至2023年末,各地通过平台公开推介项目6067个,项目总投资规模5.97万亿元。持续向金融机构推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并推动扩大贷款投放。全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0.30万亿元,增长3.0%。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0.3%,基础设施、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5.9%、6.5%,其中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增长14.2%,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9.4%。
(三)大力强化创新驱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成效明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加强科技发展规划、改革、政策等顶层设计,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持续提升。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33278.2亿元,增长8.1%,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达到2.64%;基础研究持续加强,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为6.65%。
一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持续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不断完善,科技创新全链条政策衔接进一步加强。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有力推进。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统筹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创新型省份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新建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接续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加快建设重点领域设施集群,原始创新策源功能不断强化。人工智能、量子信息、脑科学、农业生物育种等领域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加快实施。科研院所管理改革深入推进。成功举办中关村论坛。
二是重大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揭榜挂帅”、“赛马”等组织机制进一步完善,取得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神舟十六号顺利返航,神舟十七号成功发射,全球首枚液氧甲烷火箭成功入轨,可重复使用火箭加快研制试验,全球首颗高轨合成孔径雷达卫星成功发射,手机直连卫星走进消费级市场。奋斗者号载人潜水器完成极限深潜。国产大飞机C919、国产首艘大型邮轮投入商业运营。全球首台16兆瓦海上风电机组并网发电,全球首座第四代核电站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投入商业运行。“中国天眼”探测到纳赫兹引力波存在的关键证据。“九章三号”量子计算机再度刷新光量子计算世界纪录,“祖冲之号”、“夸父”量子计算云平台上线。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不断增长。截至2023年末,我国境内有效发明专利量达到401.5万件,高价值发明专利占比超过四成,成为世界上首个境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的国家。
三是企业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加大。出台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意见,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增加1000亿元支持企业技术进步专项再贷款额度,将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的研发费用按100%加计扣除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充分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持续有力支持新兴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
四是人才培养使用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落实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意见。启动重点领域紧缺人才自主培养行动。出台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支持建设21个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45个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5000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
(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体经济根基持续巩固壮大。全面部署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推进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提升供给体系质量,产业发展的接续性和竞争力不断增强。
一是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出台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实施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出台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优化石化产业布局。滚动实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出台强化制造业中试能力支撑行动方案。制定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深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
二是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完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新能源和未来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商业航天和航空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北斗产业规模稳步增长,全面服务关键重点行业领域,加速成为公众消费产品标配应用。全国首个商业航天发射场加快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优化重组和做强做优,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9年位居全球首位、全年销量占新车销量比重超过30%。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等未来产业有序布局。
三是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大力发展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扎实推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持续上升。数字技术应用从辅助环节向核心环节拓展,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深化产业数字化,组织实施数字化转型工程,支持一批数字化示范项目。发布平台企业典型投资案例,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四是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铁路网络进一步完善,“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加快建设,已建成投产铁路里程15.9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4.5万公里。国家公路网持续完善,国家高速公路主线拥挤路段扩容改造、普通国道低等级路段提质升级加快实施。长江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港口群等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支持中西部地区支线机场和西部地区枢纽机场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和市域(郊)铁路建设有序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加快构建。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宽带光纤网络加速布局。
(五)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发展活力和动力持续释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堵点难点问题加快破解,“两个毫不动摇”要求进一步落实落细,营商环境稳步改善。
一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建设。出台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总体工作方案,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着力破除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突出问题。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探索制定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市场准入环境持续优化。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修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开展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提升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加大重点区域营商环境建设力度,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制度。
二是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启动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国有经济管理的意见,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及28条配套举措,围绕优化市场监管、增强金融支持、强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举措出台专项政策,协同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发挥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促进发展的职能,协调推动助企惠企举措落地落实。建立部门与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制造业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有针对性地解决经营主体提出的具体诉求。支持更多企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三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推进。支持重大改革试点探索创新,出台上海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试点地区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大自主权。深入推进能源、铁路、电信、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强化对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企业的监管。深化油气管网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省级管网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提升“全国一张网”覆盖水平。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超过60%,推动具备条件的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深化绿色电力市场建设。完善重要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完成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首次分区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实施供热价格改革。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落地。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强化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深化数据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组建国家数据局,构建国家数据管理体系。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逐步到位,国防动员的顶层设计、能力建设有序开展,制度体系加快健全,人民防空建设管理不断规范完善,取消人防专用设备跨省域销售、安装限制。
(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不断增强。加快打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国际经贸投资合作开辟新篇章。
一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取得丰硕成果。成功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23个国家领导人和联合国秘书长应邀出席论坛,来自151个国家和41个国际组织的代表来华参会,形成458项合作成果。成功举办中国-中亚峰会,成立中国-中亚元首会晤机制。统筹推进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中老铁路稳定高效运行,雅万高铁建成开通,非洲疾控中心等民生项目移交运营,鲁班工坊建设提质升级。数字经济、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卫生健康等新领域合作成果持续涌现。多边及区域框架下电子商务合作成效显著,“丝路电商”伙伴国增加至30个。中欧班列稳定畅通运行,通达欧洲25个国家的217个城市,全年累计开行1.7万列、运送货物190万标箱,分别增长6%和18%。国际产业与投资合作持续深化。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2240.9亿元,增长28.4%;与共建国家货物进出口19.47万亿元,增长2.8%,占外贸进出口比重提高至46.6%。创新开展共建“一带一路”十周年宣传。
二是外贸外资稳中提质。出台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海外仓发展等政策措施,全年货物进出口41.76万亿元,增长0.2%,其中,新车出口491万辆、跃居世界首位,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出口增长近30%。出台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完成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成功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重大展会。出台单方面免签、互免签证安排、加快恢复国际航班等便利中外人员往来的政策措施。出台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开展“投资中国年”和国际产业投资合作系列活动,全流程推进标志性外资项目落地,全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632.5亿美元。加强境外投资服务和监管,指导企业防范化解境外投资风险,境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301.3亿美元,增长11.4%。
三是开放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推进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在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设立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推出170余项新的试点举措。西部陆海新通道辐射范围拓展至18个省(区、市)的70个城市,对外通达120个国家和地区的486个港口。
四是国际经贸合作务实开展。多双边经贸合作持续深化,与厄瓜多尔、尼加拉瓜、塞尔维亚签署自贸协定,与新加坡签署自贸协定进一步升级议定书。扎实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高质量实施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引领完成投资便利化协定谈判。
(七)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效力效能持续提高,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步伐加快。
一是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巩固。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开展防止返贫集中排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稳定在99%以上,及时排查解决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持续加大脱贫人口就业支持力度,实施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就业率保持在94%以上。通过实施以工代赈政策,全年累计吸纳带动250余万农村低收入群众就地就近务工。发挥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定点帮扶机制作用,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探索推广“企业+就业帮扶车间”等新模式。积极发展户用分布式光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覆盖农户累计超过500万户,户均年收入增长约2000元。开展新春行动、金秋行动等消费帮扶专项活动,全年直接采购和帮助销售欠发达地区农产品总额超过4000亿元。全年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总规模达到3396.9万人。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96元,实际增长8.4%。
二是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加快构建。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做好“土特产”文章,农村产业融合扎实推进。引导特色产业集聚升级,支持创建一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全产业链产值超百亿元的特色产业集群139个,新认证绿色、有机和名特优新农产品1.5万个。新创建一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推动分区分类探索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引导粮食加工企业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推动各地提升建设1600多个农产品加工园,认定第三批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106个。促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累计培育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过9万家,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服务带动效应持续增强。大力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和乡村旅游,确定一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建设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持续加大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介力度。
三是乡村建设和治理提升扎实推进。加快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短板,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累计建设28.9万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扎实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实施,生活垃圾得到收运处理的行政村稳定保持在90%以上,务实开展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扎实推进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巩固提升,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3%。出台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等惠民政策,三级医院帮扶范围扩大到940个县的1496家县级医院。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接诉即办、“村民说事”等务实管用乡村治理方式,加快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八)持续增强区域城乡发展新动能,发展的协调性稳步提升。在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方面推出一批新举措,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积极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区域城乡协调发展迈出新步伐。
一是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出台支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的政策措施,高校、医院、中央企业总部等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加快在雄安新区落地建设,第二批北京市属行政企事业单位迁入城市副中心加快推进。制定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城镇污水垃圾、化工、农业面源、船舶和尾矿库污染治理工程系统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取得明显成效,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5.6%。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不断深化,交通等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职业资格互认等规则软对接走向深入,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步伐加快,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为突破口的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型开放步伐加快,“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管理制度试点稳步扩大。黄河流域重点工程加快实施,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深入推进,流域涉水公园建设得到有效规范。
西部地区产业优化布局和转型升级统筹推进,出台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支持贵州、广西、云南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支持西藏、新疆发展和对口援藏、援疆力度进一步加大。东北地区维护国家“五大安全”能力不断增强,制定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科技创新、旅游发展、冰雪运动等领域政策规划。中部地区湘鄂赣、豫皖等跨省合作扎实推进,编制新时代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发展。东部地区发展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山东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深化,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海洋经济加快发展,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海洋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二是区域战略融合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更好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持续加强。内陆腹地战略支撑作用凸显,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绿色协调联动发展格局初步形成,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地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跨域合作,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加快形成,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完善,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取得新成就。持续加大对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等粮食主产区的政策支持力度,中西部地区建成一批能源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基地。跨区域大通道加快形成,西电东送、西气东输等重大工程扎实推进,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新格局加快构建。全面推进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支持赣州、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印发新时代大别山革命老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边境城镇、边境口岸、边境新村建设。
三是主体功能区战略深化落地。全面实施《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24个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已经批复实施,部分县级行政区主体功能定位优化调整,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数量总体稳定。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面编制完成,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全面开展修编。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情况纳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范畴并严格执法监管。完善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政策,引导城镇集约高效布局。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国家空间治理数字化转型迈出坚实步伐。
四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稳妥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城市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放开,农民工在就业培训、权益维护、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超大特大城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扎实推进,城市核心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深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10个川渝毗邻地区合作平台全面建设,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等重点改革持续深化。有序培育现代化都市圈,12个都市圈规划已出台实施。统筹利用各类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县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2023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6.16%,比上年末提高0.94个百分点。
(九)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新进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不断强化。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举办首个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组织开展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改善,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9.4%、提升1.5个百分点,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效。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深入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实施“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水土流失、荒漠化综合防治,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3万平方公里,全国水土保持率达到72.5%,完成“三北”工程总体规划修编和六期规划编制。完成国土绿化任务1.26亿亩。
二是碳达峰碳中和积极稳妥推进。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开展全国及分省区能源活动碳排放核算。启动首批35个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建设,稳步推开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积极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大型水电、核电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储能、氢能、生物质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首次超过总装机的50%,全年发电量近3万亿千瓦时;已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超过3100万千瓦,比上年末增长超过260%。加快工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比由“十三五”末的77.7%提升至91.2%。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
三是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步伐加快。出台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发布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制定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政策,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6.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善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政策制度,深入推进废旧家用电器、汽车、电子产品、钢铁、有色金属循环利用。扎实推进60个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和100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建设。加强月饼、茶叶、生鲜农产品等重点领域商品过度包装治理。
(十)加强经济安全能力建设,安全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加注重协同高效、法治思维、科技赋能、基层基础,国家经济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巩固提升。推动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出台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粮食总产量再创历史新高、达到1.39万亿斤,连续9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开展全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粮食平均亩产389.7公斤,单产提高对增产的贡献率达到58.4%,大豆油料扩种成效明显。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加强耕地保护,全国耕地总量下降态势得到初步遏制。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东北黑土地保护,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稳步推进吉林、山东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挖掘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加强化肥储备吞吐,保障春耕等重点时段农业用肥需求,完善农药储备管理制度。大力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统筹支持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品种测试、良种繁育基地等项目建设。加快先进农机研制推广,推进农机装备补短板和农业机械稳链强链。积极推进智慧农业建设,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27.6%。
二是能源资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稳步推进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用能高峰期和重要活动期间能源供应总体平稳。加强煤炭兜底保障能力,先进产能有序释放。加快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和跨省区重要输电通道建设,加大跨省区电力调配力度,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市场化需求响应能力进一步提升。支持油气领域加大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原油、天然气产量持续增长,北方清洁取暖重点地区用能供应保障进一步强化。保障初级产品供给和价格稳定,加强铁矿石价格调控监管,国内矿山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宁波舟山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建设稳步推进,海外矿产资源开发合作持续加强。加快构建大国储备体系,国家储备战略保障、宏观调控、应对急需能力持续增强。
三是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稳步提升。支持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基础软件等“卡脖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扎实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一批攻关成果实现规模化应用。稳步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布局建设102个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构建“支点城市+骨干走廊”现代流通网络,在重点城市开展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和业态全面融入现代化流通体系。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不断深化。
四是数据安全能力建设持续推进。促进数据流通交易和开发利用,加快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强化数据安全治理,数据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日趋完善,5G、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新型融合领域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五是经济金融重点领域风险稳步化解。支持地方因城施策调整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出台首套房“认房不认贷”、降低首套房和二套房首付比例及二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支持金融机构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等政策措施,扎实推进保交楼工作。稳妥处置地方债务风险,加快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和偿还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稳妥处置大型企业集团相关金融机构风险,分类处置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
六是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力度加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优化实施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高效开展灾害事故应急响应。有力应对京津冀和东北地区严重暴雨洪涝灾害、甘肃临夏州积石山县地震灾害,保障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灾后恢复重建、重点防洪治理工程、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等扎实推进。
(十一)切实办好民生实事,基本民生保障有力。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完善“一老一小”、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
一是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落细。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出台支持企业稳岗拓岗政策,制定促进青年就业三年行动方案,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稳定事业单位和基层项目招聘规模,强化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帮扶,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基层。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加大重点群体创业、技能培训等政策支持和配套设施建设力度。
二是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健全收入分配政策体系,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延续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等优惠政策。指导地方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上调3.8%,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三是健康中国建设扎实推进。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县级医院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完善疾控体系,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措施,做好流感、支原体肺炎等传染病防治。优化全国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四是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扩大,2023年末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66亿人、2.44亿人、3.02亿人。稳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先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持续提升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推进落实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全年惠及群众就医1.3亿人次,减少群众垫付1536.7亿元。加快建设社会保险信用体系,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稳妥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截至2023年末累计731万人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范围。稳步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和棚改安置房等建设,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持续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专项救助范围扩大到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保障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五是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均等化水平持续提高。发布新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强化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建设,组织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加快完善教育基础设施条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出台实施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48个地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开展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体系,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推进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深入实施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支持三星堆博物馆新馆、殷墟遗址博物馆、汉魏洛阳城遗址博物馆、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体育公园建设管理和开放利用,促进户外运动设施建设和服务提升。成功举办成都大运会、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推动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支持引导家政服务业员工制转型发展,持续推动家政进社区。
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圆满完成,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等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明显,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比持续提高;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非化石能源占比稳中有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城镇新增就业超额完成任务,居民收入增长快于经济增长,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保障有力,原油、天然气产量持续增长。受出口增速回落、房地产销售和投资收缩、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等影响,一些行业生产恢复不及预期,工业增长与预期目标有一定差距。工业和民用领域能源消费增长较快,导致能耗强度下降和碳强度下降不及预期。
过去一年,国际环境变乱交织,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外部变化对我不利影响持续加大;国内周期性和结构性矛盾叠加,多地遭受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经济工作的复杂性挑战性多年少有。面对异常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上述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运筹帷幄、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勇于担当、实干笃行的结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致、不懈奋斗的结果。在此过程中,全国人大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出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全国政协加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国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在推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也要看到,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世界经济增长仍未恢复至疫情前水平,全球贸易投资增长乏力,风险点和动荡源显著增多,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经历三年新冠疫情冲击,国内经济恢复发展本身有不少难题,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加速显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接踵而至,包括有效需求仍然不足,居民扩大消费能力不足、意愿不强,房地产投资持续承压,民间投资信心仍需提振,国际贸易限制和摩擦可能增加稳定出口的压力;实体经济困难较多,产业创新能力有待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仍然突出,部分新兴领域存在重复布局和投资过热问题,部分行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仍较困难;一些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压力较大,部分地方债务、金融等风险隐患依然突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建立还需要一个过程;民生保障存在短板弱项,稳就业压力较大,部分人员就业困难与部分岗位招工难并存,居民增收困难较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需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不容乐观,部分地方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存在短板弱项,防控重特大事故的压力较大。
我们既要正视困难,更要坚定信心。从发展机遇看,求和平、谋发展仍然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心愿,经济全球化仍是大势所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塑世界经济结构,全球政治经济格局调整中蕴藏着新的机遇,共建“一带一路”十年成果斐然,正在吸引越来越多国家深度参与,我国积极开展自贸协定谈判,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在全球产业格局调整中抢抓机遇,有望不断拓展贸易投资合作空间。从有利条件看,我国具有显著的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的需求优势、产业体系完善的供给优势、高素质劳动者众多的人才优势,科技创新能力在持续提升,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在加快壮大,全面深化改革为发展注入新动力,宏观政策空间仍然较大,我国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生产要素条件没有改变,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
最为重要的是,我们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全国上下贯彻落实习近平经济思想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激发,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只要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善于在应对国际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挑战中趋利避害、化危为机,善于在复杂局面中把握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解决好发展中的“两难”、“多难”问题,就始终能够营造于我有利的发展环境,始终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推动中国经济稳中有进、行稳致远。
二、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政策取向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
(一)总体要求。
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二)主要预期目标。
深刻把握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充分估计内外部环境的复杂严峻性和不确定性,与“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有效衔接,在综合平衡基础上兼顾需要与可能,提出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主要考虑:从客观需要看,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有效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挑战,在发展中破解各种矛盾问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稳定和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增强发展信心,都需要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从目标衔接看,这个目标兼顾当前和长远,符合“十四五”规划目标要求,着眼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任务,也有利于加快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从支撑条件看,这个目标同经济增长潜力基本匹配,资源要素条件可支撑,也具备宏观调控政策空间。同时,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实现这一目标并非易事,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以上,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关于城镇新增就业:主要考虑是,2024年新成长劳动力规模仍然较大,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就业结构调整也需要新的就业岗位,城镇新增就业目标由2023年的“1200万人左右”调整为2024年的“1200万人以上”,既是稳就业、调结构、增信心的客观要求,又体现了稳就业工作的力度和决心。关于城镇调查失业率:主要考虑是,在2024年经济运行风险挑战增多、重点人群就业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将预期目标稳定在5.5%左右,体现了就业优先的政策导向。
——居民消费价格(CPI)涨幅3%左右。主要考虑:综合分析2023年价格变动的翘尾影响和2024年新涨价因素,预计2024年居民消费价格将温和上涨。这一预期目标与2023年预期目标保持一致,符合物价企稳回升的总体趋势,并为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和深化价格改革留有一定余地。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主要考虑:这一预期目标比2023年“基本同步”的提法更为积极,进一步体现了增加居民收入的政策导向。随着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等政策进一步加力,实现这一目标既有支撑,也需要付出努力,在实际工作中力争更好结果。
——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主要考虑: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地缘风险扰动增强,保护主义有所上升,稳外贸稳外资面临新挑战。同时,我国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全产业链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持续显现,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自贸协定伙伴国等多双边经贸合作关系持续强化,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加快发展,重点领域吸引和利用外资力度加大,都将有利于稳定外贸外资。
——粮食产量1.3万亿斤以上。主要考虑:为夯实粮食安全基础,粮食产量目标需要保持稳定。同时,随着深入推进粮食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节粮减损等工作持续推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将稳中有升。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5%左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考虑:2024年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服务业回归正常发展态势,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幅有望扩大,但工业用能、居民生活用能仍将刚性增长,带动能源消费增长。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用能、可再生能源替代和绿色低碳转型需要,将2024年目标设定为下降2.5%左右。
(三)主要宏观政策取向。
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稳是大局和基础,要多出有利于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政策,谨慎出台收缩性抑制性举措,继续清理和废止有悖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规定。进是方向和动力,要有力进取,该立的要积极主动立起来,该破的要在立的基础上坚决破,特别是要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不断巩固稳中向好的基础。要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科技、环保等政策协调配合,强化政策工具创新,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用好财政政策空间,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实际效果。更加突出精准发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2024年赤字率按3%安排,与2023年年初预算持平;赤字规模4.06万亿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800亿元,新增赤字全部安排在中央。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9万亿元,规模比2023年增加1000亿元。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和额度分配,新增额度重点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的地区倾斜,进一步扩大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合理扩大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领域,更好发挥撬动作用。为系统解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进程中一些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问题,从2024年开始拟连续几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2024年先发行1万亿元。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合理确定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优化转移支付结构,严格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
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精准有效。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2024年保持社会融资规模、广义货币供应量(M2)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发展需要。推动货币信贷合理增长,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贷款需求。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沉淀空转。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把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一并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强化评估要求、明确评估范围、完善评估流程,加强政策统筹,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制定政策要注重与市场沟通,科学把握出台时机,打好提前量、留出冗余度,让经营主体有适应和调整的空间。加强政策预研储备,及时充实政策储备工具箱。健全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机制,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加力推动“十四五”规划后半程实施,前瞻谋划“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加快推进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
加强经济宣传和舆论引导。强化预期管理,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动态,深入了解微观主体感受,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精准做好经济形势和政策宣传解读,有效开展热点问题引导,讲好中国经济发展故事,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有效支撑。
三、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
2024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两会”部署,重点做好十方面工作。
(一)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全面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完善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协同联动,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一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化基础研究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布局,长期稳定支持一批创新基地、优势团队和重点方向,增强原始创新能力。瞄准产业发展需要,部署实施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集成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社会创新资源协同攻关,实施基础学科突破计划,加强颠覆性技术、前沿技术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完善国家实验室运行管理机制。发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优化和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布局。统筹布局创新类设施和平台,打造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的高地。在优势地区布局清洁能源、储能、高原科学、农业等国家级科研平台。推动国家高新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立完善产业需求引领的创新体系,构建产学研用高效协同、上下游紧密合作的创新联合体,探索加快推进创新产品中试的新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加强健康、养老、助残等民生科技研发应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引导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特别是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深入推进科研院所改革。推动国家科研机构、高校和各类创新平台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健全“揭榜挂帅”机制。统筹规范政府投资基金,带动更多社会资源服务科技创新。加强科技政策统筹,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积极推进人才国际交流。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推动科学普及和全民科学素养提升。
二是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和优化升级。完善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布局。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制定实施重点制造业提质降本扩量行动方案。实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行动、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夯实底层技术,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工艺,推动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和智能化升级,提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开展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打造更多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制造”品牌。建设重大中试项目和区域中试中心。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三是积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启动实施产业创新工程。深入实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加强产业集群核心承载区和公共服务体等建设,强化东中西部产业集群协同联动。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做优做强,巩固扩大新能源汽车、信息通讯等产业优势。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新材料、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加快重点产品创新和应用示范,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加快高端医疗器械研制及示范应用,推进北斗规模应用和卫星互联网建设应用,加快建设商业航天发射场,制定新材料创新发展行动方案,加快发展高纯稀土金属、高性能稀土永磁、高性能抛光等高端稀土功能材料,开展低空经济试点,完善发展制度,培育应用场景。制定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开辟量子技术、生命科学等新赛道。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有序赋能重点领域,加快重塑产业生态。加快推动氢能等未来能源产业创新发展,持续推进核聚变等前沿技术研究开发。优化产业投资基金功能,出台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具体政策。
四是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有序开发利用数据要素,加快完善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规则,制定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适度超前布局建设数字基础设施。统筹提升“东数西算”整体效能,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和供给结构,加快形成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培育算力产业生态,提升多元算力综合供给,提高西部地区算力利用水平。实施“数据要素×”行动计划。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组织实施数字化转型工程,持续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开展全国数据资源调查,加强数据要素应用场景指引,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和运营机制改革,加快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和应用示范,推动建立企业数据公平授权合理使用机制。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持续推进数据跨境流动试点,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数字治理规则。
五是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促进服务业品质化、数字化、融合化、绿色化、国际化发展,开展服务业融合发展行动,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制定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布局建设覆盖全球、安全可靠、高效畅通的现代流通网络,启动第三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建设,支持发展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深化服务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提高跨境服务贸易开放水平。
六是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畅通国家基础设施网络主骨架,促进高效衔接、协同联动,更好发挥基础设施体系的整体效能和综合效益。加快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高质量推进川藏铁路、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快推动中西部铁路和高速铁路主通道建设,推进货运铁路建设,加强重点港口铁路专用线建设,规范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和市域(郊)铁路建设。扎实推进沿边、沿海、沿江等国家高速公路和国道未贯通路段及瓶颈路段建设。加快三峡水运新通道前期工作,构建干支衔接的内河高等级航道网络。完善运输机场、通用机场布局。加快推进沪甬跨海通道前期工作。全面推进国家水网建设。加快发展新型基础设施。统筹推进海陆缆建设,体系化推进5G、千兆光网规模部署,深入推动5G规模化应用。
(二)着力扩大国内需求,进一步发挥消费基础作用和投资关键作用。坚持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更好统筹消费和投资,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一是促进消费稳定增长。改善居民消费能力和预期,提升居民消费意愿。稳定汽车、家居等大宗消费,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扩大停车设施有效供给,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鼓励汽车、家电等传统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扩量,推动餐饮高质量发展,支持扩大家政消费。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打造消费新场景,积极培育智能家居、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加快发展冰雪运动、冰雪旅游,推动入境旅游恢复发展。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支持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布局发展区域消费中心和地方特色消费中心,发展智慧商圈。推动县域集贸(农贸)市场等消费场所改造升级。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大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促进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开展“消费促进年”活动。办好2024年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
二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力提效用好政府投资,发挥好带动放大效应,谋划开辟新投向,优化结构,提高效能。2024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000亿元,比2023年增加200亿元。高质量推进增发国债项目建设。完善投融资机制,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持续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以提高技术、能耗、排放等标准为牵引,推动各类生产设备、服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动建立投融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投资政策与融资政策协调联动。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推进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和统一管理。建立完善重点产业常态化项目推荐机制,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加快项目开工建设,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动投资增量与盘活存量相结合,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三)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持续注入强大动力。
一是深入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推动各类所有制企业协同发展,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健全国有经济管理体系,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主业,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出台中央企业支持和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动方案。加快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等相关立法工作,充分发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推动民营企业问题诉求解决,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进一步解决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进一步破除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制度障碍。提高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和发债融资规模。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专注创新发展。开展百万民营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落细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分类帮扶支持。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二是深化市场体系改革。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引,持续完善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完善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长效体制机制,大力整治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发布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推出一批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推动海陆空全空间无人体系市场准入建设,完善绿色能源体系市场准入标准规则,健全绿证绿电制度体系,加强绿色电力证书国际互认。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创新生产要素配置方式,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完善社会信用基础制度,出台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推动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推进修订招标投标法,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推进修订政府采购法,完善采购交易制度。
三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扎实推进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性成果。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研究健全地方税体系,研究建立完善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落实金融体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推动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制定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能源价格改革,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完善成品油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有序推进水电气热等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研究建立公共数据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优化运输结构,强化“公转铁”、“公转水”,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研究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深化人民防空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工程建设、防护设备等模式变革、效能提升。
四是加力优化营商环境。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制定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健全营商环境基础制度,依法规范政府监管行为,强化司法保障。实施营商环境改进提升行动,研究制定京津冀、东北地区等重点区域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发布中国营商环境发展报告。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增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动力和活力。主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积极推进重点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深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
一是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推动外贸质升量稳,加强进出口信贷和出口信保支持,出台服务贸易开放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全国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拓展中间品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出口,推动贸易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开展外贸产品标准国际合作,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推动进口来源多元化。完善边境贸易支持政策。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放宽电信、医疗等服务业市场准入,保障内外资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深化优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打造“投资中国”品牌。适时推出新一批标志性外资项目。进一步便利中外人员往来,切实打通外籍人员来华工作、学习、旅游的堵点,优化支付服务,加快推动国际航班恢复。深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更多自主权。改革完善开发区管理制度,更好发挥开发区引资平台作用。支持义乌深化新一轮国际贸易综合改革。
二是深入落实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以落实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的“1+8”实施方案为工作主线,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抓好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合作成果落实。巩固拓展合作基本盘,统筹完善与重点共建国家务实合作的政策体系,加强战略规划对接,稳步推动商签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落实好已签署的合作文件。举办中国-海合会(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国家产业与投资合作论坛。进一步提升中老、中越铁路效能,全力畅通面向东南亚的铁路运输通道。构建中欧班列高效运输、安全治理、多元通道、创新发展体系,优化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布局,推动中欧班列与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有效衔接。推动沿边开发开放高质量发展,完善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功能,提升边境口岸基础设施能力。积极推进“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合作。支持境内企业和境外企业合作建设陆海国际联运物流网络。稳步推进健康、绿色、数字、创新、廉洁丝绸之路建设。拓展和深化“丝路电商”合作。加快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构建共建“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境外投资引导、促进、服务、保护、监管和风险防控。
三是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推动落实已生效自贸协定,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等谈判,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商签高标准自贸协定和投资协定。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面深入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推动全面结束电子商务谈判。深入推进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加强与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机制合作,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改革完善。
(五)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以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为引领,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
一是切实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布局建设粮食产能提升重点县,加强作物田间管理和技术服务指导,完善化肥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做好重大病虫害防控和农业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纵深推进国家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加快黑龙江国家大豆种子基地建设,巩固大豆扩种成果,支持发展高油高产品种,继续扩种油菜,探索油菜生产、加工支持政策。适当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制定稻谷最低收购价,加强粮食市场调控,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深入推进“农本调查+农业保险”合作;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加大对产粮大县支持力度。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统筹利用耕地、林地、草原、江河湖海等资源,拓展农业生产空间,拓宽食物来源,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把农业建设成为现代化大产业。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和智慧农业,推广套种、轮作模式,发展粮草间作、农林牧结合的种养模式。支持节水农业、旱作农业发展。稳定生猪、牛羊肉、奶业基础生产能力,加快推进国家畜禽种质资源库等建设,支持深远海养殖和森林食品开发。
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开展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成效监测评价,完善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制度,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强化帮扶产业分类指导,重点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提升消费帮扶助农增收行动实效,推动脱贫地区农产品和文化旅游服务提档升级。深入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加大劳务对外输出力度,扩大以工代赈吸纳脱贫群众务工数量和劳务报酬发放规模,统筹用好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公益岗位等渠道,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持续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支持集中安置区可持续发展。持续开展东西部协作,创新开展“携手促振兴”行动。
三是提升乡村发展建设治理水平。精准务实培育乡村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实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打造乡土特色品牌,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休闲露营等新业态发展。持续推进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适应乡村人口变化趋势,分类编制村庄规划,优化村庄布局、产业结构、公共服务配置。有序推进人口规模较大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制村通等级路、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加强农村充电桩、冷链物流、寄递配送设施建设。以县域为单元,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补短板建设。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整县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扩大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范围,启动整省试点。稳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集体产权、集体林权、农垦、供销社等改革,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多样化发展路径。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建设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
(六)扎实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优化区域经济布局。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一是进一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落地建设,抓好雄安新区一揽子支持政策落实,加快通州区与河北省北三县一体化、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继续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谋划制定新时期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加快发展。出台实施持续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制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改革授权事项清单,协调解决长三角港口资源整合难点问题。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大重点领域跨境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力度,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污染防治、深度节水攻坚战,实施“一泓清水入黄河”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支持沿黄省区因地制宜探索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创新路径。
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持续优化西部地区重大生产力布局,前瞻部署一批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重大工程,打造东西部产业合作重点平台,深化省际合作,稳步推进西部骨干通道建设,高水平推进内陆开放和沿边开放。支持东北地区加快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建设交通、能源、信息等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深化与东北亚区域合作,加快构筑我国向北开放新高地,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落实新时代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支持湘鄂赣、豫皖等省际合作高质量发展和淮河沿线地区合作发展,高水平实施中部地区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提升三年行动。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发挥对全产业链的稳链固链强链作用,巩固开放先导地位,提高创新能力和经济增长能级。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完善精细化用海管理机制,强化国家重大项目用海保障,积极参与国际海洋合作,推进建设海洋强国。
二是促进区域战略间联动融合发展。创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加强政策衔接融合,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区域战略融合发展先行探索。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加强国家战略腹地建设。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科创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强化机制建设、平台搭建、政策设计,促进产业优化布局和梯度有序转移,加强东中西部产业协作。坚持陆海统筹,促进陆海在空间要素、产业布局、资源利用、生态环境等方面全方位协同发展。实施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建设行动计划。支持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生态退化地区、资源型地区和老工业城市等加快发展。加强边疆地区建设,深入推进兴边富民,支持边境城镇提升稳边固边能力。
三是深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研究制定新时期深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意见,出台主体功能区优化实施规划,推动构建主体功能综合布局。完善主体功能区转移支付、产业准入等配套政策。全面完成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实施。出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制定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完善各类控制线管控规则。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试点,完善数字化治理政策机制和技术标准体系。
四是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把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摆在突出位置,以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为重点、兼顾城市间流动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最关心的就业、随迁子女教育和升学考试、住房保障和社会保险等问题。推动城镇化率低且人口规模大的市县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走深走实,加快成渝中线高铁等标志性项目建设,聚焦汽车、电子信息等优势领域共建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提升开发开放能级。推动长江中游、中原、北部湾、关中平原等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推动超大特大城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对周边市县辐射带动能力,培育一批同城化程度高的现代化都市圈。着力解决城市发展中最迫切最突出的安全韧性问题,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危旧房改造,优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管理,加强城市洪涝治理,加快地下管网等工程建设,加强无障碍环境、适老化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绿色智慧宜居水平。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资源要素优化配置。
(七)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设美丽中国。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一是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PM2.5控制为主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支持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全面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实施重点排污口整治提升行动,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深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重要湖泊保护治理,推进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深入实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开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试点,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加强固体废弃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进塑料污染和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环境综合治理。
二是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建立健全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支持重大生态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精心组织实施“三北”工程三大标志性战役,稳步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扎实推进水土流失、荒漠化、石漠化防治,推进永定河等重点河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加强生态状况调查评估、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强化美丽中国建设法治保障,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配合推进生态环境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办好2024年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及时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出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实施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扎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加大节能降碳工作力度,制定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分行业分领域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滚动提升能耗和碳排放相关标准,加大对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支持力度,加快既有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推动省市两级逐步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体系,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全国及分地区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抓紧出台一批急用先行标准,健全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并公布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完善碳定价机制,建设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推动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推进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项目建设。
持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组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推进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绿色制造梯度培育机制。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持续推进煤电机组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和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开发建设,推动实施蒙西-京津冀、大同-天津南等特高压输电工程,开展一批特高压输电通道规划论证。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布局抽水蓄能电站,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加强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完善新能源上网电价形成机制,进一步扩大跨省区绿电交易规模,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稳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开工建设一批条件成熟的沿海核电机组。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四是扎实推进全面节约战略。持续推动“能水粮地矿材”一体化节约,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深入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城市建设和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加强风光设备组件等新能源退役设备回收和循环利用,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以竹代塑”产业发展,稳妥有序推广替代产品。出台节约用水条例,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水资源总量和强度指标管控,开展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提升行动,制定加快发展节水产业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高质量建设节水型社会。大力开展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实施深入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行动,推广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
(八)加强重大经济金融风险防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标本兼治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防范风险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传递共振。
一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城市属地责任,高质量完成保交楼任务。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继续支持城市政府自主调整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加强在建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坚持先立后改,推动房地产业积极转型,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二是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进一步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妥善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严防新增债务风险。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加强融资平台债务监测预警,分类推进地方融资平台转型。
三是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等金融风险。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加强监管协同,健全权责一致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纠正机制,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持续推进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完善公司治理和风险内控机制,健全可持续的银行资本补充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投资者为本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规范金融市场发行和交易行为,合理引导预期,提升市场活跃度。加强外汇市场管理,强化跨境资本流动监管协同,健全监测预警指标体系。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九)强化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切实维护经济安全。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构建大国储备体系,加强公共安全能力建设。
一是不断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贯彻落实粮食安全保障法,配合制定耕地保护法。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以补定占”,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把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适当提高中央和省级投资补助水平。加强退化耕地治理,稳步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分区分类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良,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推进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完善灌排工程体系。加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强化对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的支持,选育推广生产急需的自主优良品种,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加快种业领域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优化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健全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机制,加强现代粮食和农资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改造提升现有仓容,强化粮食产后服务、质量检测等方面建设,提高粮食储备和流通能力,加强粮食储备管理。
二是保障能源资源安全。配合制定能源法,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提升能源自主安全保障能力。强化煤炭兜底保障作用,高标准建设现代化煤矿,加强电煤中长期合同供需双向履约监管,完善煤炭跨区域运输通道和集疏运体系。加快推进煤电等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和输电通道建设,增强电力省间互济能力。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西部地区清洁能源基地和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推进油气增储上产,稳妥推进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建设,提升油气进口保障能力。持续实施国内资源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强海外矿产资源开发合作。持续抓好能源资源价格调控监管。做好迎峰度夏、度冬等用能高峰期和重点时段能源保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能需求。
三是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统筹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持续组织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政策体系。结合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打造重点商品骨干流通走廊。充分发挥产业链供应链重点园区(企业)作用,持续监测产业链供应链运行状况。进一步加强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
四是加强国家储备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中央储备粮直属库、国家石油储备基地、中央政府煤炭储备基地、宁波舟山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北部湾能源集疏运一体化基地等重点储备设施建设,优化储备品种、规模和结构布局,加强储备管理运营和安全防护。
五是强化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权威性,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加大农房抗震改造力度,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全力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强化灾害应急准备和物资保障。维护水利、电力、油气、交通、通信、网络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加快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科学布局水库、河道、堤防、蓄滞洪区建设,开工建设一批流域防洪骨干工程,提升北方地区抗旱防洪减灾能力,有序开展重点水源和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服务能力。加强能源安全监管,持续提升安全应急水平。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源头治理。
六是巩固提升国防动员能力。研究制定推动新时期国防动员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加强新域新质动员能力建设。优化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和布局,加强国防科技工业能力建设。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军地统筹,推动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巩固提高。
(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一是稳定就业促进增收。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拓宽就业增长点。实施好促进青年就业三年行动。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政策性岗位招聘(录)安排。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多渠道促进灵活就业。加快调整高校学科专业布局结构,促进高校学科专业设置与人才实际需求更加匹配。加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力度,加快促进产训结合,开展百万青年职业技能培训。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深入实施创业推进行动,加大返乡入乡创业支持力度,带动更多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坚决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拓宽城乡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措施,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二是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在全国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动儿童医疗保障资源有效衔接共享。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持续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巩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成果。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统筹防止返贫和低收入人口帮扶政策。持续提升社保经办便利化水平,推动全国社保服务事项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
三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大银发经济相关产品和服务供给,扩大普惠养老供给,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实施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加强人口文化建设,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全面建立中国特色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深入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县乡村医疗服务协同联动,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动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医院病房改造提升,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补齐儿科、老年医学、精神卫生、医疗护理等服务短板。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
四是促进社会事业繁荣发展。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实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研究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扩容、优化学科专业和区域布局,增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办学实力。推进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加强文化遗产普查认定,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建设国家文化遗产资源大数据库。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等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推进中华文明探源。保护传承弘扬好长江、黄河文化。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推动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重大公共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和高质量发展。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和档案等事业。持续推进全民健身工作,推动体育公园和国家步道体系建设,打造户外运动高质量目的地,加强社会足球场建设利用,普及群众性公益性赛事活动。推动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落地生效,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普惠社区服务。全面加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开展家政服务质量提升十大行动,深化家政服务产教融合。加强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对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关爱与服务。
五是加强重要商品供应保障。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完善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强化生猪产能调控和猪肉储备调节,稳定牛羊肉和奶类供应,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依托农产品主产地、主销区、集散地,支持全国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加快建设城郊大仓基地,提高城市生活物资就近应急保障能力。加大价格监管力度。
继续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治澳,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支持香港、澳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和国际航空枢纽地位,支持香港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建设,支持澳门加快推进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建设,以及以中华文化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港澳独特地位和优势,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坚决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坚决反对“台独”分裂行径和外来势力干涉,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两岸经济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增进两岸同胞福祉。
各位代表:
做好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折不扣、雷厉风行、求真务实、敢作善为抓落实,奋发有为、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好全年目标任务,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央和地方预算报告
一、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我国经济总体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在四季度增发国债10000亿元,支持地方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其中2023年预算安排5000亿元,其余5000亿元结转2024年使用,相应对年初预算安排作了调整。
1.全国一般公共预算。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784.37亿元,为预算的99.8%,比2022年增长6.4%。其中,税收收入181129.36亿元,增长8.7%;非税收入35655.01亿元,下降3.7%。加上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6840.68亿元,收入总量为233625.05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573.81亿元,完成预算的98%,增长5.4%。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51.24亿元、结转下年资金5000亿元,支出总量为282425.05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48800亿元,与预算持平。
2.中央一般公共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565.82亿元,为预算的99.4%,增长4.9%。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500亿元,从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6350亿元,收入总量为107415.82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164.58亿元,完成预算的98%,增长6.5%,其中,本级支出38219.3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增长7.4%;对地方转移支付102945.19亿元,完成预算的97.5%,增长6.2%,主要是执行中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地方转移支付转列中央本级支出以及一些据实结算项目支出低于预算。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51.24亿元、结转下年资金5000亿元,支出总量为149015.82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416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从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收入项目具体情况看,2023年经济回升向好为完成收入预算奠定了基础,同时受物价水平特别是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低位运行、年中出台实施新的减税政策、有效需求不足等影响,主要税种收入预算完成情况存在差异。国内增值税34587.83亿元,为预算的103.9%,增长42.6%,主要是2022年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拉低基数。国内消费税16117.81亿元,为预算的95.5%,下降3.5%,主要是卷烟、成品油等行业消费税下降。企业所得税26409.15亿元,为预算的90.9%,下降5.2%,主要是企业利润下降。个人所得税8865.28亿元,为预算的90.4%,下降1%,主要是提高部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证券交易印花税1800.6亿元,为预算的71.5%,下降34.7%,主要是年中出台实施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关税2590.87亿元,为预算的88.9%,下降9.4%;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9484.82亿元,为预算的94.5%,下降2.6%,主要是大宗商品价格下行和货物进口下降。
从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具体情况看,重点领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外交支出570.31亿元,完成预算的104%。国防支出15536.7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2245.58亿元,完成预算的107.5%。教育支出1570.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科学技术支出3371.18亿元,完成预算的102.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00.94亿元,完成预算的97.9%。债务付息支出6945.96亿元,完成预算的96.1%。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具体情况是:一般性转移支付85145.78亿元,完成预算的97.7%;专项转移支付8040.67亿元,完成预算的94.6%;一次性安排的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4758.74亿元,完成预算的95.2%,主要是根据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据实结算的对地方补助资金低于预算;通过增发国债安排的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补助资金5000亿元,地方正在加快使用。
2023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超出年初预算0.82亿元以及当年支出结余2850.42亿元(含中央预备费500亿元,未安排使用,转入当年支出结余),全部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资金补充74.34亿元后,2023年末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981.39亿元。
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163.74亿元,其中,本级收入117218.55亿元,增长7.8%;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02945.19亿元。加上从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8990.68亿元,收入总量为229154.42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354.42亿元,增长5.1%。收支总量相抵,地方财政赤字72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二)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704.85亿元,为预算的90.5%,下降9.2%,主要是地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13.2%。加上2022年结转收入7393.09亿元、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筹集收入38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16097.94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1338.59亿元,完成预算的85.9%,下降8.4%,主要是地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相应减少支出安排。
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17.54亿元,为预算的106.5%,增长7.1%。加上2022年结转收入,收入总量为11810.63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44.42亿元,完成预算的96.7%,其中,本级支出4851.23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893.19亿元。调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5600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大于支466.21亿元,其中,结转下年继续使用391.87亿元,按规定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4.34亿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66287.31亿元,下降10.1%,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893.19亿元、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筹集收入38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05180.5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6487.36亿元,下降8.2%,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相应减少支出安排。
(三)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年实现净利润一定比例收取,同时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相关支出。
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743.61亿元,为预算的125.9%,增长18.4%,主要是地方加大资产处置力度,一次性产权转让收入增加,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长较多。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45.22亿元,完成预算的96.4%,下降1.5%。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63.59亿元,为预算的93.9%,下降3.4%。加上2022年结转收入88.92亿元,收入总量为2352.51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95.16亿元,完成预算的85.5%,下降12.6%,其中,本级支出1450.61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44.55亿元。调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75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07.35亿元。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4480.02亿元,增长33.6%。加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44.55亿元,收入总量为4524.57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94.61亿元,增长9.2%。调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2629.96亿元。
(四)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1499.69亿元,为预算的102%,增长8.8%。其中,保险费收入81784.66亿元,增长9.1%;财政补贴收入24899.26亿元,增长8.5%。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9281.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3%,增长9.6%。当年收支结余12218.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8782.72亿元。
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5.38亿元,为预算的73.9%;支出388.91亿元,完成预算的76.1%,主要是部分符合条件的单位转入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范围进度慢于预期。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地方上缴2715.8亿元,中央拨付2716.32亿元(缴拨差额0.52亿元,主要是上年度全国统筹调剂资金产生的利息)。考虑上述因素后,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支大于收14.0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8.13亿元。
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1124.31亿元,支出98892.38亿元。考虑上述缴拨差额0.52亿元后,当年收支结余12232.4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8704.59亿元。通过实施调剂,中西部地区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省份受益2716.32亿元。
2023年末,国债余额300325.5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债务限额308608.35亿元以内;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07372.93亿元,包括一般债务余额158687.4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48685.45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债务限额421674.3亿元以内。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全国预算(草案)》。
(五)2023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3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全国人大预算决议及审查意见要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管理监督,把加强宏观调控、着力扩大内需、培育发展新动能、防范化解风险等结合起来,推动我国经济总体回升向好。
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完善税费支持政策。在全面评估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着力支持经营主体纾困发展,包括延续实施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范围、对小微企业统一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及时研究出台新的减税政策,包括提高“一老一小”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等。加强政策宣传,发布政策指引,增强政策实施效果。全年新增税费优惠超过2.2万亿元。积极扩投资促消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3.8万亿元,将城中村改造、5G融合设施等纳入投向领域,将供热、供气等纳入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交通、水利、能源等利当前惠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新增支持15个城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实施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全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37.9%。新增支持10个城市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畅通物流网络。多措并举稳定就业。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力度,延续实施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以及稳岗返还等政策,将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分别提高至30万元、400万元,支持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遴选20个城市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拓宽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渠道。
强化创新引领,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支持科技创新。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增长6.6%,扩大基础研究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前沿探索。足额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资金需求,支持实施一批科技重大项目,推动我国科技创新实现新的突破。设立面向全球的科学研究基金,支持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增长20.3%,着力支持集成电路等关键产业发展。出台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将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进一步降低相关重点产业链企业税负水平。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启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支持首批30个试点城市探索转型模式。持续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补,引导培育1.2万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10.3万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加强民生保障,切实办好民生实事。强化基层“三保”保障。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超过10万亿元,加大对地方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持力度。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向“三保”保障压力较大、财力相对薄弱的地区倾斜。引导省级下沉财力,强化对财政困难市县的财力保障和资金调度。加强财政运行监测预警,全面摸排基层“三保”保障情况,督促地方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加大教育发展支持力度。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别由650元提高到720元、由850元提高到940元,支持学校落实“双减”政策、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在6个省份开展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试点,向急需特需专业倾斜。支持启动数理化生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心建设,加快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延续实施阶段性免除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延期还本政策。大幅提高本专科生、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上限。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阶段性延长实施新冠患者救治等有关经费保障政策,促进新冠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4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9元。在15个地市开展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增长19.6%。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全年统筹调剂资金超过2700亿元,有效解决地方当期基金缺口。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上调3.8%,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3元,中央财政共下达补助资金10093亿元。落实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支持有序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推动缓解入托难、入托贵问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总体提高5.7%,惠及835万人。支持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7万个,897万户居民受益。推动文化事业发展。支持5万家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加大文物古籍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力度。强化国家队备战和参赛经费保障,助力成功举办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和成都大运会。加强灾害防治和救助。及时应对洪涝、干旱、地震等灾情险情,启动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先预拨、后清算,支持华北、东北等受灾地区开展应急抢险救援、过渡期转移安置等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分批下达增发国债资金,支持受灾地区灾后恢复重建,以海河、松花江流域等北方地区为重点的骨干防洪治理工程,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等。完善财政支持安全生产政策体系,提高危险化学品、尾矿库等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支持做好“三农”工作,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强化粮食稳产保供。出台高标准农田建设贷款贴息政策。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000万亩。坚持“以种适地”同“以地适种”相结合,启动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完善最低收购价和生产者补贴政策,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探索实施与作业量挂钩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推动大型智能农机装备、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等研发制造。实施新一轮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支持大豆和油料生产种植。将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产粮大县,农业保险为1.65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应对农资价格上涨,下达资金100亿元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及时安排拨付资金防范应对小麦“烂场雨”、病虫害等,在秋粮生产关键期发放玉米大豆“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助力增产丰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增加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优先用于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推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新创建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0个农业产业强镇。完善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累计支持超过398万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金额超过1.3万亿元。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在500个村开展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强化乡村建设、完善乡村治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支持首都功能核心区央属文物腾退保护利用。建立煤炭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主要煤炭调出省份转移支付力度。支持沿边临港产业园区建设,引导重点产业有序转移。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扩大零关税商品范围。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支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评估完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补助政策,将12个城市纳入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范围,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强化治污成效考核激励。加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力度,引导新建黄河干流甘宁段、宁蒙段,长江干流湘鄂段、苏皖段、鄂赣段,以及永定河冀京段等流域省际补偿机制。新增支持河北白洋淀上游流域、吉林鸭绿江重要源流区、海南南部典型热带区域等7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十四五”以来累计支持项目27个,全面覆盖“三区四带”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支持开展国土绿化试点示范、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项目,提升重要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深化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制定实施一揽子化解地方债务方案,出台支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政策措施,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检查核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公开通报问责典型案例。出台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强化预算评审管理,加强教育、科技等重点领域绩效评价,开展中央部门预算管理、地方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各级财政和预算单位全覆盖,涉及地方财政部门3000多个、预算单位60多万家,建成全国财政运行监测中心并常态化运行。修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与操作指南,编制2022年度中央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出台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深化政策性金融机构等改革,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财政文化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做好预算调整、经费保障、资产划转等工作。
强化财会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财会监督顶层设计,全面贯彻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宣传解读、动员部署,推动地方和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各项举措落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和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和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深入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代理记账行业治理整顿,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公开通报、形成震慑。出台推进现代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加强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印发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促进会计行业健康发展。
总的看,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全国人大加强审查监督、全国政协积极建言献策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和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
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多重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乏力,地方土地出让收入持续回落,一些地方财政运行趋紧。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支出标准体系还不健全,部分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执行约束不够严格,绩效管理质效有待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升。一些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不尽规范。有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不严,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屡禁不止,截留挪用财政资金、违规引税返税、财务造假等问题仍然存在。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要求,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一)2024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同时,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国内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尚需巩固。从财政收入看,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持续释放,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基础。同时,2022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入库一次性垫高2023年基数,将相应下拉2024年财政收入增幅;2023年年中出台的一些减税降费政策对2024年产生翘尾减收,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也将减少财政收入规模。从财政支出看,国防、科技攻关、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支出刚性增长;弥补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基本民生短板,财政需要继续加强保障;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转移支付需保持一定力度。总体来看,2024年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既要看清发展大势,始终坚定信心,又要把握环境变化,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不移做好自己的事,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202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做好202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合理把握政策力度,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稳妥安排财政赤字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持续发挥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作用,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集中力量办大事,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完善预算安排和管理措施,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不动摇,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合理安排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把财政资金用好、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统筹把握财政收支政策,做好跨年度预算平衡;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持续抓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促进财政健康平稳可持续运行,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保障。
2024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主要是用好财政政策空间,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组合使用赤字、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税费优惠、财政补助等多种政策工具,保持适当支出规模,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优化政策工具组合,加大财政支出强度。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39000亿元,比上年增加1000亿元,支持地方加大重点领域补短板力度。发行10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不计入赤字,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赤字率按3%安排,全国财政赤字规模40600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8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33400亿元,地方财政赤字720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7000亿元,比上年增加200亿元,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同时,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中,大部分资金结转2024年使用。用好这些政策和资金,发挥引导带动作用,能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优化对地方转移支付,加强地方财力保障。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保持一定规模,安排102037亿元,剔除上年和今年一次性因素后同口径增长4.1%。其中,安排均衡性转移支付25744亿元、增长8.8%,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462亿元、增长8.6%。结合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优化省以下财力分布,推动财力下沉,增强地方高质量发展能力。优化税费政策,提高针对性有效性。统筹宏观调控、财政可持续和优化税制的需要,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继续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2024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主要是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把同样的钱花出更大的成效,加强财政政策与其他政策协调联动,着力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效果。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可以省的钱一定要省,不该花的钱一分都不能乱花,坚决防止大手大脚花钱、铺张浪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既用好有限的增量资金,更下大力气盘活、调整存量,将使用效果不好的资金腾出来用于保重点。加强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持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地见效。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有效应对风险隐患,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强化政策协同发力,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科技、环保等政策协调配合,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做好政策解读和预期引导,放大政策组合效应。
(三)2024年主要收支政策。
1.支持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央财政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04亿元,支持加快突破基础产品、核心技术等短板,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加强制造业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专项等保障,推动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强化对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落实技术改造相关投资税收优惠政策,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支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深入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首批次重点新材料应用保险补偿政策,促进重点产品创新应用。优化产业投资基金功能,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加快发展。
加大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力度。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企业更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加大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低成本信贷支持。继续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支持政策,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支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2.支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强教育、科技投入保障,推进教育强国、科技强国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基础性、战略性支撑。
支持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落实“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健全财政教育投入机制。中央本级教育支出安排1649亿元、增长5%。强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120亿元,支持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研究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安排313亿元。倾斜支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改革发展,加快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中央财政安排相关转移支付404亿元,支持地方高校特别是中西部地区高校改革发展。支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安排723亿元,减轻困难家庭教育负担。支持民族地区加快教育发展。
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全面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中央本级科技支出安排3708亿元、增长10%,重点向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国家战略科技任务聚焦。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持续增加基础研究财政投入,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安排980亿元、增长13.1%。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支持实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推动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合力攻坚,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支持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科技人才,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赋予科技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强化央地协调联动,引导地方探索差异化创新发展路径,建设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高地。推动科技馆免费开放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
3.支持扩大国内需求。发挥超大规模市场和强大生产能力的优势,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
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坚决遏制地方招商引资中违规引税返税等恶性竞争行为,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支持发展多式联运,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促进消费稳定增长。发挥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作用,改善居民消费能力和预期。围绕居民消费升级方向,研究鼓励和引导消费的财税政策,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培育壮大文化、旅游、教育、健康、养老等领域新的消费增长点。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完善消费相关基础设施,继续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等项目,提升消费服务保障水平。
带动扩大有效投资。政府投资重点支持科技创新、新型基础设施、节能减排降碳,加强民生等经济社会薄弱领域补短板,推进防洪排涝抗灾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各类生产设备、服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实施“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合理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保障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额度分配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的地区倾斜,强化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严格把好项目融资收益平衡关,推动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加强2023年增发国债结转资金和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管理,强化资金分配、下达、使用等情况监管,推动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动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支持地方和企业用好各类自由贸易协定,拓展对外贸易新空间。适当降低先进技术设备和资源品进口关税,扩大优质产品进口。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出口。支持深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稳步推动制度型开放。支持办好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数贸会、消博会等重大展会。
4.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在高质量发展中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加强财税政策与就业政策联动,促进扩大就业容量。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安排667亿元,支持地方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落实落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统筹运用贷款贴息、税费减免、创业补贴等政策,多渠道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推动实施促进青年就业三年行动,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大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支持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更好满足先进制造、现代服务、养老照护等领域人才需求。
推动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670元,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完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94元,推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推动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强化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建设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支持加强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中医优势专科建设等,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提高20元,中央财政相关转移支付增长10.6%,落实地方支出责任,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全国实施,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各地建立完善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做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老年助餐、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等工作,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力度。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提升服务便捷度。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做大做强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按照低收入人口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加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保障。
支持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和适用性。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支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推动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高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服务水平。改进文化艺术领域专项资金运行机制,调整优化资助内容,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创作更多优秀文艺作品,支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做好奥运会、残奥会备战经费保障。
5.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
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适当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继续实施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政策,加大产粮大县支持力度,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发挥主产区抓粮积极性和增产潜力。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实现三大主粮全国覆盖,鼓励地方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安排545亿元、增长18.7%。适当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和省级投资补助水平,取消各地对产粮大县资金配套要求,优先把东北黑土地区等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稳步扩大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范围。推进灌区节水改造,支持水库建设和除险加固等。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继续支持种业振兴行动和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培育壮大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增加到1770亿元,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总体保持稳定,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重点群体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等重点区域,支持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加强整合资金使用监管。研究过渡期后帮扶政策。
推进乡村发展和建设。支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改善农村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优化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地方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平台载体,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产业。继续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农村改厕等。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推动优质文化资源下沉,增加乡村文化服务供给。支持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增强传统村落生机活力。推动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探索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路径。支持壮大乡村人才队伍。
6.支持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针对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让国内大循环的空间更广阔、成色更足。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安排400亿元,用于增强各地区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的财政保障能力。推动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着力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稳定就业、住房保障、随迁子女教育等问题,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中央预算内投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财政补助资金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市倾斜,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支持人口净流入省份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省对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转移支付分配,推动健全区域合作互助、区际利益补偿等机制,促进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共同发展。进一步完善财税支持政策,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央财政继续安排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加快发展,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支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7.支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等关系,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围绕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340亿元,继续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水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67亿元,加强大江大河、重要湖泊、重点海域保护治理。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44亿元,支持开展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尾矿库治理和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安排40亿元,扩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范围。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1121亿元,引导地方加强生态保护。出台财政支持“三北”工程建设的意见,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并安排120亿元,全力支持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扎实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竞争性评审和示范工作。支持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研究建立健全与“双碳”目标相适应的财税政策体系。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绿色低碳科技研发推广,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领域行业节能减排。支持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促进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推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密切跟踪全球碳定价趋势,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气候资金机制治理与合作。
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制度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保护者、贡献者得实惠。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研究把挥发性有机物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品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加大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绿色低碳产品力度。
8.支持国防、外交和政法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强化财力保障,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研究完善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就业等工作。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强化国家重大外交外事活动经费保障。深化对外财经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支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政法机关履职经费保障,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层基础,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四)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中央一般公共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425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2.9%。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482亿元、从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750亿元、上年结转资金5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10657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057亿元,增长2%。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33400亿元,通过发行国债弥补,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800亿元。
2024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中央本级支出、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央预备费反映。
(1)中央本级支出41520亿元,增长8.6%,扣除重点保障支出后增长0.3%。坚持有保有压,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国防武警支出、科技教育支出、中央储备支出、国债发行付息支出。主要支出项目具体情况是:外交支出607.83亿元,增长6.6%;国防支出16655.4亿元,增长7.2%;公共安全支出2276.62亿元,增长1.4%;教育支出1649.36亿元,增长5%;科学技术支出3708.28亿元,增长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06.36亿元,增长8.1%;债务付息支出7773.15亿元,增长11.9%。
(2)对地方转移支付102037亿元,剔除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补助资金等一次性因素后,同口径增长4.1%。
(3)中央预备费500亿元,与2023年持平。执行中根据实际用途分别计入中央本级支出和对地方转移支付。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21525亿元,增长3.7%。加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02037亿元、地方财政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2708亿元,收入总量为236270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470亿元,增长3%。地方财政赤字7200亿元,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弥补,与2023年持平。
3.全国一般公共预算。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3950亿元,增长3.3%。加上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20940亿元,收入总量为244890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5490亿元(含中央预备费500亿元),增长4%。赤字40600亿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800亿元。
(五)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74.52亿元,增长1.3%。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91.87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10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4866.39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866.39亿元,其中,本级支出8712.91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6153.48亿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66327.53亿元,增长0.1%。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6153.4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9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11481.01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1481.01亿元,增长15.5%。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802.05亿元,增长0.1%。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91.87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100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9000亿元,收入总量为120193.92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0193.92亿元,增长18.6%。
(六)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92.4亿元,增长5.7%。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07.35亿元,收入总量为2499.75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49.75亿元,增长17%。其中,本级支出1710.5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39.16亿元。调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750亿元。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3532.74亿元,下降21.1%,主要是上年地方资产处置等一次性收入较多、基数较高。加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39.16亿元,收入总量为3571.9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71.9亿元,下降17%。调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2000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925.14亿元,下降12.1%,主要是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下降较多。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07.35亿元,收入总量为6032.49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282.49亿元,下降1.9%。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750亿元。
(七)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94.02亿元,增长31.6%;支出486.97亿元,增长25.2%。收入和支出增幅较高,主要是2024年拟继续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单位转入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范围。考虑全国统筹调剂资金因素后,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结余6.2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4.36亿元。
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6997亿元,增长5.3%;支出106336.33亿元,增长7.5%。考虑全国统筹调剂资金因素后,本年收支结余10661.4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9366.08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7491.02亿元,增长5.4%,其中,保险费收入85947.8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6846.19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6823.3亿元,增长7.6%。本年收支结余10667.7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9450.44亿元。
2024年,国债限额352008.3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726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95185.08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地方预算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目前尚在汇总中,本报告中地方收入预计数和支出安排数均为中央财政代编数。
预算具体安排及相关说明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全国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2024年1月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82亿元,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427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3055亿元。
三、扎实做好2024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提升预算管理效能。
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指标管理,规范预算调剂行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严禁违规新增暂付款。优化预算分配,避免不同渠道资金交叉重复安排。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强化预算项目滚动管理,完善从储备立项、组织实施到终止完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加快建成覆盖财政重点支出领域和部门重点工作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结合评价结果合理调整支出政策和预算安排,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加强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逐步实现对中央部门预算资金和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全面监督,健全全国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完善问题发现、通报、反馈机制,防范处置财政运行风险。
(二)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
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进一步完善过紧日子制度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专门制定相关办法。将过紧日子的要求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在合理保障部门履职支出的基础上,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继续压缩论坛、展会等活动,从紧安排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腾出更多财政资源用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节约政府采购成本。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积极盘活存量资产,推进资产共享共用,防止资产闲置浪费。跟踪评估过紧日子情况,坚决查处损失浪费财政资金行为。
(三)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优先位置,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省级兜底、中央激励原则,落实各级“三保”责任。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保持一定规模,地方要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优先使用稳定可靠的经常性财力安排“三保”支出,“三保”支出预算未足额安排前,不得安排其他支出预算。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动态掌握“三保”支出需求,推动“三保”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加强“三保”运行动态监测、分级预警,及时提醒提示风险,依法依规妥善处置,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穿透式管理,强化项目收入归集,确保按时偿还、不出风险。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坚持省负总责、市县尽全力化债,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健全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完善监管制度,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加大问责结果公开力度,坚决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分类推进地方融资平台转型。
(五)加强财会监督。
进一步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加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的监督。组织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会计评估领域专项整治、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和通报曝光。优化财会监督方式方法,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线上监督与线下监督、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一体推进,提高财会监督实效。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在保持宏观税负和基本税制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研究健全地方税体系,推动消费税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依法依规征税收费。推进财政资源统筹,提高预算管理完整性。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机制,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集中财力办大事。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加强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管理,优化资金分配,研究建立完善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落实落细已出台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相关方案,稳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
(七)主动接受人大预算审查监督。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回应人大代表关心关切。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要求,配合做好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预算初步审查、预算执行监督、预算绩效审查监督、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等工作。认真研究落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财政预算工作。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深化与人大代表日常沟通交流,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到编制政府预算、推进财税改革、制定财税政策中。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提高整改质量和效率,整改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各位代表:
新的一年,新的奋斗。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奋发有为、开拓进取,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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